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79 证券简称:金诚信 公告编号:2021-054
转债代码:113615 转债简称:金诚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引起的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涉及增持或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 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信瑞丰基金百瑞13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北信瑞丰基金”)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25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公开发行了100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0,000.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1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1年1月1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转债简称“金诚转债”,转债代码“113615”),并于2021年6月29日开始转股。
截至2021年6月30日,“金诚转债”累计转股13,673股。由于“金诚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由转股前的583,408,432股增加至583,422,105股,公司原持股5%的股东北信瑞丰基金持股比例相应被动稀释,由5.00000%降至4.99988%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北信瑞丰基金百瑞13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该资管计划的单一委托人为“华鑫信托·慧智投资13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
注册资本:17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永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612543702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营业期限:2014年3月17日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60%)、莱州瑞海投资有限公司(40%)
(三)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数量及比例如下: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二)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信瑞丰基金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金诚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日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签署日期:二二一年七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面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二、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无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因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有减持股份的计划。2021年6月1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市公司发布《金诚信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拟自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10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的金诚信股份不超过600,000股(若减持期间金诚信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后续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资金安排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无增加所持金诚信股份数量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583,422,105股,其中,累计因“金诚转债”转股新增股份数量为13,673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9,170,4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仍为29,170,4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具体情况如下:
二、 股份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但因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开始转股,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使得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截至2021年6月30日,上市公司总股本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13,673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至5%以下。
三、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上市公司股份限制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金诚信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做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但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下列备查文件可在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查阅: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三、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永东
签署日期:2021 年7月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永东
签署日期: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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