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转债代码:110048 转债简称:福能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自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7月6日期间已触发“福能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福能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福能转债”,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10月6日),若“福能转债”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以2021年10月6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福能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福能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福能转债”的基本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32号”文核准,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公开发行2,8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8.30亿元,债券期限为6年。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161号”文同意,公司28.3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12月2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福能转债”,债券代码“110048”。
(三) “福能转债”自2019年6月14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起止日期为2019年6月14日至2024年12月6日。初始转股价格为8.69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8.12元/股。
二、“福能转债”触发提前赎回条件依据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福能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7月6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福能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即10.56元/股),已触发“福能转债”的赎回条款。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福能转债”的议案》。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及当前市场情况,决定本次不行使“福能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福能转债”,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10月6日),若“福能转债”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该可转债的情况
经核实,在本次“福能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累计减持所持有的2,065,750张“福能转债”。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均未交易“福能转债”。
五、风险提示
以2021年10月6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福能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福能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1
转债代码:110048 转债简称:福能转债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已于2021年7月6日,由董事会办公室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1年7月6日下午15: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
(五)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周必信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福能转债”的议案》。
公司股票自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7月6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福能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即10.56元/股),已触发“福能转债”的赎回条款。董事会结合公司及当前的市场情况,决定本次不行使“福能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福能转债”,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10月6日),若“福能转债”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能股份关于不提前赎回“福能转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号:2021-032)。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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