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1-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80.2亿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下属公司担保总额度为60.2亿元,对其他单位/个人的担保总额度为120亿元(均系为山海上园及山海御园项目购房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贷款担保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8.70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93%,其中对下属公司担保余额14.73亿元,对其他单位/个人的担保余额为3.97亿元(均系为山海上园项目购房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贷款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1、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及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2020年10月30日、2020年11月16日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部分下属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额度的担保,其中为徐闻县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闻京基智农”)及文昌市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昌京基智农”)分别提供担保额度16.5亿元、5.5亿元。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于2021年3月25日、2021年4月16日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对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京基智农”)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5亿元。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2021年5月31日、2021年6月28日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对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广东京基智农新增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担保额度,同时广东京基智农为文昌京基智农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7亿元的担保额度。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2020-069、2021-011、2021-016、2021-029、2021-036)。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分别为广东京基智农及徐闻京基智农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公司及广东京基智农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保证担保合同》及《质押担保合同》,为文昌京基智农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本次担保发生额在公司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被担保对象基本信息
2、被担保对象股权结构
广东京基智农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徐闻京基智农及文昌京基智农均系广东京基智农全资子公司。
3、被担保对象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4、以上被担保对象均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7924202100000011)
保证人: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债务人:广东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被担保主债权:债权人在自2021年5月20日至2022年3月8日止的期间(即“债权确定期间”)内与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前述主债权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8,000,000.00元(大写:叁仟捌佰万元整)为限。
3、保证担保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4、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7924202100000013)
保证人: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债务人:徐闻县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被担保主债权:债权人在自2021年5月10日至2022年3月8日止的期间(即“债权确定期间”)内与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前述主债权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50,000,000.00元(大写:伍亿伍仟万元整)为限。
3、保证担保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4、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三)《保证担保合同》(编号:平银深地保字20210624第001号)
保证人: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债务人:文昌市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
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担保本金金额:人民币470,000,000.00元(大写:肆亿柒仟万元整)。
3、保证担保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具体授信的种类包括贷款及/或主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的银行授信品种)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4、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四)质押担保合同(编号:平银深地质字20210624第001号)
出质人:广东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
质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债务人:文昌市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
1、担保形式:保证人以其所持有的文昌京基智农100%股权向质权人提供质押担保。
2、质押担保本金金额:人民币470,000,000.00元(大写:肆亿柒仟万元整)。
3、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各下属公司向银行融资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所需,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确保融资的顺利进行,推进各生猪养殖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被担保对象均系公司全资下属公司,且担保发生额在公司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80.2亿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下属公司担保总额度为60.2亿元,对其他单位/个人的担保总额度为120亿元(均系为山海上园及山海御园项目购房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贷款担保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8.70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93%,其中对下属公司担保余额14.73亿元,对其他单位/个人的担保余额为3.97亿元(均系为山海上园项目购房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贷款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及下属公司无任何逾期担保情形,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7924202100000011);
2、《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7924202100000013);
3、《保证担保合同》(编号:平银深地保字20210624第001号);
4、《质押担保合同》(编号:平银深地质字20210624第001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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