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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 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建设1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暨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春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建设1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暨超募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4号)核准,同意安徽金春无纺布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5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1,62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84,668.0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金春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8月19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144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公司超募资金情况

  根据《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表: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需要资金42,041.90万元,本次超募资金总额为42,626.18万元。

  三、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充分利用当地丰富太阳能资源、优化公司能源结构、减少用电成本,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经公司董事会谨慎研究,拟建设1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具体如下:

  

  利用厂区已建成的100,000㎡厂房屋顶建设光伏项目。一期建设容量规模约为7MW,二期建设容量规模约为3MW,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项目总投资3,840万元, 投资估算包括发电设备费、新建建筑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等。单位千瓦静态投资3,840元。

  项目建设运营,公司拟采用招标方式寻求合作单位,合作范围按照公司对质量、进度、安全、设备品牌等方面的要求及标准,在公司厂房屋顶进行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项目建设工期为3个月。

  本项目尚未开始实施,该项目实施前尚需履行项目备案程序。

  四、超募资金投资的可行性

  (一)符合国家可再生能源政策

  本项目1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是依托当地太阳能资源丰富的优势,充分利用建筑物的屋顶资源,建设光伏发电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符合《可再生能源法》的规定,符合国家能源产业政策发展方向。

  (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公司前期投资建设的6MW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运营平稳。此次新建1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从公司厂房区配电系统并入电网,可为公司提供部分环保电能。该项目建成,将优化公司电源结构,同时也可为公司节约能源消费成本,为社会实现节能减排环保效益。目前,国内光伏发电设备、组件产业链完整,有成熟的技术和市场,公司本次项目建设运营,拟采用招标方式寻求合作单位,合作范围按照公司对质量、进度、安全、设备品牌等方面的要求及标准,在公司厂房屋顶进行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经财务测算,本项目经济性较好,在技术和经济上可行,且资本金内部收益率满足公司投资收益要求。

  (三)本项目财务指标

  经测算,本项目达产后的相关财务指标如下:

  

  备注:上述测算仅为预测数据,并不构成公司正式承诺,不排由于政策风险及工程进度控制风险对项目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存在预测数据与实际有较大差异的可能。

  五、项目风险和应对措施

  (一)政策风险

  新能源政策不断出新,新能源项目的开发、设计、建设及运营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公司将加大对新能源政策的研究,紧密结合新技术、紧跟行业新动向合理有效规避风险。

  (二)工程进度控制风险

  本项目工程进度控制时间紧,公司将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有实力有经验的承包建设单位,选择资信业绩好的监理单位等措施实现项目如期建成并网。

  六、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1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建设1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暨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充分利用当地丰富太阳能资源、优化公司能源结构、减少用电成本,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经公司董事会谨慎研究,拟建设1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超募资金使用,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使用超募资金建设1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超募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部分超募资金的使用有利于优化公司能源结构,减少公司用电成本,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建设1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春股份使用超募资金建设1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暨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金春股份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制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金春股份使用超募资金建设1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暨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签名:陆丹君   汪家胜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 月5日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建设1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暨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部分超募资金的使用有利于优化公司能源结构,减少公司用电成本,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用超募资金建设1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独立董事:贾政和、温美琴 、王洪

  二○二一年七月五日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建设1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暨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使用建设1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规划投资3,840万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现将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4号)核准,同意安徽金春无纺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5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1,62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84,668.0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8月19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144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公司超募资金情况

  根据《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表: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需要资金42,041.90万元,本次超募资金总额为42,626.18万元。

  三、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0]230Z0144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91,62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84,668.08万元。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需要资金42,041.90万元,本次超募资金总额为42,626.18万元。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充分利用当地丰富太阳能资源、优化公司能源结构、减少用电成本,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经公司董事会谨慎研究,拟建设1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具体如下:

  

  利用厂区已建成的100,000㎡厂房屋顶建设光伏项目。一期建设容量规模约为7MW,二期建设容量规模约为3MW,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项目总投资3,840万元, 投资估算包括发电设备费、新建建筑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等。单位千瓦静态投资3,840元

  项目建设运营,公司拟采用招标方式寻求合作单位,合作范围按照公司对质量、进度、安全、设备品牌等方面的要求及标准,在公司厂房屋顶进行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项目建设工期为3个月。

  本项目尚未开始实施,该项目实施前尚需履行项目备案程序。

  四、超募资金投资的可行性

  1、符合国家可再生能源政策

  本项目1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是依托当地太阳能资源丰富的优势,充分利用建筑物的屋顶资源,建设光伏发电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符合《可再生能源法》的规定,符合国家能源产业政策发展方向。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公司前期投资建设的6MW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运营平稳。此次新建1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从公司厂房区配电系统并入电网,可为公司提供部分环保电能。该项目建成,将优化公司电源结构,同时也可为公司节约能源消费成本,为社会实现节能减排环保效益。目前,国内光伏发电设备、组件产业链完整,有成熟的技术和市场,公司本次项目建设运营,拟采用招标方式寻求合作单位,合作范围按照公司对质量、进度、安全、设备品牌等方面的要求及标准,在公司厂房屋顶进行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经财务测算,本项目经济性较好,在技术和经济上可行,且资本金内部收益率满足公司投资收益要求。

  3、本项目财务指标

  经测算,本项目达产后的相关财务指标如下:

  

  备注:上述测算仅为预测数据,并不构成公司正式承诺,不排由于政策风险及工程进度控制风险对项目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存在预测数据与实际有较大差异的可能。

  五、项目风险和应对措施

  1、政策风险

  新能源政策不断出新,新能源项目的开发、设计、建设及运营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公司将加大对新能源政策的研究,紧密结合新技术、紧跟行业新动向合理有效规避风险。

  2、工程进度控制风险

  本项目工程进度控制时间紧,公司将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有实力有经验的承包建设单位,选择资信业绩好的监理单位等措施实现项目如期建成并网。

  六、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1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建设1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暨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充分利用当地丰富太阳能资源、优化公司能源结构、减少用电成本,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经公司董事会谨慎研究,拟建设1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超募资金使用,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使用超募资金建设1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超募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部分超募资金的使用有利于优化公司能源结构,减少公司用电成本,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建设1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春股份使用超募资金建设1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暨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金春股份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制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金春股份使用超募资金建设1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暨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金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建设1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暨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核查意见》;

  5、《1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五日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1-48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1年6月25日以即时通讯工具方式发出,并于2021 年7月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卞勇先生主持,本次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建设1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暨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使用超募资金建设1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超募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报备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会议决议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五日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25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出等方式送达,并于2021年7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共9名,会议由董事长曹松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建设1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暨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0]230Z0144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91,62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84,668.08万元。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需要资金42,041.90万元,本次超募资金总额为42,626.18万元。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充分利用当地丰富太阳能资源、优化公司能源结构、减少用电成本,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经公司董事会谨慎研究,拟建设1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具体如下: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建设1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暨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

  三、报备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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