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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1-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04.5万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231,143.08万股的0.43%;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286名;

  3、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7月9日;

  4、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5、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公司通过内部网站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30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并于2021年5月7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30)。

  3、2021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提案》、《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提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提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2)。

  4、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1年6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如下:鉴于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故对公司此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授予287名激励对象1,008.5万股限制性股票。因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16.94元/股调整为16.44元/股。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1年6月15日。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自激励计划授予日至登记日,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4万股,公司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08.5万股调整为1,004.5万股,实际授予对象由287名调整为286名。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1年6月15日

  2、授予价格:16.44元/股

  3、授予数量:1,004.5万股

  4、授予人数:286人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以上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有效的本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

  5、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6、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登记日起满12个月后,分5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20%、20%、20%、20%、20%。

  7、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分年度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司按照公司内部《员工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锁比例×个人当年计划可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关于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后,在办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的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拟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4万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按照作废处理。因此,公司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08.5万股调整为1,004.5万股,实际授予对象由287名调整为286名。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情况一致。

  四、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28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0639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截止2021年6月23日止,公司已收到286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款共计人民币165,139,800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10,045,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55,094,800元。所有增加出资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投入。

  五、本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6月15日,本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7月9日。

  六、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本次授予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311,430,816股增加至2,321,475,816股,将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美港实业有限公司在授予前持有公司股份1,534,242,1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38%。本次授予完成后,美港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减至66.09%。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八、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最新股本2,321,475,816股摊薄计算公司2020年度每股收益为1.2240元/股。

  九、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十、本次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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