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0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提案的增加、否决或变更。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7月6日(星期二)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6日上午9:15至2021年7月6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1001号TCL科学园国际E城G1栋10楼大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梁伟华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共计254人,代表股份1,890,756,717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3.99%(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4,030,788,362股,其中公司已回购的库存股份数量为514,383,151股,该等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26人,代表股份1,011,734,600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4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28人,代表股份879,022,117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50%。公司部分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全程监督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1.00: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议案2.00:关于审议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草案)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议案3.00: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管理办法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议案4.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2021-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相关事宜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文梁娟、王莹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6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1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
股票的减资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1年7月6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详见公司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第二期全球创享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张鲲等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需对该10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5,941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股本减少145,941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145,941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8月20日,每日8:30—12:00、13:30—17: 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三路17号 TCL 科技大厦
联系人:吴少添
联系电话:0752-2376069
传真号码:0752-2260886
3、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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