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宏华数科 股票代码:688789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911号)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副主承销商
(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副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二二一年七月七日
特别提示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华数科”、“本公司”、“发行人”或“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投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主板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科创板企业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主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或12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为15,440,365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0.32%,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本次发行价格为30.28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0.0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0.8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3.4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4.4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公司所处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5),截至2021年6月24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8.93倍。本次发行价格30.2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14.48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一)数码喷印技术处于应用初期,市场开拓不及预期的风险
数码喷印技术具备绿色化、灵活化、高清晰度等特点,其应用推广能够满足传统印花市场向“个性化、小批量、交货快、花型多、高品质”转型的需求,在部分领域能够实现对传统印花方式的替代,但仍存在设备、耗材成本相对较高等问题,在大规模简单花型的量产市场尚未完全替代传统印花方式。现阶段,数码喷印技术尚处于应用初期,市场前景好、增长快,根据中国印染行业协会调研统计,2019年中国数码喷墨印花产量约19亿米,占印花布总量的11%,但目前在纺织印花市场主要用于货期要求短、批量相对小、附加值相对高、图案色彩丰富等应用场景,若未来数码喷印技术不能在稳定性、耗材成本及后续设备保养维护综合成本等方面实现进一步突破,则数码喷印技术存在规模化推广进度变缓、市场开拓不及预期的风险,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持续提升产生不利影响。
(二)新冠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的风险
2020年初,我国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简称“新冠疫情”、“疫情”),致使各行业均遭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随着新冠疫情的全球蔓延,公司生产、销售、物流运输等环节在短期内均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公司产品的下游应用市场为纺织印花市场,终端市场为服装、家纺等消费品,终端市场的需求变化将传导到纺织印花市场对设备和耗材的需求。新冠疫情的全球蔓延将导致终端市场对纺织品的需求减少,叠加疫情导致的服装、家纺纺织印花等生产企业大面积停工,必然导致公司的数码喷印设备与耗材消耗的短期下降。现阶段中国疫情防控取得了明显成效,新冠疫情对公司境内生产、销售和物流运输等方面造成的不利影响正在消除;但海外疫情形势仍然严峻,世界主要国家均已对人员进出过境以及境内活动作出一定限制,导致全球范围内纺织产业链及终端市场需求受到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公司经营业绩增速呈明显放缓趋势。若未来全球新冠疫情的发展失控或难以在短时间内有效抑制,将对全球纺织行业产业链造成进一步冲击,公司经营业绩可能出现因需求萎缩而不达预期的风险。
(三)核心技术、商业机密等失密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商业机密等是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深耕数码喷印市场的关键因素。如果公司知识产权被竞争对手侵犯,核心技术、商业机密等被泄露,将导致公司存在市场竞争优势下降的风险。
(四)海外市场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14,906.54万元、22,982.42万元和30,645.89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1.77%、39.17%和42.99%。
全球纺织印花市场主要分布在欧洲和亚洲地区,公司主要竞争对手MS、EFI-Reggiani、Epson、HP等外资企业在品牌、资金、技术、市场渠道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如果公司产品及服务不能持续满足客户应用需求,维护良好的品牌知名度和客户口碑,则公司会面临较大的海外市场拓展压力。同时,若出口市场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环境、经济形势、对华贸易政策、外汇管理等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也会对公司的海外市场开发、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9,261.09万元、12,133.38万元和21,530.67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59%、20.52%和30.08%,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账龄较短,截至2020年末,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总计的比例为87.74%。
未来,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持续扩大,应收账款余额可能会持续增加。如果未来受到经济环境、新冠疫情等突发事件以及客户自身经营发展不如预期等因素影响,导致客户的经营和付款能力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进出口国的外汇管制措施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会导致公司存在不能按期或无法全部收回上述应收账款的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六)公司股权较为分散的风险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金小团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宁波维鑫间接控制公司20.87%的股权、通过驰波公司间接控制公司16.65%的股权、通过宝鑫数码间接控制公司8.43%的股权,金小团间接控制公司合计45.95%的股权。本次公开发行后,金小团控制公司股份的比例将进一步下滑到34.46%,公司股权较为分散,除金小团控制的股份外,直接持股股东数量7名,持股比例最高股东持有公司18.75%的股份。如果后续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股份的比例下降,或者其他投资者控制的股份比例上升,可能会影响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力,将给公司的业务发展或经营决策效率等带来一定潜在风险。
(七)数码喷印设备核心原材料喷头主要依赖外购的风险
公司数码喷印设备核心原材料喷头主要依赖境外采购。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喷头金额为8,683.90万元、11,321.25万元和13,335.59万元,占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29.71%、31.65%和29.78%,存在喷头供应商集中度较高和依赖外购的风险。未来,若公司数码喷印设备核心原材料喷头供应商与公司业务关系发生不利变化、或其供货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或因国家间贸易争端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及时供货,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八)发行人存在多起专利纠纷的风险
目前公司尚有1项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处于专利诉讼过程中,诉讼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公司的相关专利被宣告无效,公司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或其权利要求中公开的技术点存在被竞争对手模仿的风险;同时公司未来仍存在其他已授权专利被竞争对手申请无效且被有权部门宣告部分无效或全部无效,产生专利纠纷的风险,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九)公司业绩存在可能短期无法持续快速增长的风险
经审阅,2021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为22,055.64万元,同比增长71.42%;营业利润为6,488.91万元,同比增长55.4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88.97万元,同比增长55.1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561.80万元,同比增长62.01%,2021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增长较快,主要系国内新冠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公司生产经营基本恢复正常,数码印花对传统印花替代加速,而上年同期新冠疫情对公司生产、销售、物流运输等环节造成了一定不利影响,导致上年同期金额相对较低所致。公司业绩存在可能短期无法持续快速增长的风险。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1年6月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监许可[2021]1878号文,同意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295号”批准。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证券简称“宏华数科”,证券代码“688789”;本公司A股总股本为76,000,000股,其中15,440,365股股票将于2021年7月8日起上市交易。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1年7月8日
(三)股票简称:宏华数科,扩位简称:杭州宏华数码科技
(四)股票代码:688789
(五)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7,600万股
(六)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1,900万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15,440,365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60,559,635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285万股。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战略投资者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全资子公司浙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公司高管和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浙商金惠科创板宏华数码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中浙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为95万股,浙商金惠科创板宏华数码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为190万股。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公司高管和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6个月的限售期,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摇号结果,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对应的账户数量为517个,这部分账户对应的股份数量为709,635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7.32%,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4.39%。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发行人选择的上市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之(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本次发行价格为30.28元/股,本次发行后本公司股份总数为7,600万股,上市时市值约为23.0128亿元,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1568号),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14,318.26万元、15,889.64万元,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发行人市值和财务指标符合其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上市标准。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金小团。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金小团通过宁波维鑫、宝鑫数码和驰波公司合计控制发行人34.46%的股权。
金小团先生,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301021956********,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2年8月至1992年9月任浙江丝绸工学院教师;1991年8月至1992年9月兼任杭州高达总经理;1992年10月至2001年10月任宏华电脑董事、总经理;2001年11月至2016年9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兼任宝鑫数码、驰波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金小团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如下:
(二)本次发行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二)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票及债券的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金小团、郑靖、胡晓列、葛晨文、林虹、何增良、李志娟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通过浙商金惠科创板宏华数码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了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具体情况详见本节“八、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除上述持股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均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上述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形。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债券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尚未发行过债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公司债券的情况。
五、发行人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已经制定尚未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也不存在已经制定且尚在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
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七、本次发行后持股数量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持股数量前十名的股东情况如下:
八、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一)本次战略配售总体安排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设立的另类子公司跟投以及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组成,跟投机构为浙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投资,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浙商金惠科创板宏华数码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金惠1号资管计划”),无其他战略投资安排。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数量为28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浙商投资最终跟投的股份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5.00%,即95万股,认购金额为2,876.60万元;金惠1号资管计划配售数量配售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10%,即190万股,获配金额为57,819,660.00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
保荐机构另类投资子公司浙商投资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其跟投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5.00%,即95万股,认购金额为2,876.60万元。浙商投资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二)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2021年2月5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同意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发行人战略配售,认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00%。
2021年6月8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确定了本次战略配售的参与对象、获配数量及限售期限,且参与对象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金惠1号资管计划的基本情况如下:
金惠1号资管计划参与人姓名、职务、认购资管计划金额以及对应资管计划参与比例具体如下:
注1: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2:金惠1号资管计划所募集资金的100%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即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价款、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及相关费用。
金惠1号资管计划配售数量配售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10%,即190万股,获配金额为57,819,660.00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惠1号资管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1,9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股,无老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二、发行价格:30.28元/股
三、每股面值:1.00元
四、发行市盈率:14.48倍(每股收益按2020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发行市净率:1.85倍(按询价后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六、发行后每股收益:2.09元(按本公司2020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16.40元(根据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和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八、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7,53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0,339.99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7月5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366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1年7月5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600万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7,600万元。
九、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每股发行费用
每股发行费用:3.79元(发行费用总额除以发行股数)
十、募集资金净额:50,339.99万元
十一、发行后股东户数:21,865户(本次发行没有采取超额配售选择权)
十二、发行方式与认购情况: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28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网上有效申购数量为24,807,730,500股,对应的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5,120.27倍。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646万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2604027%,其中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6,453,327股,放弃认购6,673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969万股,其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969万股,放弃认购0股。本次发行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包销6,673股。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1568号),并发表如下审计意见:“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宏华数码公司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相关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审计报告已在招股意向书附录中详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内容及招股意向书附录内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1年1-3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天健审〔2021〕5172号),相关数据已在招股意向书附录中披露。本公司上市后不再另行披露2021年一季度报表,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2021年1-6月业绩预计情况
公司预计202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为39,420.00万元至48,180.00万元,同比上升35.35%至65.4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264.60万元至11,323.40万元,同比上升28.49%至57.04%;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652.60万元至10,575.40万元,同比上升27.41%至55.72%。
上述2021年上半年业绩情况为公司初步测算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且不构成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二、审计截止日后的公司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经营模式、主要产品的研发及运营、主要服务的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具体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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