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前海开源鼎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前海开源鼎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对本基金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进行调整,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相关内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本基金拟将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由0.60%年费率调整为0.30%年费率,拟将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由0.10%年费率调整为0.08%年费率。
二、《前海开源鼎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三、《前海开源鼎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四、《前海开源鼎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前海开源鼎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鼎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前海开源鼎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下简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根据《前海开源鼎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前海开源鼎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五、重要提示
1、上述费率的调整,自2021年07月07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对应内容相应修改。
2、本次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公司将在官方网站上公布经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官方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1-666-998
本公司网站:www.qhkyfund.com
六、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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