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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9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嘉兴市华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秀投资”)持有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05%,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取得及发行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已于2020年9月2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华秀投资计划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640,9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 其他事项

  鉴于公司发行的“台华转债”处于转股期实际实施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总股本可能会发生变动。因此,若减持期间公司有转股、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股东减持计划将保持上述减持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具体减持数量。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嘉兴华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华南投资”。

  华秀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华南投资上市以来未减持台华新材股份。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自台华新材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台华新材股份,也不由台华新材回购该部分股份。

  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则第一年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5%,第二年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股东因个人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股东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仅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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