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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C15版)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意向书摘要(下转C17版)

  (上接C15版)

  根据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有关问题的回复》,确认下述30家法人股东性质为国有股东,24家法人股东标识为“SS”,6家法人股东标识为“CS”。

  

  四、本行业务

  (一)本行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结汇、售汇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行业务概况

  截至2020年末,本行资产总额为10,569.77亿元,股东权益为804.72亿元,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为5,100.17亿元,吸收存款总额为7,636.17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99%,拨备覆盖率为419.17%。2020年,本行营业收入为220.40亿元,净利润为84.19亿元。

  本行业务主要包括公司银行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和金融市场业务。截至2020年末,本行有438家分支机构及营业网点。本行通过传统的银行网络及电子银行渠道为客户提供服务,其中,电子银行渠道包括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远程银行、直销银行等。

  (三)本行的竞争地位与竞争优势

  1、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战略机遇

  本行是总部设在上海的法人银行,业务主要集中在上海市区域。上海是我国最重要和最发达的经济与金融中心之一,具有雄厚的经济基础、合理的产业结构、蓬勃的市场活力和开放的社会文化,有良好的信用法制环境、丰富的人力资本、通达的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为本行业绩的持续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和“一带一路”世纪大战略还为本行提供了未来发展的广阔空间。

  2020年,上海全市实现生产总值38,700.5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7%。2020年全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22万元,排名全国各大省市第一。产业结构方面,第三产业增加值28,307.54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为73.1%,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13,930.66亿元,比上年增长8.9%。同时,上海全力推进“五个中心”建设,城市能级稳步提升。2020年,上海金融市场交易总额达到2,274.83万亿元,在2020年9月GFCI全球金融中心指数排名中位列全球第三;2020年全市货物进出口总额34,828.47亿元,比上年增长2.3%,占全国的比重超过十分之一;全年集装箱吞吐量4,350万国际标准箱,规模连续11年保持全球第一。

  作为上海市本土银行,本行在积极参与上海现代经济体系建设的同时推动自身业务发展。本行和上海各级政府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积极主动对接市、区“十三五”规划,为上海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文化产业发展等提供融资支持。截至2020年末,本行已与青浦区、崇明区、静安区、长宁区等7个行政区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上海还是长三角地区的核心城市,发挥着世界级城市群核心城市作用,有力推动着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本行积极响应“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致力于建立长三角农村金融座谈会常态化工作机制,完善普惠金融体系,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目前,本行3家异地支行中,嘉善支行、昆山支行位于长三角区域内,形成“一体两翼”的格局。本行以嘉善支行、昆山支行为支点,扎根上海,辐射周边,积极拓展长三角地区业务。

  上海经济具有高度的开放性,建有中国大陆第一个自由贸易试验区。未来还将增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新片区,鼓励和支持上海在推进投资和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方面大胆创新探索,为全国积累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另外,在“一带一路”世纪大战略中,上海扮演着重要角色,是“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一带一路”世纪大战略的实施和自贸区新片区的建设将为上海带来大量的商务活动和巨大的增长空间,也为本行未来业务的发展带来了广阔的发展前景。

  本行密切关注国家在农业、能源、交通等领域的对外投资战略、规划,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客户结构和“三农”特色优势,建立“走出去”项目库及相关金融服务分层工作机制,通过为“走出去”企业提供跨境担保、跨境贷款等金融产品助力国内企业踊跃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同时,针对“走出去”企业在监管审批、尽职调查、商务谈判、投资管理等相关领域的需求,积极发展咨询、顾问等相关服务。

  2、扎实的客户基础和广泛的营销渠道

  本行前身为上海农村信用社,自成立以来一直扎根上海,尤其是在市郊地区,网点覆盖率高,客户沉淀率高,忠诚度较高。截至2020年末,本行母公司在上海市布设了359家营业网点,是上海地区营业网点最多的银行之一。其中,有239家网点位于外环以外,占比超过65%。在全市108个乡镇中,本行布设网点的乡镇达到106个,覆盖率98.1%,网点数量达250个。截至2020年末,本行在上海地区人民币存款余额占有率达到7.3%,上海地区人民币贷款(不含票据)占有率达到7.1%,均排名全市第六;本行公司与个人活期存款合计2,998.36亿元,占全部存款比例高达39.27%,客户黏性强。

  本行注重创新,积极推出特色产品。本行与上海市总工会独家合作,面向全市工会会员发行了联名借记卡——上海工会会员服务卡,截至2020年末,发卡量已达到518万张,服务对象涵盖上海市总工会及下辖区、局(产业)工会共133家,累计发卡企业5.01万家,基本覆盖了本市主要大中型企业(集团)及事业单位职工。

  本行大力发展移动金融,推动手机银行全新改版,从“拓展业务功能、全新页面设计、丰富生活服务、安全加固升级、自动兼容测试、数据挖掘分析”六个方面打造移动互联网交易平台,截至2020年末,本行手机银行客户达410.35万户,网上银行总开户数398.74万户。微信银行作为重要的服务渠道,在账户信息查询、理财产品购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本行理财产品销售的第一渠道,截至2020年末,微信银行客户数达92.10万户。

  3、齐全的业务资格和强大的综合服务能力

  本行是全国农信系统中最早开展金融市场、投资银行和跨境业务的机构之一,业务资格较为齐全,交易活跃度始终保持市场前列,使本行具备向客户提供高效的投融资综合金融服务的能力。

  金融市场业务方面,本行自2004年起连续17年入选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同时具备储蓄国债、记账式国债和三大政策性金融债承销资格,是首家成为上海黄金交易所金融类会员、银行间外汇市场期权会员和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核心交易商的农村商业银行。本行连续多年获评银行间市场核心交易商和活跃交易商,交易量排名位居农村商业银行首位,具有良好的同业口碑和市场形象。

  投资银行业务方面,本行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B类主承销商资格,是全国具有B类主承销商资格的7家农村商业银行之一。同时,本行具有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主承销商资格,可以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服务解决方案。

  跨境业务方面,本行自2005年9月获准开办对公即期结售汇业务,并于2005年12月正式开办国际业务以来,持续完善各项跨境金融服务业务资质,2005年11月成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会员;2009年11月正式开办即期外汇买卖业务;2013年6月取得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成为农信系统首家获取该资格的银行;2015年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验收通过正式开办自由贸易分账核算业务;2015年9月,获批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期权会员,成为首家获得该业务办理资格的农村商业银行。

  4、独具特色的“小微”和“三农”服务能力

  作为一家扎根上海地区、立足本地的法人银行,本行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坚持以“服务三农、服务小微、服务科创”作为立行之本,积极开展普惠金融服务活动,健全普惠金融服务体制机制,创新特色服务产品与服务模式,扎实推进普惠金融服务。

  本行扎根于上海本地市场,始终坚持“定位向下、服务向细”,在“小微”和“三农”服务方面具有本土化形成的天然优势。本行在上海区域内网点数量众多,客户经理队伍庞大,具有较强的人脉优势,有利于本行深入开发区域市场,做熟、做透中小微企业业务,也使得本行能全面、及时掌握当地中小微企业真实的经营状况与资金需求。同时,作为总部在上海的一级法人金融机构,本行管理架构扁平、审批流程较短、审核效率较高,始终致力于为融资需求具有明显“短、频、急”特点的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体验。经过多年扎根本市的经验实践及网点布局的地域优势,本行中小微客户的主体多集中于郊区乡镇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并经过多年发展,逐步成长为主业突出、效益良好的中小微企业,也成为本行稳定的客户基础。

  多年以来,本行经过不断优化体制机制建设,积极培育对小微企业“敢贷、能贷、愿贷”的公平信贷文化,对小微企业金融加大政策扶持、强化资源倾斜、提升服务质效、创新服务产品。全行设立有35家小微企业专营网点,配以专营团队专业对接小微企业,辅以“一窗通”服务搭建及各区专业园区的共商共建,为小微企业提供开户便利、财务管理建议、小微财税类扶持政策咨询等贴心服务。通过对中小微企业进行细分,本行陆续推出针对中小微企业客户特点与需求的产品,如“鑫惠贷”、“积数贷”、“循环贷”、“银税贷”及中小微基金担保项下的担保贷款,并通过大数据分析为存量结算类企业探索“预授信”业务模式。近年来,本行荣获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等机构颁发的“上海银行业普惠金融服务突出贡献奖”、“上海银行业最佳小微企业服务案例”和“上海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杰出合作伙伴”等殊荣。截至2020年末,本行母公司国标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1,618.52亿元,贷款户数为21,688户,是上海地区国标小微企业贷款客户和贷款规模最多的商业银行之一。

  本行作为一家起源于农村的商业银行,始终将服务“三农”作为立行之本,为“三农”量身订造专属金融产品,先后推出主动对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匹配企业生产经营周期且可随借随还的“农业循环贷”、确保农业生产有序开展的“农机贷”、盘活涉农企业无形资产的农业特色品牌及专利权融资等产品,丰富涉农金融产品的同时有效降低了农户的融资成本。2017年,本行作为上海地区唯一银行机构获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支农支小服务示范单位”称号。截至2020年末,本行母公司涉农贷款余额为609.32亿元,是全市涉农贷款市场份额最高的商业银行;涉农不良贷款率0.75%,低于全国农商行平均不良率水平。

  5、领先的零售业务和财富管理业务

  本行零售业务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全面革新管理、流程、产品设计、风险控制和客户服务,提升客户体验和营运效率,以打造“交易银行”、“消费金融银行”为驱动,依托主要经营地位于上海市的客群优势,全力推动财富管理、零售贷款、信用卡等大零售业务发展,助力全行转型。截至2020年末,本行母公司个人客户数为1,619万户。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末,本行母公司在上海地区人民币个人存款余额分别为2,754亿元、3,101亿元和3,423亿元,市场占有率分别为10.0%、9.6%和9.2%,在上海地区同业排名持续保持第四。本行受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受理及发放本市居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截至2020年末,本行母公司住房公积金贷款户数达30万户,贷款余额达1,155亿元,贷款整体规模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纯公积金贷款市场发放占比连续11年全市第一,其中4年全市发放占比超7成。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提升本行知名度,持续带来新增客户资源。

  本行财富管理业务发展起步较早,是国内农信体系中首批推出理财产品的银行之一。本行财富管理业务的发展始终将产品创新与客户需求紧密结合在一起,致力于丰富理财产品体系,“鑫意”理财不断推陈出新,利率挂钩、每日申赎、周周滚续、季季分红、净值型产品、定制理财等特色产品服务陆续上市。本行在不断创新、丰富理财产品,横向细化客户结构分层,通过定制化服务,巩固客户基础,建立了“产品创新、客户分层、服务定制”的“三位一体”产品矩阵。通过财富管理业务的发展,进一步带动交叉营销,助力提升市场竞争力。

  截至2020年末,本行理财管理规模已突破1,400亿元,在全国农村商业银行中名列前茅。本行累计为客户发行理财产品7,000多只,发行额超一万亿元人民币,产品规模年增长率高达50%。本行自发展财富管理业务以来,始终秉承合规稳健的经营风格,将保障投资者利益放在首位,产品历史业绩达到率高达100%。截至2020年末,本行母公司零售客户1,439万户,其中金融资产100万元以上的财富客户7.17万户;管理零售客户金融资产5,247亿元,其中管理财富客户、私行客户总资产1,516亿元。

  6、审慎的风险管理和良好的资产质量

  本行始终坚持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致力于建立与本行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本行已建立起较为完备的、多层次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构建了包含董事会、高管层、总行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的健全的风险治理架构;具有清晰的风险策略、风险偏好和风险限额;制定了完善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不断提升风险管理技术、建设功能强大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获取高质量的风险数据。本行寓风险管理于业务全流程之中,确保风险管理能够涵盖本行全业务、全类型、全流程,实现风险管理的全员参与,使本行风险管理政策在不同部门、业务和产品中得到统一贯彻,在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实现了对风险的全面有效管理。

  本行经营风格稳健,坚守商业银行本源,始终致力于发展存贷款等传统业务,服务实体经济,发放贷款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和吸收存款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均较高。截至2020年末,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占资产总额的比例高达48.25%,吸收存款占负债总额的比例高达78.20%。

  本行的风险管理体系发挥了良好效果,相关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末,本行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13%、0.90%和0.99%,总体呈下降趋势,2020年末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行不良贷款率略有上升,但仍保持在较低水平。

  本行良好的风险管理也得到了权威机构的认可。2018年,标准普尔将本行长期主体信用评级从“BBB-”上调至“BBB”,展望稳定,短期主体信用评级从“A-3”上调至“A-2”,同时维持个体信用状况评估“BB+”不变。2020年1月,标普信用评级(中国)首次公布了本行主体信用等级为“AAspc-”,展望稳定,较国内商业银行的评级基准bbb+上调了4个等级。

  7、清晰的股权结构和稳健的公司治理

  本行股权结构清晰均衡,拥有央企、地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自然人等“利益多元、有效制衡、协调运转”的股权结构。成立以来,本行吸引了上海国际集团、中远海运集团、宝钢股份、久事集团、太平洋寿险、国盛资产、沪杭甬高速、太平人寿、上海申迪(集团)有限公司等资本实力强、公司治理稳健、能与本行形成战略合作的龙头央企和地方国有企业入股。遵循“长期持股、优化治理、业务合作、竞争回避”的监管要求,本行持股5%及以上股东均在入股时作出承诺,5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必要时向本行补充资本,不干预本行日常经营事务,积极支持本行加强“三农”服务等,体现对本行的长期战略持股、协同共赢。

  本行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构,“三会一层”职责权限明确,各治理主体独立运作、有效制衡,科学决策、高效履职,为本行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稳固的基础。董事会下设战略、风险与合规管理、审计、薪酬和提名、关联交易控制、普惠(三农)金融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7个专门委员会,形成了架构完善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体系辅助董事会科学决策。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目前共有19名董事,拥有扎实的学历背景和丰富的从业经验,均已获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博士学历占比超过30%,平均从业年限超25年,独立董事占比近40%,独立董事分别在金融管理、财务会计、法律、信息科技等方面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社会影响力,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保障,为本行长期稳健发展提供战略性、前瞻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五、本行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本行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电子设备、机器设备和办公设备等。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固定资产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和账面净值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二)自有物业

  截至2021年4月20日,本行拥有房屋共计490处,建筑面积合计391,845.05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1、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物业

  截至2021年4月20日,本行已取得471处合计建筑面积364,914.92平方米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占本行自有物业总面积的93.13%)。

  (1)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齐全的物业

  本行已取得468处合计建筑面积363,830.13平方米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且该等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系通过出让方式获得(占本行自有物业总面积的92.85%)。

  本行合法拥有该等房屋的所有权和该等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有权依法占有、使用、转让、出租、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该等房屋。

  (2)登记在原农信社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齐全的物业

  本行已取得3处合计建筑面积1,084.79平方米房屋(占本行自有物业总面积的0.28%)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目前仍登记在原农信社名下。由于该等房屋已被政府相关部门划入动迁范围内,暂无法办理变更至本行名下的手续。

  2、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物业

  本行已取得2处合计建筑面积1,958.00平方米房屋(占本行自有物业总面积的0.50%)的房屋所有权证,目前仍登记在原农信社名下,尚未取得该等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该等房屋的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系历史原因尚未取得土地使用证,目前已被政府相关部门划入动迁范围内或已收到房屋土地管理局的土地征用通知,正等待动迁中。该等房屋实际处于闲置状态,并未用于本行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本行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3、仅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物业

  本行已取得2处建筑面积488.29平方米的房屋(占本行自有物业总面积的0.12%)的土地使用权证,目前仍登记在原农信社名下,尚未取得该等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该等房屋的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仅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屋系历史原因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实际处于闲置状态,并未用于本行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本行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4、未取得权属证书的物业

  截至2021年4月20日,本行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共计15处,合计建筑面积24,483.84平方米(占本行自有物业总面积的6.25%)。上述自有物业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本行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中,1处建筑面积20,001.00平方米的房屋(占本行自有物业总面积的5.10%)正在办理产证中,该处物业系本行出资建设取得,该处物业开发商已经取得整体项目产证。目前本行正在积极推进产证办理工作。1处建筑面积467.14平方米的物业(占本行自有物业总面积的0.12%)已签订购房合同,尚待于2021年5月底正式交付,目前无法办理权属证书。

  本行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中,9处合计建筑面积2,332.07平方米的物业(占本行自有物业总面积的0.60%)实际用作员工宿舍、食堂、后勤场地或处于闲置状态等,并未用于本行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本行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本行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中,4处合计建筑面积1,683.63平方米的物业(占本行自有物业总面积的0.43%)用作经营场所,占本行自有物业总面积的比例较低。如果该等未办理产证的情形导致本行无法继续使用而必须搬迁时,本行能够在较短时间内、在相关区域内找到替代性的合法经营场所继续办公营业,不会对本行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本行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合计建筑面积较小,占本行自有物业总面积的比例较低。其中,仅6处房屋用作或将用作办公或营业场所,占本行自有物业总面积的5.65%。对于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本行正在予以完善或处置。上述房屋为本行真实所有,虽部分权属证书不齐全,但并未使本行有关的业务活动受到影响,也未发现有关政府部门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就该等房屋向本行主张权利。如无法继续使用,本行将以租赁、自建或购买的方式进行替代,不会对本行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律师认为,本行部分物业存在产权瑕疵不构成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实质性影响。

  (三)自有土地

  除上述“(二)自有物业”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外,本行拥有其他自有土地的情况如下:

  

  (四)租赁物业

  截至2021年4月20日,本行租赁房屋358处(含自助银行),合计房屋租赁面积184,158.31平方米。

  1、本行承租的231处合计建筑面积为102,586.10平方米的房屋,出租方持有该等房屋的产权证明文件,租赁协议合法有效。

  2、本行承租的44处合计建筑面积为22,058.75平方米的房屋,出租方已提供该等房屋的所有权人同意出租方转租该等房屋的证明文件,租赁协议合法有效。

  3、本行承租的83处合计建筑面积为59,513.46平方米的房屋,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购房或房屋建设时手续不全、资料遗失、租赁房屋本身性质、出租方尚在履行产证办理的手续等原因,出租方未能提供租赁房屋的产权证明或授权出租该等房屋的证明文件。在上述房屋中,本行已就56处合计建筑面积28,472.17平方米的房屋取得出租方出具的书面确认函,确认其有权向本行出租该租赁房屋,并承诺如因租赁房屋存在的产权问题导致本行受到影响或遭受损失的,其将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

  本行承租的上述房屋中,74处合计38,540.77平方米的房屋办理了租赁备案手续,其余房屋由于出租方或房东不配合、租赁房屋的产权证明不完整、地方房地产主管部门暂不办理租赁备案等原因,暂未完成租赁备案登记。未办理租赁备案的房屋中,195处合计建筑面积82,854.83平方米的房屋,本行已取得出租方出具的书面确认函,确认如因租赁房屋未办理房屋备案登记导致本行受到影响或遭受损失的,其将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

  发行人律师认为,(1)就上述出租方未提供/取得房屋所有权属证书的租赁房屋或出租方未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证明文件的租赁房屋,若第三方对前述租赁房屋的建设使用、房屋权属或租赁合同或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则可能影响本行继续承租和使用该等房屋。但是,本行可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租赁合同、协议或确认函的约定,向出租方进行索赔;(2)就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的租赁物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不会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发行人作为承租方在该等合同项下的权利可获得中国法律的保护。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截至2021年4月20日,本行未收到相关主管部门要求补办房屋租赁备案的通知,亦没有因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而被相关主管部门处罚。本行承诺,如相关主管部门要求限期改正的,将尽快补办房屋租赁备案登记;(3)如因房屋权属、租赁备案等问题导致无法继续承租上述租赁物业,本行能够及时改租其他第三方的物业,或者以自建、购买的方式进行替代,不会对本行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行租赁物业存在的上述瑕疵不构成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五)在建工程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在建工程变动如下:

  单位:千元

  

  截至2020年末,本行在建工程账面价值16.08亿元。

  (六)抵债资产

  截至2020年末,本行共有抵债资产净值0.37亿元。其中,因贷款产生的2年内没有处置的抵债资产2处,其账面净值0.08亿元,该处抵债资产的情况如下:

  

  (七)商标

  截至2020年末,本行拥有110项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下转C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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