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00 证券简称:东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威科技”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6月29日送达全体董事,于2021年7月5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刘建波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注册地址,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由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404.99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57,044.00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同意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5,709.5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7,113,396.22 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PCB垂直连续电镀设备扩产(一期)项目”募投项目投资额 15,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广德东威科技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15,000 万元计入广德东威科技注册资本,新增投资额将视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分期投入。增资完成后,广德东威科技的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增至18,000万元,公司对广德东威科技的持股比例仍为100%。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宋树健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各项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7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特此公告。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7月 6 日
证券代码:688700 证券简称:东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5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巳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威科技”)于2021 年7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4,209,096.2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5号),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威科技”)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80万股,发行价格为9.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4,628.80 万元, 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223.8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9,404.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1GZAA7045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调整前为57,044.00万元,根据公司实际发行结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404.99万元。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调整后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为加快项目建设以满足公司发展需求,在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实施上述项目,待本次资金到位后,按照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截止2021年6月21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不含税)为人民币5,709.5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52,238,059.17元,其中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7,113,396.22 元,具体情况如下: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7 月 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此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行为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巳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行为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全体监事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XYZH/2021GZAA70487号《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宜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XYZH/2021GZAA70487《关于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3、保荐机构出具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月 6日
证券代码:688700 证券简称:东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3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注册地址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5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5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80万股,发行价格为9.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4,628.80万元, 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223.8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9,404.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1GZAA70451”号《验资报告》。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1,040万元变更为14,72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1,040万股变更为14,720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同时,公司注册地址由“昆山市巴城镇东定路东侧”变更为“昆山市巴城镇东定路505号”。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上述《公司章程(草案)》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启用。
鉴于公司已于2021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 (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6 日
证券代码:688700 证券简称:东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6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5号),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威科技”)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80万股,发行价格为 9.4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4,628.80 万元, 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223.8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9,404.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1GZAA7045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本次拟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主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及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分配及收益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募集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向正常进行。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 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7月 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东威科技实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保荐机构出具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6 日
证券代码:688700 证券简称:东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7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额度及期限
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资金利益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上网公告附件
1、《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6日
证券代码:688700 证券简称:东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8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5号),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威科技”)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80.00万股,发行价格为 9.4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4,628.80 万元, 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223.8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9,404.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1GZAA70451”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9,404.99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
金金额 57,044.00 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三、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上述“PCB垂直连续电镀设备扩产(一期)项目 ”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广德东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广德东威科技),公司拟使用“PCB垂直连续电镀设备扩产(一期)项目”募投项目投资额 15,00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广德东威科技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15,000.00 万元计入广德东威科技注册资本,新增投资额将视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分期投入。增资完成后,广德东威科技的注册资本由 3,000.00 万元增至 18,000.00 万元,公司对广德东威科技的持股比例仍为 100%。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本次向广德东威科技增资的款项到位后,将存放于东威科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对广德东威科技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管。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7月 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德东威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系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促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德东威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系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促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 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综上,全体监事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该事项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保荐机构出具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6 日
证券代码:688700 证券简称:东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9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威科技”或“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6月 29 日送达全体监事,于2021 年7月 5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钟金才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实际情况以及生产经营的需求,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注册地址等均发生了变化。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注册地址,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此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方案,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行为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全体监事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资金利益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德东威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系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促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 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7月 6 日
证券代码:688700 证券简称:东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0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宋树健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各项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宋树健先生获聘后,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承诺将于近期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
宋树健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2-57710500
传真:0512-57710500
邮箱:DW10255@ksdwgroup.com
办公地址:昆山市巴城镇红杨路725号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6 日
附件:宋树健先生简历
宋树健,男,1984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自 2017 年 8 月入职公司,2020 年 4 月至今任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树健先生与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700 证券简称:东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1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7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7月2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红杨路725号1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7月22日
至2021年7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本 议 案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上 市 证 券 交 易 所(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 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1 年7月19日,下午13:30-15:30;
(三)现场登记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红杨路725号1层公司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红杨路725号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57710500 传 真:0512-57710500
2. 本次股东大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3. 特别提醒:因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疫情仍在持续,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公司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尽量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参加现场会的,请务必保持个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于参会时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特此公告。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7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00 证券简称:东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4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5号),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威科技”)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80万股,发行价格为9.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4,628.80 万元, 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223.8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9,404.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1GZAA7045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9,404.99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
金金额57,044.00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7月 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方案,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方案,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东威科技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保荐机构出具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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