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3000万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 现金管理期限:181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0年12月10日,公司认购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2020年单位结构性存款3,000.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披露的《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上述理财产品于2021年6月15日到期并赎回,本次收回本金共计3,00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40.17万元,本金及收益均已全部划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单位:万元
二、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项目建设推进而分期进行资金投入,该过程中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91号)核准,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2,8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60,940,566.04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61,859,433.9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1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86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国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1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三)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210971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风险等级低,符合公司资金管理需求。在产品有效期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三、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1、单位结构性存款210971 产品
(1)期限:181 天
(2)起息日:2021 年7 月1 日
(3)到期日:2021 年12 月29 日
(4)收益兑付日:2021 年12 月31 日
(5)产品类型:保本浮动型
(6)预期年化收益率:3.48%或1%
产品存续期间:即收益计算期限,从起息日开始计算到实际到期日(包括起息日,不包括实际到期日)。
收益计算基础:Act/365
工作日约定:纽约、伦敦、北京(遵从于所做产品)
①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于到期日返还,投资收益于收益兑付日进行清算,收益兑付日为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到期日至收益兑付日期间相应投资收益不计息。
②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不可为其它业务提供质押担保。
(7)本金及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计算
①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日,由宁波银行承诺全额返还结构性存款本金。
②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兑付日,由宁波银行承诺根据预设条件支付结构性存款收益。
③当发生政策风险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时,收益保证条款不适用。
(8)结构性存款产品提前终止
宁波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并至少于提前终止日前1 个工作日通过本行网站(www.nbcb.com.cn)、营业网点或宁波银行认为适当的其他方式、地点进行公告。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本结构性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行:温州分行)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上述银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上述表格中2021年3月31日的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支付金额3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未经审计货币资金(43,881.25万元)的6.84%,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未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7%,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9%。
(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产生影响,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好的效益。
(三)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处理方式及依据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与“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科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现金管理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无法获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披露的《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和2020年10月27日披露的《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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