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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1-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受公司股东减持的影响,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嘉兴悦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悦橙投资”)、嘉兴创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橙投资”)、嘉兴亮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亮橙投资”)、嘉兴橙色海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橙色海岸”)共持有公司股份从34,117,629股减少至30,754,529股,占公司总股本从5.55%减少至4.9999%,持股比例合计减少0.55%。悦橙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悦橙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4,117,6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5%,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日披露的《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悦橙投资于2021年7月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823,249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0.2964%。创橙投资于2021年7月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46,851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0.1052%。亮橙投资于2021年7月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59,500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0.0747%。橙色海岸于2021年7月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33,500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0.0705%。

  本次权益变动后,悦橙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从34,117,629股减少至30,754,529股,占公司总股本从5.55%减少至4.9999%,持股比例合计减少0.55%。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源于股东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6日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微公司

  股票代码:688012

  信息披露义务人1:嘉兴悦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秋路158号张润大厦2号501

  信息披露义务人2:嘉兴创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秋路158号张润大厦2号501

  信息披露义务人3:嘉兴亮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秋路158号张润大厦2号501

  信息披露义务人4:嘉兴橙色海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秋路158号张润大厦2号501

  股份变动性质: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

  签署日期:2021年7月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任职或持有权益公司的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公司”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微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1、基本情况

  

  2、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嘉兴悦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情况如下: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4、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1、基本情况

  

  2、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嘉兴亮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情况如下: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4、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1、基本情况

  

  2、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嘉兴橙色海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情况如下: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4、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1、基本情况

  

  2、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嘉兴创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情况如下: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4、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考虑而进行的交易。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中微公司股份的计划安排。

  2、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有减持中微公司股份的计划,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3、自前次减持计划披露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完成减持4,321,100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025%;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实施上述减持计划。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有继续减持中微公司股份的可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悦橙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中微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4,117,629股,占中微公司股本总额的5.55%,为中微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后,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悦橙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30,754,529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中微公司股本总额的4.99999%,持股比例已低于5%,悦橙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再是中微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方式卖出,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中微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2021年6月15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中微公司958,000股,减持比例为0.16%。具体内容详见中微公司于2021年7月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嘉兴悦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2:嘉兴创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3:嘉兴亮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4:嘉兴橙色海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以下地点,以供投资者查询:

  地点: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出口加工区(南区)泰华路188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

  (本页无正文,为《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嘉兴悦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2:嘉兴创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3:嘉兴亮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4:嘉兴橙色海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1年7月5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1:嘉兴悦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2:嘉兴创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3:嘉兴亮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4:嘉兴橙色海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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