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孚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能镇江”)拟向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为孚能镇江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担保额度。

  ● 公司为孚能镇江提供不超过23亿元的银团贷款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孚能镇江提供担保余额为69,951.71万元。

  ●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情况概述

  孚能镇江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求,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授信担保方式为质押,质押物包括:公司及孚能镇江自有的存单、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等。额度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同时,孚能镇江为进一步满足扩产增效的需要,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申请银团贷款人民币23亿元,用于支付二期项目相关款项。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31年12月31日。担保方式包括公司为孚能镇江提供担保和孚能镇江二期项目对应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进行抵押。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7月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以上两项议案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上述融资业务,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融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孚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8月10日

  注册地址:镇江市新区大港横山路以东、银河路以北

  法人代表:YU WANG

  注册资本:人民币205,000万元

  经营范围:动力及储能电池材料、电池、电池模组、电池系统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回收、销售、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中化工产品除外);自有房屋租赁;电子设备、机械设备及电池相关设备的租赁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孚能镇江依法存续,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和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 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扩产增效的需要,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五、 专项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和银团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经营发展和扩产增效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保荐机构意见: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六、 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12个月内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5亿元,担保余额为69,951.7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94%。公司不存在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4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关于公司董事离职的情况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苏静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苏静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苏静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公告日,苏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苏静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和规范运作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苏静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马绍晶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马绍晶先生的个人简历,马绍晶先生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拟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本次非独立董事选举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补选马绍晶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6日

  附件:马绍晶先生简历

  马绍晶,男,出生于1975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毕业,获得国际金融与财务专业学士学位和法律辅修学位。2000年-2001年任美国贝恩战略管理咨询公司咨询顾问,2001年-2003年任中富证券业务董事,2003年-2010年上海格雷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0至2016年担任航天产业投资基金执行董事;2016年11月至今,担任国新风险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担任投资部董事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马绍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