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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C9版)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上接C9版)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8,126.72万元、9,528.03万元和9,462.45万元。

  (三)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当年折旧提取数+当年无形资产摊销额+当年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数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元/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期末总股本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期末净资产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148,670.15万元、131,778.37万元和151,227.39万元, 2019年末总资产较2018年末下降11.36%,2020年末总资产较2019年末增长14.76%。

  2019年末公司总资产较2018年末下降主要原因为:①2019年公司销售收款良好、及时,使得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2018年末下降12,285.34万元;②公司较多项目在2019年完工,公司与供应商结算并支付采购款、偿还银行贷款导致2019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2018年末下降7,407.17万元。

  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较2019年末增加主要原因为:①随着募投项目的开展,公司2020年末在建工程较2019年末增加8,817.90万元;②2020年执行新收入准则后,期末存货中在产品金额较2019年末增加9,656.86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84,709.04万元、57,851.30万元和71,058.66万元,2019年较2018年下降31.71%,2019年末负债规模较2018年下降主要系公司较多项目在2019年完工,公司与供应商结算并支付采购款、偿还银行贷款导致,2019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下降17,044.37万元、短期借款余额下降3,041.91万元、长期借款余额下降3,000.00万元。2020年末较2019年末上升22.83%,2020年末负债总额上升主要原因为短期借款和合同负债增加。

  2、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43,077.78万元、141,375.64万元、150,065.60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9.85%、99.86%、99.68%,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公司其他业务主要为废料销售、租金收入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来源于工业模块设计和制造、工程服务,其中工业模块设计和制造毛利占比分别为26.03%、38.51%和39.49%,逐年提升。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613.37万元、6,853.12万元和10,030.53万元。2019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2018年增加4,239.75万元,主要系2019年完工及结算项目较多,销售回款增加,2019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56,471.64万元,较2018年增加33,526.19万元。2020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2019年增加3,177.41万元,主要系2020年收到出口退税4,064.44万元。

  (五)股利分配政策

  1、股利分配的一般政策

  依据公司《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实行如下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3)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5)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6)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1)2018年6月29日,发行人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336,801,1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20,208,067.08元,上述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

  (2)2020年4月6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336,801,1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30,312,100.62元,上述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发行人合并会计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共有3家全资子公司和1家全资孙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上海利柏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利柏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0年12月6日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0.00万元

  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金都路4299号6幢1楼E11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上海市

  股东构成:利柏特股份持有利柏特工程100.00%股权

  法定代表人:王海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1GB0660D

  经营范围: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勘察,工程监理,工程总承包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机械设备、五金交电、计算机、通讯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的批发,土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机械设备租赁,压力容器设计(内容、有效期详见批准证书),压力管道设计(内容、有效期详见批准证书,编号:TS1810368-2015),金属制品、通用设备、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仪器仪表的制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审计。

  2、上海里卜特工业设备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里卜特工业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1月23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00万元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美盛路168号南楼7层S706-38A

  主要生产经营地:上海市

  股东构成:利柏特股份持有里卜特设备100.00%股权

  法定代表人:杨清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091838369A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通信设备、空调设备、水处理设备、电力设备、仪器仪表、电线电缆、阀门管件、计算机软件、工业自动化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橡塑制品、金属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劳防用品、办公用品的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化工科技、能源科技、自动化科技、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仓储服务(除危险品),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审计。

  3、湛江利柏特模块制造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湛江利柏特模块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8月13日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实收资本:4,300.00万元

  注册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街道调文村委会下落村民小组247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湛江市

  股东构成:利柏特股份持有湛江利柏特100.00%股权

  法定代表人:沈斌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800MA53LGKC2Y

  经营范围:工业模块装置及组、部件和相关设备、容器和管道制品、钢构件、塑料制品、玻璃钢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工业装备模块化工程技术研发,ASME容器设计,产品相关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自有机械设备租赁;道路货运经营;从事上述同类产品、金属材料、电器设备、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及建筑材料的批发、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审计。

  4、上海利柏特建设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利柏特建设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9月20日

  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

  实收资本:12,000.00万元

  注册地: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3129弄7号316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上海市

  股东构成:利柏特工程持有利柏特建设100.00%股权。

  法定代表人:杨清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5619360526

  经营范围: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安装工程(除特种设备),管道、机电设备安装维修(除特种设备),电气及仪表工程安装、电力设备安装(除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建筑劳务分包,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油漆保温,金属材料销售,企业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除经纪),非标准件(除特种设备)生产加工,化工石油建设工程施工,机电工程建设工程施工,钢结构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防水防腐保温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机电安装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详见许可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审计。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和计划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11,226.888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围绕主营业务进行投资运用,依据轻重缓急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项目预计募集资金投入总额,超出部分资金用途将按照相关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预计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足部分由发行人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将本着轻重缓急的原则,按照实际需求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为加快项目建设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上述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实施上述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届时已累计投入的自筹资金。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董事会可以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资金使用计划等具体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展前景分析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金额以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况为基础,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紧紧围绕于主营业务展开,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

  1、模块制造及管道预制件项目

  模块制造及管道预制件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湛江利柏特,湛江利柏特是公司于2019年8月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位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石化产业园。本项目计划投资项目总投资为25,959.90万元,建设期为1.5年,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16,000.00万元。

  本项目投资建成并达产后,可以有效地提高公司工业模块及管道预制件的生产规模,提升华南地区工业模块及管道预制件产品需求的配套生产及快速响应能力。

  本项目总投资25,959.9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各项经济因素与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期相符的前提下,本项目完全达产后,公司预计每年增加营业收入(不含税)35,000.00万元。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6.69%,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7.17年(含1.5年建设期),经济评价可行。

  2、专用模块生产线技改项目

  本项目由公司实施,公司通过厂房改造及购置软硬件设备等方式实现公司张家港生产基地的生产技术改造,提高公司生产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

  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16,377.7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各项经济因素与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期相符的前提下,本项目完全达产后,公司预计每年增加营业收入(不含税)20,400.00万元。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5.89%,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7.08年(含1年建设期),经济评价可行。

  3、佘山基地项目

  本项目拟由利柏特工程实施,主要内容为在上海市松江区建设用于公司办公和会议、公司培训以及辅助检维修工作的场所。

  佘山基地项目的建成,将会为公司的财务管理、品牌管理、客户管理、采购管理和培训等部门提供有力的硬件支持,以满足公司升级发展的需要。

  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35,406.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管理能力,提升运营管理效率,加强人才培养,为公司长期业务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中的15,000万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优化资本结构,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从而降低营运风险。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水平,强化公司业务拓展能力,加快推进现有项目实施进程,提升公司业务规模和市场占有率。随着新建项目加速投产,公司现金流和盈利水平增长将得到有力支撑,促使公司加快形成自主发展的良性循环。此外,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负债规模,增强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外部坏境风险

  1、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工业模块设计和制造,以及工程总承包、工程设计、工程采购、工程施工、工程维保等各类工程服务,其下游市场需求跟化工行业的投资需求息息相关,化工行业受经济周期性波动的影响较大;同时随着公司业务向油气能源、矿业、水处理等领域延伸,公司下游市场需求亦受到这些行业的周期性波动影响。当宏观经济发展良好的时候,将会带动上述下游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加;而当宏观经济发展出现下行时,则会导致下游行业增速放缓。

  公司主要客户为巴斯夫、林德气体、霍尼韦尔、科思创、优美科、陶氏化学、液化空气、英威达等全球知名公司,这类客户基于其长期发展目标,有较长远的投资计划和发展规划,在行业经济波动的情况下,仍能保持持续稳定的投资,为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提供保证。目前,全球宏观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相互交织,增长潜力和下行压力同时并存,若未来上述行业出现大幅度衰退,且公司经营策略不能很好地应对宏观经济周期性变化,公司将会面临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

  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国扩散,为控制疫情,全国各地采取了隔离、推迟复工、交通管制、禁止人员聚集等防疫管控措施,各行各业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公司部分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晚于预期;随着疫情在全球的扩散,若持续时间较长,公司国外部分客户将放缓对生产设施的投入,从而对公司部分工业模块设计与制造项目造成不利影响。目前,公司已采取多种应对措施积极复工并安排各类业务工作计划,但本次疫情对物流周期、上下游企业复工时间以及下游客户建设计划等造成了影响,若疫情持续蔓延且得不到有效控制,将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的营业收入相对集中于少数大客户,存在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按合并口径计算)的营业收入分别为71,456.89万元、68,645.21万元和74,985.7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9.86%、48.49%和49.81%。

  公司客户主要为巴斯夫、林德气体、霍尼韦尔、科思创、优美科、陶氏化学、液化空气、英威达等国际知名公司,公司已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优质的服务水平,与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上述客户具有严格的供应商遴选制度,从而进一步增进和强化了这种合作关系,未来终止合作的可能性很低。尽管如此,客观上仍不能完全排除前述客户与公司终止合作的风险,一旦终止合作的情形发生,公司短期内将面临着订单减少进而导致收入和利润水平下滑的风险。

  2、采购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的主要成本构成包括材料采购成本和施工劳务成本,其中材料主要为钢材、管材、建筑材料和电线电缆等;材料和劳务占成本比例较高,如果未来上游钢材市场及劳动力供应价格上升,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将成本上升压力进行消化吸收或传导至下游客户,将可能导致公司产品成本出现波动,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

  3、安全生产的风险

  由于工业模块制造和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大量的生产人员,公司在工业模块的制造、工程施工服务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生产风险。公司严格执行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通过各种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采取各种措施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水平,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未因安全生产原因受到过重大行政处罚。如果未来公司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不仅会削弱客户对公司的认可程度,甚至可能引起诉讼、赔偿、甚至处罚等情况,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

  4、订单承接与场地资源匹配风险

  公司承接的大型工业模块项目,制造周期相对较长,不同的制造环节需要配备不同的场地资源,包括结构车间、组装场地、总装场地、滑道、码头以及为上述环节配备的设备和人员等。公司在承接订单前,需充分估计现有项目的场地资源占用情况,以及未来场地资源的可用情况。若对于现有情况估计不足,将会导致订单实施时,场地资源无法满足项目实施的需要,无法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建造,进而影响公司的品牌和声誉。

  5、业绩波动风险

  公司报告期内承接和实施的部分项目具有金额较大的特征,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前五大项目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1,884.82万元、38,752.80万元和49,532.1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9.23%、27.37%和32.90%。

  公司已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优质的服务水平,持续自既有客户取得订单并不断挖掘新客户。尽管如此,客观上仍不能完全排除因疫情或下游客户投资计划等因素影响使得正在执行的项目存在推迟或中止的风险,一旦该等情形发生,公司短期内将面临着订单减少进而导致收入和利润水平下滑的风险。

  (三)财务风险

  1、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金额较高的风险

  随着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报告期公司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金额较高,分别为15,039.32万元、10,718.85万元和12,140.62万元。公司根据实际完工进度核算每个会计期间已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并根据结算手续确认债权。由于公司的债权结算须由业主进行确认,其审批需要经过多个环节,周期较长,在此期间持续施工完成的工程量与结算进度存在差异,实际发生成本、确认毛利与工程结算的差额计入“存货—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或“合同资产—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上述情形符合行业特点。但如果已完工未结算的工程量过大将会产生一定的财务风险。

  2、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国外销售业务主要以外币结算。报告期内,人民币汇率存在一定的波动,公司汇兑净损失分别为-91.80万元、24.29万元和49.27万元。虽然报告期内汇率变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实质上影响较小,但随着公司海外项目的不断拓展,若人民币汇率发生较大波动,将有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税收政策变动的风险

  税收政策是影响公司经营的重要外部因素。公司于2015年8月取得编号为GF20153200071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并于2018年11月取得编号为GR20183200194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报告期内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2017年至2020年6月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公司未来未能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者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可能增加纳税负担,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不利影响。

  4、应收账款增长较快、占比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43,494.67万元、31,209.33万元和30,375.1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30.35%、22.04%和20.18%。公司应收账款整体回款质量较好,但仍可能存在部分业主未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的情形,从而使得公司的应收账款存在回款滞后的风险;另外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应收账款合理估计并充分计提坏账准备,制定了完善的应收账款催收和管理制度,但如果个别客户因经营问题导致无法及时足额收回应收账款甚至发生坏账损失,将对公司的现金流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业务分包的风险

  本公司在项目的执行中可以依法将项目中的部分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商,分包商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本公司负责,而公司需要管理分包商的工作成果并向业主负责。虽然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分包商遴选内控制度,但仍可能存在着分包商素质参差不齐、分包价格市场行情波动等不确定因素,会对公司项目的执行质量、成本和经济效益产生影响。

  6、环保及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尽管公司针对各主要生产线及生产设备加装了环保设施,但倘若出现处理不当或设备故障时,仍可能发生环境污染问题。同时,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并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在生产经营中切实规范员工安全生产行为,但仍存在出现安全事故的风险。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要求愈加严格,对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环保和安全生产要求也不断提高。如果公司未能严格遵守环保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乃至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或安全生产事故,则公司可能面临受到环保和安全生产处罚的风险。

  (四)管理风险

  1、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尤其是本次股票发行上市完成后,公司资产规模、经营规模及人员数量将大幅增加,业务区域和客户范围将更加广泛。因此,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都对公司现有的组织结构和经营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经营决策和风险控制难度将随之增加。如果公司管理模式和管理水平无法满足业务持续发展的需要,将对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协调及拓展造成不利影响。

  2、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对于管理人员和研发及设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高,管理人员不仅需要具备技术、项目管理、沟通协调能力等多方面素质,还需要有发掘机会、拓展市场的综合能力;研发及设计人员的行业经验、专业知识和技术积累是公司持续高质量执行业务的关键。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将在一定程度上加剧对专业人才的抢夺,因此公司员工有可能因薪酬、岗位等原因而离职,若公司出现关键岗位人员的流失,且公司又未能及时聘用或培养具备相应岗位胜任能力的人员,则容易造成项目延期、质量不达标,以及与业主沟通不畅等问题,进而对公司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模块制造及管道预制件项目、专用模块生产线技改项目、佘山基地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这些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

  虽然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具有良好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基础,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国家政策变化、市场因素变化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等,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工期延误、实际投资总额超过投资概算或效果未达预期等情形,进而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的影响。

  2、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和所有者权益将有较大幅度的提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经历一定时间的建设期和试运营期,不能立即产生效益,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将因此被摊薄。

  3、折旧摊销费用增加、新增产能消化及项目效益实现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预计每年新增折旧和摊销3,528.78万元,金额较大。因项目新增折旧摊销费用较大,如果市场环境、生产经营等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如期达产,或者达产后不能产生预期的经济效益,则上述新增折旧摊销费用将会侵蚀公司利润,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同时,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后,公司工业模块的制造水平和及时供货能力将得到显著提高,项目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但是如果工业模块设计和制造的整体市场容量不能继续增加或保持,或者公司工业模块设计和制造业务在市场竞争者中不能获得市场空间和客户支撑,则公司将面临一定的销售压力。虽然公司已经积累了一大批优质客户,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发展战略,但由于市场开拓工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新增投资的消化情况不及预期,则存在募投项目投产后项目效益低于预期的风险。在项目投产初期,如果市场订单有限致使产能利用率不高,可能存在项目亏损的风险。

  (六)其他风险

  1、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沈斌强、沈翾,其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发行人62.01%的股份。

  本次发行完成后,沈斌强、沈翾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虽然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治理制度、内控制度等方面做了相关限制性安排,但仍不能排除实际控制人可能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施加影响或者实施其他控制给公司经营及其他股东利益带来损害的风险。

  2、股市波动的风险

  目前,我国股票市场具有新兴市场不完善、不成熟、股价波动剧烈等典型特征。发行人的股价不仅取决于发行人经营状况、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而且受到全球经济环境、国内外政治形势、宏观经济政策、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证券市场供求、投资者心理预期等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投资发行人的股票时,需要考虑发行人股票未来价格的波动和可能涉及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3、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

  公司承揽的工程服务项目大多在户外作业,如果公司在建或运营的项目所在地发生地震、水灾、旱灾、台风、疫情、动荡及类似事件,可能会对公司的项目运营造成严重破坏,对公司承建项目的质量和工程进度产生不利影响,并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或增加运营成本。

  4、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补缴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若主管部门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针对报告期内公司应缴未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做出承担补缴或相关损失的承诺。

  针对未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公司积极采取如下措施进行规范:1)要求各主体对所有新入职适龄员工及时办理社保增员手续;对所有新入职城镇户籍适龄员工及时办理公积金缴纳手续;2)积极劝导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阐述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意义,对于经劝导仍不愿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就其中拥有农村户口的员工,以为其提供补贴的方式引导其在户口所在村购买新农合、新农保。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1、重大销售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在10,000.00万元(含)以上的重大销售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合同存在两个签订时间系分别指主合同和变更单的签订时间。

  2、重大采购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在500.00万元(含)以上重大采购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合同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签订时间系分别指主合同和变更单的签订时间。

  3、重大授信及借款合同

  (1)重大授信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授信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授信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2)重大借款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500万元(含)以上的借款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注1:该借款合同下目前尚未归还的银行借款金额为5,471.90万元;

  注2:该借款合同下目前尚未归还的银行借款金额为837.07万元;

  注3:该借款合同下目前尚未归还的银行借款金额为3,337.96万元。

  4、抵押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抵押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6月22日,利柏特股份与张家港行签订合同编号为农商行高抵字[2020]第(0195010009DB01)号《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合同约定担保期间为2020年6月22日至2023年6月21日,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20,937.37万元,抵押物为位于大新镇沿江公路2667号的土地、房产,不动产权证号为苏(2019)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8243837号。

  (2)2020年7月28日,利柏特工程与光大银行上海松江支行签订编号为3662082020001-1的《抵押合同》,约定利柏特工程为其与光大银行上海松江支行签订的编号为3662082020001的《固定资产暨项目融资借款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期间为2020年至2025年,担保的债权金额为2,457.00万元,抵押物为位于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20街坊42/1丘(松江区佘山镇工业区SJS90002单元14-02号地块)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为沪(2019)松字不动产权第036188号。

  (3)2020年11月17日,利柏特股份与农业银行张家港分行签订合同编号为32100620200043995《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约定自愿为农业银行张家港分行与利柏特股份约定的各类业务形成的债权提供担保,担保期间为2020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16日,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5,279.00万元,抵押物为位于张家港保税区上海路南的土地、房产,不动产权证号为苏(2017)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0110559号。

  (4)2020年11月23日,湛江利柏特与中国银行湛江分行签订编号为GDY476300120200015的《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湛江利柏特为其与中国银行湛江分行签订的编号为GDK476300120200060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期间为2020年至2028年,担保的债权金额为1900.01万元,抵押物为位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港南大道以北、经一路以东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为粤(2020)湛江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16198号。

  (5)2021年1月7日,利柏特工程与光大银行上海松江支行签订编号为3662082021001-1的《抵押合同》,约定利柏特工程为其与光大银行上海松江支行签订的编号为3662082021001的《固定资产暨项目融资借款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期间为2021年1月7日至2025年7月27日止,担保的债权金额为10,000.00万元,抵押物为位于松江区佘山镇20街坊42/1丘的在建工程。

  (6)2021年3月10日,利柏特股份与中国银行张家港分行签署编号为2021年苏州张家港150241895抵字001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约定担保期间为2021年3月10日至2031年3月10日,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8,253.01万元,抵押物为位于张家港保税区北京路南侧的土地及房产,不动产权证号为苏(2017)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0122695号。

  5、在建工程合同

  2020年6月,利柏特工程与苏州富大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佘山基地项目施工总包》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利柏特工程将佘山基地项目所需的施工总承包交由苏州富大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施,合同价款为11,544.69万元。

  (二)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三)发行人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发行人关联方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五)刑事诉讼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投资者可以查阅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地点、网址

  投资者可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9:00-11:00和下午1:30-4:30,到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查阅。

  公司网站:http://www.cnlbt.com/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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