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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90        证券简称:荣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7月5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激励计划》及《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拟对上述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64.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957元/股,回购总金额为1,262,265.00元。

  回购资金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37,167,569股变更为636,522,569股,注册资本由637,167,569元变更为636,522,569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人申报材料邮寄、登记地址:沈阳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7甲3号

  2、申报时间:自2021年7月5日起45天内,工作日内(9:00-17:00)。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徐女士

  4、联系电话:024-22851050

  5、传真号码:024-22851050

  特此公告。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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