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ST赫美 公告编号:2021-09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25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2021年6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并对外披露。
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7日、2021年6月15日、2021年6月21日、2021年6月25日、2021年7月2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完成问询函回复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8日、2021年6月16日、2021年6月22日、2021年6月26日、2021年7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YPERLINK “http://www.cninfo.com.cn“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关于继续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2021-086、2021-088、2021-090)。
鉴于公司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所涉事项尚需进一步核查确认,因此无法在2021年7月6日前完成上述问询函的全部回复工作。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预计将于2021年7月9日前回复问询函。延期期间,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回复工作,尽快完成问询函回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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