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21-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7月6日(星期二)在公司左海总部三楼第3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基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因素,公司拟将回购股份用途由“作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调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拟注销股份数量为393,214,41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13%。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393,214,415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回购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本次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提请董事会审议。如获董事会通过,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终止实施2017年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第三期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的议案
根据2020年经审计的年报数据,公司管理层于当年达成了股权激励计划中设定的相关业绩指标,但考虑到2020年业绩增长主要是由非经营性损益增长所致,没有实现股东对于公司业绩的预期,公司董事会经审慎考虑后,拟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06名激励对象、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8,034,2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为每股4.58元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为每股4.15元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全部回购资金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本次拟回购并注销32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8,034,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
同时,与之配套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
将来,拟根据公司战略需要和政策法规的要求,适时推出新的激励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48,034,20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回购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加速行权处理,预计在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当月一次性确认股权激励费用60万元左右,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损益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金额为准。
特此提请董事会审议。如获董事会通过,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李国回避表决,以上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如本次《关于公司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终止实施2017年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公司将注销已回购股份393,214,415股以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8,034,200股,因此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公司将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注册资本由【9,516,285,608】元共计减少至9,075,036,993元,并在相应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就前述减资事项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特此提请董事会审议。如获董事会通过,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永辉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计划和发展需求,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规模扩张的需要,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四川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四川永辉)进行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四川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是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门店数112家,2020年营业收入1,048,661.20万元。目前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拟由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对其增资70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四川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完成后仍由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张经仪先生提交的辞职申请,张经仪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张经仪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张经仪先生在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张经仪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战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拟聘任吴乐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吴乐峰先生简历:
吴乐峰,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
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福州铁路支行会计结算员、稽核员、财务部副经理;华夏证券福州营业部电子商务部业务主管、福建经纪管理稽核部稽核员、业务拓展部副经理;2009年12月—至今担任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现提议于二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下午一点半在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120号光荣路5号院3楼会议室召开二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题如下: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21-042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20年10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作为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回购数量为1.5亿股至3亿股;回购总金额不超过27亿元;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9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0年11月5日实施首次回购。截至2021年5月21日,公司已实际回购股份393,214,41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13%,股份回购已经实施完毕。回购最高价为8.14元/股,回购最低价为5.26元/股,回购均价为6.87元/股,使用总资金2,699,960,993.30元。
公司基于未来发展战略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因素,拟将回购股份用途由“作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调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拟注销股份数量为393,214,41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13%。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393,214,415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回购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21-043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
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11月5日实施了首次回购。截至2021年5月21日,公司已实际回购股份393,214,41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13%,基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因素,公司拟将回购股份用途由“作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调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拟注销股份数量为393,214,41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13%。
根据2020年经审计的年报数据,公司管理层于当年达成了股权激励计划中设定的相关业绩指标,但考虑到2020年业绩增长主要是由非经营性损益增长所致,没有实现股东对于公司业绩的预期,公司董事会经审慎考虑后,拟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06名激励对象、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8,034,2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为每股4.58元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为每股4.15元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全部回购资金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本次拟回购并注销32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8,034,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
公司将注销已回购股份393,214,415股以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8,034,200股,因此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公司将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注册资本由【9,516,285,608】元共计减少至9,075,036,993元,并在相应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就前述减资事项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修订说明如下: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21-045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张经仪先生提交的辞职申请,张经仪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张经仪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张经仪先生在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张经仪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战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聘任吴乐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吴乐峰先生简历:
吴乐峰,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
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历任中国建设银行福州铁路支行会计结算员、稽核员、财务部副经理;华夏证券福州营业部电子商务部业务主管、福建经纪管理稽核部稽核员、业务拓展部副经理;2009年12月—至今担任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吴乐峰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明,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吴乐峰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证券法》规定的证券市场禁入的情形,同时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任职务的要求;公司聘任程序规范、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吴乐峰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七 日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21-041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7月6日在公司左海总部三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五名, 实际到会监事五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振铭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规定。
经全体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和表决, 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基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因素,公司拟将回购股份用途由“作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调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拟注销股份数量为393,214,41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13%。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终止实施2017年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第三期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与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的股价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综合考虑近期市场环境因素和公司未来发展计划,公司拟终止实施2017年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第三期激励计划。
公司拟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06名激励对象、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8,034,2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为每股4.58元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为每股4.15元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全部回购资金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本次拟回购并注销32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8,034,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
同时,与之配套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如本次《关于公司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终止实施2017年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公司将注销已回购股份393,214,415股以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8,034,200股,因此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公司将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注册资本由9,516,285,608元减少至9,075,036,993元,并在相应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就前述减资事项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21-044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17年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
第三期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8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0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第一期:2019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309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共计解锁61,641,000股。2019年11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确认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7,650,900股。
激励计划第二期: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19年经营业绩未满足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公司已回购注销2017年激励计划306名激励对象、2018年激励计划2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48,034,200股。
激励计划第三期:根据2020年经审计的年报数据,公司管理层于当年达成了股权激励计划中设定的相关业绩指标,但考虑到2020年业绩增长主要是由非经营性损益增长所致,没有实现股东对于公司业绩的预期,公司董事会经审慎考虑后,拟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06名激励对象、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8,034,2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为每股4.58元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为每股4.15元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全部回购资金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本次拟回购并注销32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8,034,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
同时,与之配套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
将来,拟根据公司战略需要和政策法规的要求,适时推出新的激励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48,034,20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回购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加速行权处理,预计在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当月一次性确认股权激励费用60万元左右,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损益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金额为准。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2021-046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7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7月22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120号光荣路5号院3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7月22日
至2021年7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参见2021年7月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7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 登记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120号光荣路5号院左海总部前台
(三) 登记方式:拟报名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准备符合以下条件文件的PDF合成版,发至公司邮箱:bod.yh@yonghui.cn办理股东大会报名登记手续,请务必按照以下格式发送邮件:邮件主题与文件格式命名:股东姓名+参会人员姓名+手机联系方式姓名+ 参会方式(投票/列席)+ 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 手机联系方式,以及下列文件的PDF格式作为邮件附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注:参会时请务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规定的登记文件的纸质版交与会务人员查验及备案。
六、 其他事项
为了环保及提高工作效率,建议投资者选择网络投票的方式。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7日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7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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