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1—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近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卫支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000万元,期限12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中冶美利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为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7日、2021年5月2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9日、2021年5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本次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695263035元
法定代表人:任林
住所:宁夏中卫市城区柔远镇
经营范围:云平台服务;云基础设施服务;云软件服务;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投资及投资项目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软件开发、软件咨询。机械纸、板纸、加工纸等中高档文化用纸及生活用纸的生产、销售。
2、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最高额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卫支行
2、债务人: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人:宁夏中冶美利云新能源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保证责任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宣布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6、担保最高限额:3000万元人民币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4,100万元,子公司为公司累计提供担保9,734万元,无其他对外担保,亦无逾期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是公司,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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