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码: 2021-0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7月2日在公
司一号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会议召开前三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董事长任思龙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经自查认为:公司已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条件,不存在不得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相关情况。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1年7月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以下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019,123,653股计算,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203,824,730股(含本数)。 若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公司股份变动,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视情况依法做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要求为准。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8,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关于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
如本次发行前,相关上市公司再融资法规被修订并实施的,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按照调整后的相关政策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公司上述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3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全文内容详见2021年7月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1年7月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公司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变更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由于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及产业升级的不断加快,公司根据实际变化情况,出于优化产业链布局、提升综合供应能力,实现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等目的,公司现拟对该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升级,并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继续投入项目建设。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全文内容详见2021年7月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1年7月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内容详见2021年7月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全文内容详见2021年7月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1年7月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公告》内容详见2021年7月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1年7月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全文内容详见2021年7月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1年7月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配合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认购比例以及与发行定价有关的其他事项;
2、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回复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
3、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制作、修改、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等;
4、制定、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所有协议以及其他重要文件,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指定或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具体安排进行调整,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而修改发行方案等;
5、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在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范围之内,在需要时与作为本次发行对象的投资者签署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6、依据本次发行情况,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7、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证券监管部门在发行前有新的法规和政策要求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董事会可根据国家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及市场情况对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9、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其认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0、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1年7月3日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码: 2021-056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2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7月2日在良信公司三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煜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条件,不存在不得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相关情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019,123,653股计算,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203,824,730股(含本数)。 若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公司股份变动,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视情况依法做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要求为准。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8,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关于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
如本次发行前,相关上市公司再融资法规被修订并实施的,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按照调整后的相关政策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以上事项尚需提交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有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的要求,公司编制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公司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变更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对公司主业发展战略具有积极作用。投产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制造水平、成本控制能力、产品交付能力和盈利能力,对公司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因此,监事会同意将公司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变更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确保本次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公司管理层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进行了研究与分析,并编制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公司有关部门编制的《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中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内容详见2021年7月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全文内容详见2021年7月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公告》内容详见2021年7月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制定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7月3日
证券代码:002706 股票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24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36万股普通股,由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托承销。截至2016年3月18日止,本公司实际发行普通股14,178,480股,每股发行价为35.97元,募集资金总额509,999,925.60元。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13,500,000.00元后,于2016年3月21日存入本公司开立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桥支行(账号03002819127)人民币账户中,存入金额为:
注:上述汇入资金共计496,499,925.60元(已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13,500,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982,061.3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5,517,864.25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3月21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1139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该账户已于2020年9月14日销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一。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66,740,651.68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等金额。公司于2016年4月14日置换出同等金额资金到自有资金账户。
(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根据公司2016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可使用不超过4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该事项已经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17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可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根据公司2018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可使用不超过23,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二。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现收益17,020.30万元。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前次发行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六、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7月2日批准报出。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日
附表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超出募集资金净额3,016.20万元,差异为公司历年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利息及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利息。
附表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编号:2021-058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
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提示
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文中关于本次发行后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情况不代表公司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构成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一)测算假设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相关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1年11月底实施完毕。该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8,000.00万元(含本数),假设募集资金总额按其上限计算,且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该募集资金总额仅为估计值,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的募集资金总额为准)。
4、在预测公司2021年末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1,019,123,653股为基数,仅考虑本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对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1,019,123,653股,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上限为203,824,730股,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达到1,222,948,383股(该发行数量仅为估计的上限值,最终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5,467,233.97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8,482,778.56元。假设公司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与2020年度持平;(2)较2020年度增长20%;(3)较2020年度减少20%。
6、假设不考虑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测算结果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在不同净利润年增长率的假设条件下,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经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短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将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的即期回报存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体现经营效益需一定的时间,在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8,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公司谨慎论证,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低压电器领域,深耕中高端低压电器市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为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项目建成将促进公司生产制造全面进入规模化和数字化时代,以行业标杆作为打造方向,以数字工厂的智能制造能力全面赋能各行业的数字化需求。未来公司将形成长三角地区研发、制造双基地的格局,极大地完善公司整体供应链布局,是公司快速发展、提升品牌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全面实现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实施内部人才培养和外部人才引进并行机制。通过从全国各高等院校招收电气、自动化、机械、电子、材料、机电工程等专业的优秀毕业生,行业内引进技术及综合能力较强的关键人才,并持续组织人才技术培训和能力提升等方式,全方位加强人力资源的合理配备。截至2020年末,公司研发团队达703人、营销团队达681人。公司核心管理团队与核心技术人员均在公司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行业管理和研发经验。公司具备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的人员储备。
2、技术储备
公司近三年每年的研发费用均超过营业收入的8%,2020年度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高达9.10%。持续的高研发投入,带来了产品的持续创新迭代与公司竞争力的不断提升。公司建造了国内低压电器行业领先的企业实验室,以实验能力强、实验项目全、信息化程度高等优势备受业界认可,公司目前已获得中国 CNAS 国家实验室、UL 美国认证、T?V、DIN 等多项全球顶级认证,并设立了“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成为国家认可业内知名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截至2020年底,公司累计授权专利879项,其中国内发明专利95项、国外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649项、外观设计专利132项。公司多年积累的研发经验与持续的研发投入能够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的支撑。
3、市场储备
公司专注于终端电器、配电电器、控制电器、智能家居等领域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优秀的产品及解决方案广泛应用于从发电端、输配电到用电端,包括信息通讯、新能源、智能楼宇、电力、工建、工控等行业,与华为、维谛、中兴、中国移动、中国联通、阳光电源、金风、万科、碧桂园、国家电网、三菱电梯等企业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在和上述核心客户的多年合作中,公司不断提升产品与服务质量,建立了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组建了高效率的营销队伍,形成了完善的营销网络。基于上述各行业优质核心客户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拟开展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优化产业链增加零部件自制率以提质增效,以数字化、智能化制造扩充低压电器产品的产能,从而提升对核心客户的配套服务能力。因此,发行人具备足够的市场储备以保证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具有较好的基础。随着募投项目的推进以及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
五、公司填补本次非公开发行即期回报摊薄的具体措施
为保证此次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将就募集资金账户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保荐机构、开户银行与公司共同对募集资金进行监管,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保荐机构定期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公司将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开户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
(二)加快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经过严格科学的论证,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的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完成后,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竞争能力,改善财务结构。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实施并实现预期收益,以更好地回报广大股东。
(三)保持稳定的股东回报政策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积极有效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本公司高度重视保护股东权益,将继续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坚持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一)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该等规定时,本人/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董事会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及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1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年7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等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13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7月13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南路2000号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
2.0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04发行数量
2.05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2.06募集资金用途
2.07限售期
2.0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09上市地点
2.10决议的有效期
2.11关于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
3、审议《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将公司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变更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5、审议《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1年7月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上述议案均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均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正反面复印。
2、登记时间:2021年7月16日,9:00-11:30,13:00-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南路2000号良信电器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南路2000号良信电器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1206
联系人:方燕
电话:021-68586632
传真:021-58073019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706; 投票简称:良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7月19日的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7月19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委托人)现为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信股份”)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理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出席良信电器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投票说明:
1、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表示。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深圳股票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06 股票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9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
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
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日
证券代码:002706 股票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0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相关要求,经自查,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顿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2018年11月1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关于对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213号,具体内容如下:
“2018 年 11 月 14 日,你公司以直通披露方式公告了股份回购报告书。股份回购报告书属于事前审查公告,你公司在办理上述业务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误选公告类别,将事前审查的公告以直通方式披露;二是未事前办理回购股份相关审核登记手续。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 2.1 条和第 2.12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8年修订)》第十五条的规定。
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切实做好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上述监管函事项给予高度重视,后续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内无其他被中国证监会、上海市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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