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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与松原石油化学 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管理委员会签署 碳纤维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1-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框架性文件,协议为推进项目尽快落地奠定了基础,但可能存在市场环境变化、产业政策调整、行政审批等不可预知的风险,项目进度将根据后续签署的相关文件进一步落实和推进。

  2.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拟投资碳纤维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松原石化园区碳纤维项目

  投资方1: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化纤”)

  投资方2: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

  项目实施地址: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以下简称“松原石化园区”)

  二、碳纤维投资合作背景

  碳纤维新材料产业是国家、吉林省和吉林市政府高度重视并支持的高新技术产业,吉林省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发展低成本碳纤维复合材料关键制造技术及其在汽车、轨道客车和风电叶片产品上的应用”。

  吉林化纤碳纤维产业与松原新能源产业是吉林省当下重点发展的产业,结合公司产业规划和松原的能源优势,由吉林化纤牵头,计划与三峡集团共同出资,在松原石化园区内建设碳纤维项目。

  三、协议签署情况

  吉林化纤与松原石化园区管委会于2021年7月3日在吉林化纤会议室共同签署了《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同意由公司牵头计划与三峡集团共同投资的碳纤维项目落地到松原石化园区。

  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事项无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1. 结合松原“绿电”优势,借助央企进吉林契机,吉林化纤引入长江三峡集团共同投资碳纤维项目落地松原石化园区。

  2. 松原石化园区提供一定量的风场资源,共同引入国内外大型能源企业入驻园区,参与项目投资和资源开发,形成产业、资源的互为配套和产业链循环经济群。2021年项目一期配套20万千瓦风电发电指标,连续三年共配套60万千瓦风电发电指标。

  3. 吉林化纤牵头计划与长江三峡集团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在园区内建设碳纤维项目,消纳“绿电”。

  4. 松原石化园区积极包装并努力争取国家专项债券资金,利用国债资金建设项目厂房等土建设施及66KV高压变电站,项目建设资金不足部分由乙方通过自筹、融资等方式自行解决。乙方投资的项目建设主体单位遵照国债项目相关要求按20年期还本付息。

  5. 碳纤维项目位于松原石化园区由省政府批设的“绿电”示范园区内,按照园区对碳纤维产业支持政策,确保交易到户电价不高于白城市,项目公司同供电主体单位签订长期有效供电合同。

  6. 松原石化园区积极协调吉林油田,争取落实碳纤维复合材料抽油杆项目,共同消纳碳纤维和“绿电”,延伸碳纤维产业链.

  7. 协议双方共同通过各级政府积极争取国家电网新能源政策,将富余绿电通过现有电网输送至吉林市碳纤维企业消纳绿电。

  8. 该项目在建设期、经营期内,享受吉林省政府、松原市政府促进企业发展、科技创新、技术改造、碳纤维产业等方面优惠政策,以及国家、省、市、开发区各项优惠政策。

  五、对公司的意义

  碳纤维是吉林市优势产业,吉林化纤作为吉林市唯一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投资碳纤维产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是公司打造全球最具影响力的纤维产品制造商和新型材料供应商的必由之路,吉林化纤正致力于碳纤维产业链一体化发展,逐步成长为具备碳纤维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的全产业链企业。

  松原市依托独特的地理位置和完备的工业基础,按照吉林省大力实施“陆上风光三峡”工程的规划,在松原石化园区内批复设立了“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示范区,聚焦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打造国家级清洁能源生产基地,发挥“低电价”示范区“金杠杆”作用,以“绿电”消纳带动新能源开发,以产业发展带动转型升级,吉林化纤结合碳纤维产业发展对低电价的需求,将该项目作为负荷消纳示范项目落地到松原“绿电”示范区意义重大。

  按吉林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并借助央企进吉林契机,吉林化纤拟引入三峡集团等大型能源企业进入松原“绿电”园区,参与碳纤维项目建设并开发风电资源,打造“绿电+碳纤维+风电装备制造+碳纤维复合材料”的循环经济链,同时将富余“绿电”输送至吉林市,供吉林化纤其他碳纤维企业使用消纳,综合降低碳纤维的生产成本,提升吉林化纤碳纤维产业的市场竞争力。

  六、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目前无法准确预测其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具体的项目进度将根据后续签署的相关文件进一步落实和推进。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和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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