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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1-06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7月2日10:30在公司新厂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一)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6月28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肖满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受让江西滕王阁药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1-068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5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1-068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江西滕王阁药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1、 2021年7月2日,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盛制药”)与博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大发展”)、海南元辉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辉轩咨询”)、广州昌益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益行投资”)签订了《关于江西滕王阁药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17,575万元(人民币,下同)受让江西滕王阁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滕王阁药业”或“标的公司”)共计100%的股权;

  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则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后,如滕王阁药业受医药行业政策变动、宏观经济以及经营情况等因素影响,使得业绩下滑或不达预期,公司存在出现投资损失的风险;滕王阁药业经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评估值,收益法评估值较账面净资产增值率较高,本次高溢价受让后可能因为滕王阁药业经营不及预期而导致公司发生商誉减值的风险;公司受让滕王阁药业100%股权并取得经营控制权后,因日常运营管理中具有管理、财务、人事等因素而出现的不确定性,由此将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战略协同、财务协同、组织机构协同、人力资源协同、资产协同等风险。

  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谨慎投资。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2021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股权转让之框架协议>的议案》并签订《股权转让之框架协议》(详见公司2021-052号公告)。

  2021年7月2日,公司与博大发展、元辉轩咨询、昌益行投资签订《关于江西滕王阁药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17,575万元受让滕王阁药业100%的股权。

  (二) 审议程序

  2021年7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受让江西滕王阁药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受让江西滕王阁药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转让方介绍

  (一)博大发展基本情况

  

  (二)元辉轩咨询基本情况

  

  (三)昌益行投资基本情况

  

  除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外,上述各方不存在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一)交易标的

  滕王阁药业100%股权

  (二)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滕王阁药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936001025),现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为赣20160140(有效期:2021.05.07-2026.05.06),拥有国内先进的中药前处理提取生产线;固体颗粒制剂生产线;煎膏剂、糖浆剂、合剂生产线;两条集自动洗瓶、灌装、封盖、瓶外清洗、干燥、贴标于一体的煎膏剂及糖浆剂生产线。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

  1、2020年12月31日、2021年3月31日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湘审【2021】第1195号);

  2、滕王阁药业2020年度营业收入较低,而2021年1-3月营业收入较高是因为2020年受疫情影响,相关政策对感冒、止咳类产品实行管控限售。受此影响滕王阁药业主要销售的止咳化痰产品销量较低,导致2020年度整体营业收入不高。据金活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1110.HK,在国内从事品牌药品及保健品的分销)披露的2020年年报数据显示,受疫情影响,其代理销售的京都念慈庵蜜炼川贝枇杷膏的收益较去年同期亦出现减少62.60%,收益约人民币18,172.30万元。

  (三)标的产品及注册批件情况

  滕王阁药业的核心资产是拥有以“滕王阁”为注册商标的各类产品共计32个药品批准文号(区分规格),主要涉及止咳化痰、清热解毒、补益类、儿科用药等,具体如下:

  

  注:

  1、序号1-3项品种为滕王阁药业核心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市场需求情况择机生产;

  2、序号19项健儿清解液需按照滕王阁药业已经对外签订的转让协议进行转让;

  3、序号20-27项品种已经向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药品再注册申请,目前处于在审状态。

  (四)主要产品销售情况

  

  (五) 同类产品市场情况

  1、止咳用药市场情况

  随着气候、空气污染等环境的变化,呼吸系统疾病的发病率较高,而咳嗽是呼吸系统疾病的主要症状表现。据米内网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城市公立医院、县级公立医院、城市社区中心及乡镇卫生院终端咳嗽和感冒用药销售额为181亿元,同比增长4.64%。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上半年我国公立医疗机构终端咳嗽和感冒用药销售额同比下降37.96%。其中,祛痰药占据的市场份额超过八成。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止咳化痰类药物规模达到330亿,其中零售端约280亿元。

  滕王阁药业持有的强力枇杷露、强力枇杷膏(蜜炼)、小儿咳喘灵颗粒、鲜竹沥均具有止咳化痰的功效。其中,强力枇杷膏(蜜炼)为全国独家品种(该产品生产工艺已取得国家发明专利)和中药保护品种,已于2017年进入国家新版医保目录和基本药物目录,在海南、江苏、湖南、山东、湖北、广东、浙江、四川等超20个省份中标。

  强力枇杷膏(蜜炼)的同类产品主要有:湖南康寿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川贝枇杷膏;广州白云山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蜜炼川贝枇杷膏、蛇胆川贝枇杷膏;湖南新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蛇胆川贝枇杷膏;京都念慈庵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京都念慈庵蜜炼川贝枇杷膏。上述公司未单独披露相关药品的销售数据,据米内网数据显示,京都念慈庵蜜炼川贝枇杷膏2019年中国城市实体药店终端销售额为15.30亿元,2020年中国城市实体药店终端销售额为11.42亿元。

  2、清热解毒用药市场情况

  清热解毒药物作为大多数家庭必备的常用药,据米内网数据显示,清热解毒中成药在2019年中国城市公立医院、县级公立医院、城市社区中心及乡镇卫生院终端和中国城市零售药店终端合计销售额接近300亿元。

  滕王阁药业持有的银翘解毒合剂、清热银花糖浆、清热解毒颗粒、板蓝根颗粒、感冒退热颗粒均具有清热解毒的功效。据米内网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城市零售药店终端板蓝根销售额超过10亿元,2020年中国城市实体药店终端板蓝根销售额为13.84亿元。

  3、儿科用药市场情况

  据米内网数据显示,近几年我国城市零售药店儿科中成药市场销售额稳步增长,2019年突破50亿元。据米内网预计2020年我国城市零售药店儿科中成药产品TOP20数据显示:小儿咳喘灵颗粒占据儿科止咳祛痰用药市场份额为1.94%。

  滕王阁药业持有的小儿咳喘灵颗粒为儿科用药。据米内网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公立医院医疗机构终端小儿咳喘灵颗粒的销售额为15,300万元,同比增长6.04%。

  (六) 标的公司专利、资质及其他情况

  1、 专利情况

  滕王阁药业拥有“一种强力蜜炼枇杷膏及其制备方法”等专利18项,“滕王阁”等商标11个。上述无形资产未在财务报表中体现。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的情况说明

  因历史遗留问题,滕王阁药业暂未办妥房产证的房产原值为9,316,697.89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净值为4,465,221.63元),该部分厂房不影响标的公司实际生产经营之用。目前,滕王阁药业正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办理房产证。

  3、 应收款项情况

  根据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3月31日,滕王阁药业应收关联方款项为1,047.19万元。经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应收关联方款项大部分已经收回,余额仅为3.59万元。

  (七)股权受让后的股权结构

  受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滕王阁药业100%的股权。

  (八)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1、本次交易评估情况

  (1)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滕王阁药业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江西滕王阁药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开元评报字[2021]399号)。

  (2)评估基准日:2021年3月31日

  (3)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4)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滕王阁药业经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资产总额账面价值为5,540.39万元、负债总额账面价值为5,137.24万元、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403.15万元。

  a.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滕王阁药业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4,183.53万元,评估增值额为3,780.38万元,增值率为937.71%。详细情况见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b.收益法评估结果

  经采用收益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滕王阁药业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7,642.00万元,较所有者权益账面值评估增值额为17,238.85万元,增值率为4,276.01%。

  c.资产账面价值与评估结论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账面价值与评估结论存在较大差异,差异的原因归纳如下:

  无形资产

  滕王阁药业拥有有效专利18项、商标11个,以上无形资产未在财务报表中体现,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中包含了该部分无形资产对企业价值的贡献。

  被评估单位所生产的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力,盈利能力较强

  滕王阁药业主打产品强力枇杷膏(蜜炼)于2017年进入全国医保、2018年进入基本药物目录,该产品临床渠道的结算金额占比显著攀升,自2017年的1.09%上升至2020年43.11%,基于国家医药与基药的政策优势,该产品未来在临床销售渠道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参考同属于化痰止咳中药的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独家产品苏黄止咳胶囊,该产品于2009年上市,国家医保乙类品种,在2017年突破10亿元关口,2017-2018年的增长率均超过30%,2019年增速稍稍放缓,为21.40%,销售额为19亿。对比同类产品可见,该产品未来增长趋势较好。此外,从标的公司2021年3月31日的财务数据显示,被评估单位净资产账面值为403.15万元,但2021年1-3月份净利润为513.80万元,净资产收益率较高。

  ③本次评估结果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的原因

  收益法是从企业未来发展的角度,通过合理预测企业未来收益及其对应的风险,综合评估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时,不仅考虑了各分项资产是否在企业中得到合理和充分利用、组合在一起时是否发挥了其应有的贡献等因素对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影响,同时也考虑了行业竞争力、公司的管理水平、人力资源、要素协同作用、产品的盈利空间等账面价值无法体现的因素对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影响。

  综上,导致资产账面价值与评估结论存在较大差异。

  d.评估结果分析及最终评估结论

  上述两种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相差13,458.47万元。从理论上讲,采用各种评估方法所得评估结果均能合理反映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

  由于资产基础法是基于被评估单位于评估基准日的账面资产和负债以及可辨认的账外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来估算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但未能包含账外且难以辨认的人力资源、客户资源、独特的盈利模式和管理模式、商誉等资产的价值,即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无法涵盖企业全部资产的价值,且资产基础法以企业资产的再取得成本为出发点,有忽视企业整体获利能力的可能性。而收益法评估是从企业未来发展的角度出发,通过建立在一系列假设模型基础上进行预测,进而综合评估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收益法评估值既考虑了各项资产及负债是否在企业未来的经营中得到合理充分地利用,也考虑资产、负债组合在企业未来的经营中是否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这就是两种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具有差异的根本原因。

  具体到被评估单位来说,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账面值为403.15万元,但2021年1-3月份净利润为513.80万元,资产基础法从重置成本的角度难以全面涵盖其获利能力,而获利能力正是交易行为中各方所看重的。经上述分析后我们认为:收益法的评估结果较为全面合理且更切合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故选取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的最终评估结论。即,滕王阁药业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的评估结论为17,642.00万元。

  四、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以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滕王阁药业的股东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总价款合计为17,575万元。

  (三)交易定价说明

  本次收购标的为滕王阁药业100%的股权,以采用收益法的评估值17,642.00万元为定价参考,交易对价为17,575万元,较账面净资产本次交易溢价为17,171.85万元,进行本次交易主要出于以下方面考虑:

  (1)滕王阁药业拥有以“滕王阁”为注册商标的32个药品批文,多属于常见病的非处方用药,分别属于止咳类、清热解毒类、儿童用药与补益类产品,其中强力枇杷膏(蜜炼)为全国独家品种和中药保护品种,产品本身或同类产品在对应用药市场中认可程度较高,未来市场发展空间大,能够有效丰富公司产品的品类。在完成本次收购后,公司可充分利用滕王阁药业的生产资质、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等,结合正在搭建的工商联盟,有助于及时把握市场需求,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待后续完成整合后,有望迅速与公司现有品牌、销售渠道等方面共同发挥协同效应,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业链布局。

  此次收购滕王阁药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需求,能大幅度缩减公司扩张所需的宝贵时间,丰富产品品类与储备,整体上有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实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目前,国内药品领域新产品的研发呈现周期长、投入高的特点,公司自主研发新产品短期内难以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求。公司此次收购滕王阁药业持有多项药品注册和再注册批件,具有良好的疗效和市场竞争力。通过本次并购,公司可以在短期内获得标的公司的优势产品,丰富公司制剂类产品品种,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医药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交易的实质是购买滕王阁药业所拥有的产品批文,近期同行业购买生产/临床批件及受让股权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滕王阁药业目前已经实现盈利,但综合实力仍然不强,公司完成本次收购后,将尽快对其拥有的核心产品与公司丰富的管理经验、现有的营销网络与团队进行整合,尤其是公司正在搭建的工商联盟形成的销售网络资源可以帮助滕王阁药业的产品快速覆盖已中标省份市场,进一步提高滕王阁药业的盈利能力。

  五、 《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方盛制药  乙方一:博大发展

  乙方二:元辉轩咨询  乙方三:昌益行投资

  丙方:滕王阁药业

  (一)股权转让内容

  1、标的公司主要从事中成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截止本协议签署日,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2、各方确认,本次股权转让的为标的公司100%股权。其中,乙方一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转让其持有的滕王阁药业83.13%股权;乙方二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转让其持有的滕王阁药业14%股权;乙方三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转让其持有的滕王阁药业2.87%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由方盛制药100%控股。

  (二)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

  1、经各方协商并参考丙方截至2021年3月31日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本次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7,575万元(大写:壹亿柒仟伍佰柒拾伍万元整),乙方一获得的股权转让款为人民币14,610.0975万元;乙方二获得的股权转让款为人民币2,460.50万元;乙方三获得的股权转让款为人民币504.4025万元。

  2、本次股权转让款按照如下约定支付:

  (1)本协议签订并生效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30%的股权转让款计人民币5,272.50万元(包括甲方按照框架协议约定支付的500万元诚意金);

  (2)在本次转让的标的股权全部变更到甲方名下且交割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40%的股权转让款计人民币7,030万元;

  (3)在本次转让的交割完成后6个月内,标的公司或乙方不存在违反本协议或为履行本协议签署的其他相关文件中约定的事项的,甲方应在交割完成满6个月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20%的股权转让款计人民币3,515万元;

  (4)在本次转让的交割完成后12个月内,标的公司或乙方不存在违反本协议或为履行本协议签署的其他相关文件中约定的事项的,甲方应在交割完成满12个月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10%的股权转让款计人民币1,757.50万元。

  3、甲方在支付每一期股权转让价款时,除本期转让价款支付条件应全部满足外,前期的转让价款支付条件也已应全部满足。乙方各方按照其股权比例分配每一期股权转让款。

  (三)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

  乙方、丙方共同保证,在甲方根据约定支付完第一笔转让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标的公司向其注册登记机关申请与本次转让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在甲方支付第一笔转让价款后20个工作日(因政府监管部门原因导致的延迟时间不计入2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

  (四)交割

  各方同意,在本次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完成且取得政府商务部门审批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割,各方将在标的公司所在地交割(以下简称“交割”)。

  各方确认,若因标的公司交割完成日前的事项或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纠纷、改制遗留问题、合同纠纷、资产瑕疵、补缴税款、税务处罚、药监处罚、用工和劳动保障、违建处罚、诉讼仲裁、未披露的负债、已发货且已收款前提下未支付的销售费用、或有负债、交割完成日前生产产品的质量责任等)导致公司或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及时足额赔偿公司或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中先行扣除该项金额或向乙方追偿,但是在本协议签订前乙方通过电子邮箱向甲方指定电子邮箱发送的披露清单中所列事项且甲方通过其指定电子邮箱予以回复确认的除外。

  (五)债权债务和人员安排

  1、鉴于本次转让的为丙方的股权,本交易完成后丙方仍为独立的公司法人,因此标的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继续有效,各方同意标的公司原有的银行贷款由甲方控股后的标的公司承担,但是本协议签订前乙方未向甲方披露的标的公司的债务仍然由乙方负责偿还。

  乙方保证交割日标的公司的账面净资产不低于656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3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情况及原股东承诺收回截至交割日的全部应收账款情况,双方协商确定交割日标的公司账面净资产不低于656万元),如交割日标的公司的账面净资产低于656万元,低于部分甲方有权直接抵扣股权转让款。如各方对标的公司交割日的账面净资产金额有争议的,以甲方聘请的为本次转让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复核的数据为准。

  2、 乙方承诺标的公司账簿中记载的交割日的债权和债务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在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最后10%的股权转让款时,如标的公司交割日的债权尚未收回的,甲方有权直接抵扣金额等于标的公司尚未收回的债权金额的股权转让款,待标的公司收回该笔债权后,甲方应及时将抵扣的股权转让款支付给乙方。

  3、 各方确认,若公司存在未向甲方披露的债权债务、担保责任和资产抵押等,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或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4、 甲方同意留用公司现有所有员工,甲方、乙方同意双方妥善处理好标的公司的员工问题。

  (六)生效、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方公章后且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各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补充本协议。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各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终止本协议;

  (2)因一方的违约或其他情形导致其他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相关约定赋予的权利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3)本协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终止或因行政主管部门对本次转让不予许可而终止。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其声明、保证、承诺或虚假陈述,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与责任,即构成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本次公司受让滕王阁药业100%股权后,将有利于公司储备具有发展潜力的药品品种,扩大对常见病、常用药的覆盖范围,形成“产品力、产品线力、传播力、品牌力”的综合领军优势;并通过整合生产及销售资源,进一步加快公司工商联盟发展步伐。

  (二)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受让事项完成后,滕王阁药业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资金流动性较高,经营活动可实现较稳定的现金流,能够保障日常运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受让滕王阁药业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5.26%,且为分期付款。预计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构成重大影响,后续若能顺利整合相关业务,预计将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和应对措施

  (一)经营风险

  本次交易后,如因滕王阁药业受医药行业政策变动、宏观经济以及经营情况等因素影响,业绩下滑或不达预期,公司存在出现投资损失或资金无法收回的风险。

  (二)评估值溢价风险

  滕王阁药业经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评估,收益法评估值较账面净资产增值率较高,公司高溢价受让滕王阁药业后,若后续经营不及预期,仍有可能发生商誉减值风险。

  (三)并购整合风险

  公司受让滕王阁药业100%股权并取得经营控制权后,因日常运营管理中具有管理、财务、人事等因素而出现的不确定性,由此将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战略协同、财务协同、组织机构协同、人力资源协同、资产协同等风险。

  (四)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通过受让滕王阁药业股权获得对其的经营控制权,一方面通过合理规划及整合其持有的药品生产批件、销售资源实现协同发展,并由此推动公司及子公司的工商联盟工作进程;另一方面,公司将在对滕王阁药业的运营管理中,不断优化其内部结构治理,规范其管理制度和流程,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以及时发现和降低投资风险。

  公司未来会根据交易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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