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47版)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高度重视所面临的诉讼问题,公司及管理层正积极解决,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
1)协调各债权方妥善解决,聘请专业律师尽全力避免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受损。公司积极与各债权方协商,努力达成债务和解方案,全力筹措偿债资金,积极申请纾困和相关政策扶持,健全公司内控管理薄弱环节,全力推进风险化解工作。
2)董事会将积极举措改善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争取推动公司回归快速发展轨道,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公司当前状况以及面临的压力,公司已采取以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积极与债权方沟通,以便快速解决债务问题,恢复融资信用。
针对涉及债务诉讼事项,公司将继续积极与债权方进行沟通、协商,并聘请律师团队协助,最大程度降低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最大程度上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通过多渠道盘活自有物业,对债务进行重整,努力解决短期债务包袱,推动公司回归到快速发展的轨道。
2.国内市场开拓计划。
不断开拓市场、客户结构优化是公司战略发展的重点之一,公司产品一直以出口为主,公司将在巩固原有客户合作关系的同时,拓展新的国内客户。重点推进PI膜产品对国内市场的销售,利用国产PI膜的价格优势开拓进口替代市场,深度挖掘原有客户市场,实现公司销售目标,不断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3.提升生产品质和能力,缩短交期,降本增效。
深圳厂区产能将逐步转移到东莞厂区,利用东莞更低的人力和土地成本,达到降低管理成本,缩短交货周期,提高产品质量,保持专业化的生产制造能力。
4. 人力资源扩充规划。
公司将把提高员工素质和引进高层次人才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完善人才的培养、引进和激励机制,努力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尊重员工的创造力,以具有竞争力的薪资待遇、良好的工作环境与发展机遇吸引并留住人才。同时,公司将继续积极加强对员工的内部培训,建立起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未来发展需要的高水平、高素质的员工队伍。
5.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健全计划
公司将继续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强化风险控制,做好财务预算和成本控制,建立健全有效的公司内控制度。
10、报告期内,你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销售总额的比例为65.4%,其中,第一名客户销售额占比42.1%,较去年增长22个百分点。请对比你公司近两年前五大客户变动说明当年新增前五大客户的原因,补充第一大客户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结构、注册及实缴资本、经营范围、业务资质、人员规模等,并结合你公司业务模式、具体合同及执行情况,与你公司、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相关交易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具备商业实质。
回复:2019年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2020年公司前5大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通过对比近2年前5大客户变动情况,2020年前5大客户较2019年出现3个变化。
1. 2019年第2大客户,双方于2013年开始合作,2019年销售额5,192.29万元,销售占比14.96%,因2020年销售减少至98.99万元未进入前5大客户。
2.2019年第3大客户,双方于2011年开始合作,2019年销售额5,045.95万元,销售占比14.54%,因2020年未销售未进入前5大客户。
3.2019年第5大客户,双方于2007年开始合作,2019年销售额2,854.91万元,销售占比8.22%,因2020年销售额19.59万元未进入前5大客户。
4. 2020年第2大客户,双方于2016年开始合作,2020年销售额276.07万元,销售占比6.33%.
5. 2020年第4大客户,双方于2016年开始合作,2020年销售额238.39万元,销售占比5.47%.
6. 2020年第5大客户,双方于2013年开始合作,2020年销售额229.56万元,销售占比5.26%.
2020年前5大客户共新增3家,因2019年前5大客户在2020年销售大幅减少,因此2020年前5大客户出现3家客户的变化。
2019年和2020年第1大客户,双方于2011年开始合作,其中2019年销售额7,105.43万元,销售占比20.47%;2020年销售额1,836.18万元,销售占比42.10%。2年的销售占比差异较大的原因为当年销售额差异巨大。公司成立于1996年,主要经营各种半导体和工业自动化及产业机械制品,总公司是一家经营以电机产品为中心的工业用电机及电子设备的技术商社。
第一大客户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丹邦投资集团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相关交易符合行业惯例,具备商业实质。
三、关于资产、负债
11、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707.93万元,较上年末减少97.6%;本期计提坏账准备2.05亿元、核销坏账准备2.21亿元,包括无法收回的15名客商货款。请逐项说明核销的前10名客商名称、成立时间、主要股东、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经营状况、前期回款情况、计提坏账准备金额、无法收回款项的具体原因及你公司就上述无法收回款项所采取的措施,说明应收账款形成时间、交易内容、收入确认情况,结合上述情况说明相关交易是否真实,客户款项大面积无法收回和核销的情况,是否有悖基本商业逻辑。
回复:公司对无法收回的15名客商情况均进行了梳理、核实,其中核销的前10名客商情况如下:
备注:第3至第4项为同一家客户。
因第3和第4项为同一家客户,因此统计11家客户情况,上述客商情况,前期回款情况、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延期回款的具体原因如下:
客户1:
应收账款形成时间2019.5-2019.12、交易内容为销售柔性电路板、收入已确认、2017-2019年期间回款为145496614.19元、2020年计提坏账准备金额37632087.56元、无法收回款项的具体原因是全球疫情的影响,客户经营和财务状况不佳所致,
客户2:
应收账款形成时间2018.12-2019.12、交易内容为销售柔性电路板、收入已确认、2017-2019年期间回款为84558710.17元、2020年计提坏账准备金额37911314.64元、无法收回款项的具体原因是全球疫情的影响,客户经营和财务状况所致
客户3:
应收账款形成时间2019.1-2019.12、交易内容为销售柔性电路板、收入已确认、2017-2019年期间回款为75875265.21元、无法收回款项的具体原因是全球疫情的影响,客户经营和财务状况不佳所致。
客户4:
应收账款形成时间2018.11-2019.12、交易内容为销售柔性电路板、收入已确认、2017-2019年期间回款为10539300元、无法收回款项的具体原因是全球疫情的影响客户经营和财务状况不佳所致。
说明:客户3和客户4同一家客户,由深圳丹邦和广东丹邦分别向客户销售柔性电路板,核销未收回应收账款合计47952975.26元,2020年计提坏账准备44558963.79元。
客户5:
应收账款形成时间2019.4-2019.12、交易内容为销售柔性电路板、收入已确认、2017-2019年期间回款为14759909.44元、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7983526.14元、无法收回款项的具体原因是全球疫情的影响,客户经营和财务状况不佳所致。
客户6:
应收账款形成时间2017.3-2019.12、交易内容为销售柔性电路板、收入已确认、2017-2019年期间回款为834152.12元、2020年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5556783.23元、无法收回款项的具体原因是全球疫情的影响客户经营和财务状况不佳所致。
客户7:
应收账款形成时间2019.4-2019.12、交易内容为销售柔性电路板、收入已确认、2017-2019年期间回款为7675847.71元、2020年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2415016.02元、无法收回款项的具体原因为是全球疫情的影响,客户经营和财务状况不佳所致。
客户8:
应收账款形成时间2019.1-2019.12、交易内容为销售柔性电路板、收入已确认、2017-2019年期间回款为602656.44元、2020年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2257588.91元、无法收回款项的具体原因为是全球疫情的影响,客户经营和财务状况不佳所致。
客户9:
应收账款形成时间2019.6-2019.12、交易内容为销售柔性电路板、收入已确认、2017-2019年期间回款为21264153.94元、2020年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1805148.42元、无法收回款项的具体原因是全球疫情的影响,客户经营和财务状况不佳所致。
客户10:
应收账款形成时间2019.8-2019.12、交易内容为销售柔性电路板、收入已确认、2017-2019年期间回款为17897447.68元、2020年计提坏账准备金额9417706.74元、无法收回款项的具体原因是全球疫情的影响,客户经营和财务状况不佳所致。
客户11:
应收账款形成时间2018.4-5、交易内容为销售柔性电路板、收入已确认、2017-2019年期间回款为4527376.4元、计提坏账准备金额4963071.14元、无法收回款项的具体原因是全球疫情的影响,客户经营和财务状况不佳所致。
以上相关交易真实存在,客户款项大面积无法收回和核销的情况,销售普遍存在信用账期的情况,符合基本商业逻辑。
针对上述客户情况,截止公告日仍然未有效收回款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国税发[2000]84号文的规定,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收账款,应作为坏账处理:
(一)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
(二)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踪,其财产或遗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
(三)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以其财产(包括保险赔款等)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
(四)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经法院裁决,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
(五)逾期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六)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核销的应收账款。公司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信用减值政策,对2019年底前销售未能收回的销售款所形成的应收账款余额按照单项风险特征明显的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并核销应收账款余额。
为支持公司经营,维护和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丹邦投资集团通过对公司捐赠等价资产的方式,特对应收拆借给公司使用款项部份债务豁免,豁免金额为243,011,298.11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债务豁免手续。丹邦投资集团将承接公司核销的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损失合计金额243,011,298.11元,由丹邦投资集团向交易方进行催收,后续催收到款与本公司无关。本公司就以上事项与丹邦投资集团签订协议,已经过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通过,关于本捐赠事项于2021年4月29日发布2021-047号公告《丹邦科技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债权捐赠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12、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1.3亿元,包括向预付设备供应商1、预付设备供应商2等境外供应商预付的设备采购款,已超过约定交货期一年以上,你公司尚未收到设备。会计师认为无法对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存在性发表意见。你公司报告期内核销预付原材料款2,205.11万元,核销原因为无法收回款项。
(1)请说明上述预付款的采购明细、发生时间、交易背景、采购商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具体用途,对应采购量与供应商的规模、资质、供货能力及你公司同类产品采购量是否匹配,采购交易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具备商业实质,采购合同是否真实、有效。
回复:上述预付款的采购明细、发生时间、交易背景、采购商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具体用途等具体如下:
公司主要生产柔性印制电路板,聚酰亚胺膜产品,产品以外销为主,产品质量要求相对较高,而中国大陆地区行业起步较晚,生产FPC成套高端设备的能力相比日本及中国台湾地区存在不足,能选用的进口设备商有限,供货商有足够技术水平和供应能力。
设备供应商1:是日本具有代表性的大型综合商社,自1858年创立。公司总部设在东京和大坂,资本金1940亿日元,是日本五大综合商社之一。公司主要从事国内、进出口贸易、国际间商品技术服务贸易。
设备供应商2:为日本设备供应商。
因设备卖方技术优势,处于强势地位,因此多以全额预付采购款。采购设备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经办,采购交易真实存在、具备商业实质,采购合同真实、有效。
核销预付材料款约2,205.11万元,交易对象和发生月份详见附表:
预付材料款供应商1:
公司于1976年在香港成立,目前正常经营状态。
预付材料款供应商2:目前正常经营状态。
2家原材料厂商主要提供日礦壓延銅箔,热敏粘合剂,聚丙烯等原材料,主要用于制造FCCL基板和FPC柔性电路板。上述交易真实存在、具备商业实质,采购合同真实、有效。
(2)请说明合同期限、逾期时间及目前供货情况,结合履约条款、供应商生产经营情况说明逾期未供货的具体原因及后续安排,你公司是否采取积极措施收回款项或督促对方履行合同义务以维护本公司利益。
回复:合同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控投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若本公司以上3笔预付设备款合计130,146,021.82元不能在一年内收到设备,丹邦投资集团将承担公司3笔预付设备款未收到设备部分的损失。以上承诺已与丹邦投资集团签订承诺书,已经过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通过。
(3)请自查并说明上述供应商及其实际控制人或关键管理人员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倾斜关系。
回复:经自查,上述供应商及其实际控制人和关键管理人员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利益关系。
(4)请独立董事就大额预付款项的合理性及是否构成资金占用单独发表意见。
独董回复:
经核实公司提供的材料文件及与公司董事长确认,上述预付款项发生期间跨度较长,部分经办人员已离职,公司已无法收回本笔款项或继续执行合同,合理性不确定。未发现构成资金占用情形。
13、报告期末,你公司在建工程中待验设备账面价值4.04亿元,同比增加114.52%。请你公司说明设备的主要明细及用途,已执行的盘点和验收情况,进一步说明相关物资是否存在,待验收未及时转固的具体原因。请年审会计师说明监盘、函询、出入库细节测试等审计程序执行受限的具体范围及原因,并说明对审计意见的影响。
回复:公司在建工程中待验设备主要用于TPI碳化膜生产项目和透明PI膜生产项目,因设备在安装测试状态,暂时未正式投入生产使用,因此未转入固定资产。公司和会计师在2020年12月底进行现场盘点,对待验设备进行了盘点。附:《在建工程-待验设备明细表》
【会计师回复】
(1) 根据公司2021年1月14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监局监管问询函回复的公告》所列采购设备,获取设备采购合同复印件并与原件进行核对,由于只获取到13份采购合同原件,针对已提供原件的采购合同与复印件进行核对,核对相符;
(2) 获取相应设备供应商2017-2020年往来明细账;
(3) 获取相应设备进口报关单、进口增值税发票、关税发票复印件,检查凭证中发现部分设备缺少进口增值税发票、关税发票原件,报关单内容与合同部分存在差异;
(4) 获取设备进口相关的税费缴纳银行回单复印件并与原件核对一致;
(5) 获取对应设备供应商预付设备款的银行回单复印件,未能获取到香港丹邦付给设备供应商的银行回单原件或银行对账单原件;
(6) 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进行实地盘点,获取设备铭牌上设备厂商的信息(部分设备盘点时设备上无设备铭牌),未能获取到已到厂设备的原产地证明、运输保险正本、提单、装箱清单,无法核实是否为合同约定采购的设备;
(7) 对设备供应商进行电话访谈、邮件沟通、寄发询证函,访谈结果与企业提供的资料不符,未能收到构成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设备厂商1、设备厂商2的回函;
(8) 对客户提供设备供应商的联系方式与网上公开信息进行比对,并打电话确认寄发询证函地址及联系人,发函地址及联系人与设备供应商核对相符;
(9) 对未回函的设备供应商进行催收,并要求企业协调设备供应商回函,截止审计报告日仍未收到回函;
(10) 利用评估专家工作对设备价值进行评估,评估专家采用收益法对设备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进行评估,并对评估专家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职业道德遵守情况进行评价,对评估专家参数选取的合理性进行评价;
(11) 与独立董事访谈,设备投资是否召开董事会进行可行性分析,得知独立董事未参与设备投资可行性分析会议。
(12) 未能获取到企业提供部分设备供应商企业登记信息,如是否仍存续,相应的经营范围、规模、资信等信息;
(13) 未能对设备供应商进行实地访谈或正式视频访谈,只收到一家公司的扫描件邮件回函,未能取得其他设备供应单位的回函;
(14) 只获取到3个设备采购合同从国内海关港口到公司运输费用结算记录,未能获取到其他设备运输费用结算记录,也未查询到相应设备安装时的吊装费用结算记录;
(15) 未能获取设备到达香港港口的进口报关单,及设备运回国内时丹邦香港的出口报关单,无法核实所采购设备的是否从合同约定的厂商进行采购;
(16) 上述需要实施而未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审计中需要的资产多次要求提供与配合;
(17) 受疫情影响,我们未能实施实地访谈、调查;
(18) 企业未能提供合理解释设备合同约定的制造商与报关进口的制造商不一致的原因,只口头解释此类设备属于日本法律禁止对中国出口的商品,所以客户回复信息与我司提供的资料存在差异。
综上所述,由于审计范围受限,只获取到企业提供的审计证据,未能获取到外部的审计证据作为支撑,其证明力较弱;我们未能获取到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对在建工程中待验设备发表审计意见。
14、报告期末,你公司超过七成机器设备闲置,账面原值合计11.52亿元,本期计提减值准备2亿元。年报显示,闲置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按产能利用率折算,因产能不足部分折旧费被重分至管理费用。请说明上述机器设备的主要内容、用途、购买时间、使用寿命、闲置原因、闲置时间、减值计提依据、减值迹象出现的时间、前期是否存在减值计提不充分的情形,本年计提金额是否准确、合理,账面价值按产能折算、折旧费用重分类等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准则规定。
回复:公司前期生产经营状况正常,机器设备正常使用,未出现资产减值迹象,不存在减值计提不充分的情形;本报告期由于疫情的影响,生产经营不善,设备产能利率不高,故聘请开元资产评估公司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出具《开元评报字[2021]345号》,《开元评报字[2021]346号》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减值评估方法为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截止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申报评估FPC生产线账面价值为15,003.12万元,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14,461.95万元;PI膜生产线账面价值为43,181.49万元,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30,876.50万元。分类评估结果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报评估FPC生产线账面价值为20,564.49万元,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12,246.58万元。评估结果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根据会计准则,可收回金额是指被评估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其经营者现有管理水平和运营模式下,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或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值孰高者,因为委估资产组无明确的销售意图,不存在销售协议价格,也不存在活跃的市场,所以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值无法可靠估计,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可收回金额。
即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申报评估的FPC生产线相关资产组账面价值15,003.12万元,经评估后的可收回金额不低于14,461.95万元;PI膜生产线相关资产组账面价值43,181.49万元,经评估后的可收回金额不低于30,876.50万元。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报评估的FPC生产线相关资产组账面价值20,564.49万元,经评估后的可收回金额不低于12,246.58万元。
根据财会[2002]18号文,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及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包括企业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对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提取的折旧应计入当期管理费用(不含更新改造和因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因公司生产不饱和,部分固定资产并未全时间段开工使用,出现部分时间闲置的情况,闲置固定资产的折旧不是使存货或其他任何资产达到预定可销售或可使用状态的必要支出,不应资本化计入任何资产的成本,应该费用化。由于该部分闲置产能是管理层的管理不善的责任,故计入管理费用,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三章之第九条:下列费用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损益,不计入存货成本:
(一)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二)仓储费用(不包括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费用)。
(三)不能归属于使存货达到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
机器设备折旧费属于固定成本,每月折旧摊销金额较大,如果将机器折旧费全部计入制造费用,转入生产成本,会造成存货成本价值虚高。折旧费用重分类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三章,第九条,第(1)项规定,将非正常消耗的制造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损益,不计入存货成本,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15、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1.49亿元,主要包括不对外销售的PI膜库存商品;本期计提库存商品跌价准备4,591.62万元。2020年,会计师认为无法对包括存货在内等资产计提减值损失的合理性发表意见;2019年,会计师将存货减值作为关键审计事项,发表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1)请你公司列示存货减值测试的关键假设和参数(包括销售价格、销售费率、项目税率等)及选取依据,具体减值测试过程,库存产品适用情况,进一步说明本期存货跌价准备增长的原因、计提金额是否恰当,对比最近三年相关因素变化情况说明以前年度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谨慎。
回复: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实际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近3年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实际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情况。
存货减值主要以PI膜存货减值为主,PI膜的产品销售定价主要与其厚度相关,PI产成品厚度低于75um的可以界定为薄膜,厚度在75um-100umPI膜可以界定为常规膜,对于100um以上的PI膜可以界定为厚膜。
对于当年有销售的PI膜,按最新的销售单价统一进行跌价测试。当年未销售的PI膜,基于价格持续下降的变动情况,按预测年跌幅作为预计售价。公司暂未发生销售的PI膜,采用外部询价方式,获取外部厂商报价单作为参考进行跌价测试。
2018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测试参数及依据
2019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测试参数及依据
2020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测试参数及依据
2020年度存货减值较以前年度大幅增加,主要为“原材料-化工材料”超过保质期全额计提减值损失约109.90万元,“FPC成品”市场售价下降计提减值损失99.75万元,“PI膜成品”市场售价下降计提减值损失4599.23万元,合计4808.87万元。
(2)请会计师说明你公司存货品类及用途、产销模式较上年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对比两年执行的审计程序、实施结果说明是否存在前后判断不一致的情形,对审计意见的具体影响。
【会计师回复】
公司存货品类及用途、产销模式较上年未发生重大变化,对比两年执行的审计程序、实施结果不存在前后判断不一致的情形。具体情形如下:
(一) 2019年针对存货执行的审计程序
1. 了解并测试丹邦公司存货减值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 对存货执行监盘程序,查看存货状态,执行抽盘程序,复核盘点结果;
3. 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存货减值情况,主要讨论资产负债表日后的经营情况,整体行业价格走势,生产工艺的变化和对后续存货的处理安排,查看临近资产负债表日存货的实际销售价格;
4. 复核公司管理层对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的计算过程及评价管理层计算存货可变现净值中采用的关键假设及输入值,这些假设和输入值包括主要存货近期的实际销售情况及市场价格、销售费用等。
5. 由于期末库存中的PI膜除自用外,较少对外销售,故考虑利用网络查找类似产品的售价作为参考,因公司所生产的PI膜与所查找到的PI膜工艺不同、用途不同,其查找的价格不具有参考性。市场有可比的规格的,参考市场价格,没有可比规格的,故最终以公司2018年至2020年5月的销售价格作为依据,并以规格为50umPI膜的售价降幅作为总体售价降幅,推算出预计售价,从而得到各规格PI膜的可变现净值,得出应计提的跌价准备。
6. 使用50um作为标量进行参考的原因:①代表性,公司生产的50UM膜技术成熟、产出稳定、良品率高,能足以反映公司生产水平;
7. 2019年度PI膜库龄较短,根据企业管理层的询问回复,生产PI膜主要是为苹果备货,且2019年已向苹果送检,预计能够带来经济利益流入.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基于当时的判断是正确的,发表的审计意见是合理的。
(二) 2020年针对存货执行的审计程序
1. (时间)实地观察PI膜、FPC印刷线路板生产现场,了解生产组织情况,PI膜处于暂停生产状态,FPC印刷线路板有零星生产;
2. 检查PI膜生产线设备入账凭证,只获取到国内报关进口相关的报关单、完税凭证及支付给PI膜海外设备供应商设备款凭证银行回单为复印件,未能获取银行回单、银行对账单原件进行核对,无法确定设备入账价值的准确性,也无法确定本期计入存货成本的折旧费用的准确性;
3. 对存货进行现场监盘,并抽取部分存货开箱查看,多数PI存货为2018年生产;
4. 获取存货成本计算表,对个别月份的存货成本计算表进行重新计算,计算比对相符;
5. 获取存货账龄分析表、存货收发存汇总表、存货明细表,核对相符;
获取单位产品消耗的各种主要原材料配比表、产品工艺路线图和工时定额表,并与材料领用、产成品数据进行勾稽核对,勾稽存在差异,企业解释是因材料结构包装所限,生产领料一般是批量进行的,不能一一对应;;
6. 获取PI膜对外销售清单,检查销售合同、销售出库单、销售收款银行回单等,除两种型号少量对外销售外,其他规格未实现对外销售,销售价格不具有代表性,也未能获取到其他型号的产品市场需要分析报告及库存PI膜能够对外销售的实质性证明文件;
7. 获取PI膜的产能,与实际产量进行对比,PI膜设备产能不饱和,PI膜生产线设备折旧成本在生产成本与管理费用分摊比例未能提供支撑依据,无法证明计入生产成本的折旧费用是否合理;
8. 在公开信息网上查询其他厂家同型号的报价,无同品质可比市场销售价格进行参考;
9. 获取深圳市科技中介同业公会出具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深科同鉴字【2017】第1014号);
10. 获取存货减值测试计算表,原材料对于超过保质期的化学药品计提全额减值,FPC印刷板按期末账面余额超过可收回价值部分核算应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余额,PI膜按已实现零星销售的两种型号产品价格作为参考基准;
11. 虽然企业将设备折旧成本按30%计入生产成本、70%计入管理费用的方式进行了全年成本重算,闲置设备折旧费用计入管理费用,但未能提供该分摊比例是否合理的理由;
12. 除两种型号的PI膜少量对外销售外,其他规格的PI膜未实现对外销售,销售价格不具有代表性,也无同品质可比市场销售价格进行参考,我们无法评价其库存PI膜是否能够对外销售,是否可以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流入;
综上所述,由于审计范围受限,只获取到企业提供的审计证据,未能获取到外部的审计证据作为支撑,其证明力较弱;我们未能获取到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对2020年存货减值的合理性和充分性发表审计意见,不存在前后判断不一致的情形。
16、报告期末,你公司流动负债7.57亿元,远超流动资产1.15亿元,其中已逾期未偿还短期借款合计1.39亿元;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67.91万元,现金流量利息保障倍数为0.38。年报显示,因债务逾期,你公司面临重大诉讼或仲裁、现金流缺口及经营严重下滑。请逐项列示截止本问询函回函日你公司到期未偿还的债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负债余额、融资用途、债务起始日、债务到期日、年化利率、逾期罚息(如有)、是否涉诉、目前债务协商具体进展情况,全面严格自查已披露债务的完整性,是否存在未予披露、未予确认的债务,并结合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说明你公司未计提预计负债的判断依据,相关判断是否谨慎、合理;结合现金流、资金筹措情况进一步说明你公司债务风险,是否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回复:公司面临的法律诉讼需归还债务全部已登记入账,因罚息和律师诉讼费金额小,在总体债务的比例可忽略不计,因此公司未计提预计负债。
公司目前面临资金紧张,偿债压力大的情形,对持续经营能力已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董事会将采取措施积极化解风险,公司将采取措施扩大销售,科学合理地降低成本,积极与有关债权方协商,努力达成债务和解方案,全力筹措偿债资金,努力消除或减少由此形成的不利影响,争取尽快化解诉讼风险。积极寻求有实力的合作伙伴采用一切有效的措施努力改善公司经营状况,使公司走出困境。
四、其他事项
17、你公司独立董事龚艳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会议所有议案均投弃权票,理由为“因公司2020年报及2021年一季报相关文件发送时间较晚,不够时间审核。”
(1)请龚艳说明在对年报、一季报等议案投出弃权票的同时签字保证年报、一季报等信息披露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说明对公司年报、一季报的真实意见以及是否依规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独董回复:
本人于2021年04月28日收到了公司发送的2020年报及2021年一季报相关文件,收到时间距离审议时间较近,公司年报涉及非标审计意见,涉及的问题较多,没有充足时间审核,因此本人对董事会议案均投弃权票。
本人在董监高书面确认意见时,书面确认意见没有同意、反对和弃权意见选择,当时时间紧急,没有人员提出如何签署,为了保证签署文件的完整性,因此本人对需要签字的文件均进行了签署,但不保证信息披露文件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
(2)请你公司说明年报编制、审计等工作的开展时间和进程,是否向独立董事提供充分材料并及时沟通年报相关事项,你公司是否存在故意延迟提供材料或其他不配合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形,如是,说明具体情况。
回复:会计师团队于2021年3月1日进驻公司进行现场审计,2021年4月11日返回结束现场审计。在审计过程中,会计师多次以电子邮件将审计相关事项发送给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审计过程中不存在延迟提供材料或其他不配合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形。
18、报告期末,你公司开发支出余额为317.05万元,同比减少89.01%,解释原因为不符合资本化项目转费用化。2018至2020年,你公司研发人员人数分别为161人、127人和29人;本期你公司研发投入2186.76万元,资本化金额为零。
(1)请说明你公司目前具体研发项目及成果转化情况,结合研发项目所处阶段、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条件等因素说明本期开发支出转费用化的判断依据,对比上述因素变化情况,进一步说明以前年度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是否准确,相关判断是否谨慎、合理。
回复:公司已进行多年的PI膜研究,目前已取得多项PI膜专利,PI膜于2017年正式投产,公司已完全自主掌握PI膜生产技术。鉴于公司研发项目的减少,研发人员和研发投入随之减少。
以前年度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对研发投入转入资本化金额的判断依据有研究立项、可行性研究、研发投入、外包服务、专利权申请和证书等文件资料,具备以上条件的研发投入转入资本化金额。
(2)年报显示,你公司计划研发与生产微电子级高性能PI膜。请结合你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从业背景及专业技术能力所处同行业水平,与高性能产品的研发需求是否匹配,研发人员人数逐年大幅减少对你公司产品研发能力的恢复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回复:公司已进行多年的PI膜研究,目前已取得多项PI膜专利,公司已完全自主掌握PI膜生产技术,于2017年正式投产。鉴于公司研发项目的减少,受制于公司资金紧张,对研发投入亦减少投入,研发人员随之减少,公司研发能力受到一定影响,但研发团队骨干成员保持稳定,因此研发能力未受重大不利影响。
19、报告期末,你公司权利受限的资产合计2,153.13万元。截至2021年5月17日,你公司共计17个银行账户被冻结,被冻结存款金额为439.53万元。根据年报及临时公告,你公司将深圳南山松坪山高新住宅、宿舍22栋、32栋、33栋等多处房产进行抵押借款。请你公司全面自查并说明权利受限的资产情况,对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回复:公司因融资渠道受阻,资金紧缺,公司流动性不足造成支付能力不足,对外采购原材料受阻,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订单交期延误,影响了公司日常经营运转。
为缓解资金压力,公司以自有房产抵押取得流动资金。公司宿舍楼坐落于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街道,权利人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自购方式取得,全部持有房产证,使用年限为70年。
尽管公司通过资产抵押、控股股东担保等方式进行融资,力争全面恢复生产经营,若后续公司资金紧缺状况未能持续改善,不排除公司经营受到进一步的影响,进而影响公司持续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6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ST丹邦 公告编号:2021-074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618,证券简称:*ST丹邦)于2021年7月2日、2021年7月5日、2021年7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暂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借款逾期及诉讼事项对公司近期经营造成了一定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正积极与相关债权人沟通相关事项,力争早日解除相关事项造成的影响。
4、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暂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5、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业绩出现大幅下滑和亏损,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48,724,451.4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11,050,121.7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14,429,736.57元,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12,607,380.5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852,399.9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6,327,345.04元(具体详见公司相关定期报告)。
6、因公司2020年度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全年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2020年度财务报表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及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4月30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原因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主动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履行了关注、核实程序,特做出如下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暂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138号],公司已进行了回复(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7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0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对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的《2020年度业绩预告》进行了修正,预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65,000万元-84,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65,000万元–84,000万元,营业收入:4,800万元–5,200万元。本次业绩预告修正与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对外披露的《2020年度业绩预告》存在较大差异,主要系审计、评估机构当时对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全面开展,且减值测试较为专业和复杂,致使公司财务部门未能准确对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进行预计,未充分对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详见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6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