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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 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1-07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24,605,385股

  发行价格:10.77元/股

  ● 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7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

  ●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1月15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如下议案:《关于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相关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郎光辉先生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郎光辉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1年2月1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如下议案:《关于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相关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郎光辉先生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郎光辉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2021年3月15日,为进一步明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区间和募集资金总额区间,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如下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郎光辉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根据发行人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4月2日,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如下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郎光辉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修订稿)的议案》。根据发行人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至2022年1月31日。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1年4月19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2021年5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72号),核准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4,156,791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核准日期为2021年4月25日,有效期12个月。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数量:24,605,385股

  3.发行价格:10.77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64,999,996.45元

  5.发行费用:人民币3,427,874.79元(不含税)

  6.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61,572,121.66元

  7.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公司及方正承销保荐已于2021年6月18日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郎光辉先生发出了《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截至2021年6月21日13:00止,郎光辉先生已按照《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将申购资金全额汇入方正保荐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6月22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1]第4-00196号”《验证报告》,经审验,截至2021年6月21日止,主承销商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索通发展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资金人民币264,999,996.45元。2021年6月21日,方正承销保荐将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2021年6月22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4-00030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1年6月21日止,索通发展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64,999,996.45元,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扣除部分证券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2,830,188.68元后,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62,169,807.77元汇入索通发展募集资金专户;扣除索通发展自行支付的剩余证券承销及保荐费、其他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803,358.60元,并加回发行费用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205,672.4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1,572,121.66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24,605,385.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236,966,736.66元。

  2.新增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已于2021年7月5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人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经过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私募备案程序。本次发行对象资金来源为其合法的自有及自筹资金,最终出资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的情况。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获得发行人内部的批准与授权,并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及发行人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人与发行对象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已成就,该等协议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的缴款及验资符合《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及《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最终认购数量为24,605,385股,发行对象总数为1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10.77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24,605,38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64,999,996.45元。

  (二)发行对象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郎光辉

  居民身份证号:2101021963********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

  2.配售数量与限售期

  配售数量及限售期见下表:

  

  郎光辉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上述发行对象所认购的公司股份因送股、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3.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郎光辉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示意如下:

  

  注:本次发行后各股东的持股数量、比例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证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将增加24,605,385股限售流通A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共获得募集资金总额为264,999,996.4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61,572,121.66元。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公司债务偿还能力及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项目完成后,公司资本实力显著增强,核心竞争力全面提高,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长远发展。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结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涉及资产与业务的整合计划。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发行不会影响公司的资产完整以及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的独立性,公司拥有独立的组织管理、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系统,并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四)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发行后,若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将会严格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发行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均不存在重大变化。

  六、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琨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5层

  保荐代表人:曹方义、张世通

  项目协办人:隋宇婷

  项目组成员:金雨馨

  联系电话:010-59355702

  传真:010-56437019

  (二)公司律师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玲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1幢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17-18层

  经办律师:苏峥、马天宁、王宁

  联系电话:010-58785764

  传真:010-58785566

  (三)审计及验资机构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胡咏华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

  经办注册会计师:呙华文、郭义喜、李赟莘、肖俊龙

  联系电话:021-68406799

  传真:010-82327668

  七、备查文件

  (一)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三)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四)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1-074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

  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郎光辉先生持股数量由102,071,718股增加至126,677,103股,持股比例由发行前的23.48%增加至发行后的27.58%,与一致行动人王萍女士的合计持股数由158,124,730股增加至182,730,115股,合计持股比例由发行前的36.38%增加至发行后的39.79%。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6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郎光辉先生通知,其认购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605,385股,占公司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的5.66%。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7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605,385股,由公司控股股东郎光辉先生认购。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导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发生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及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注:1.增持比例为增持股份数占非公开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

  2.上一次权益变动日期为2019年3月28日,股份分割后,郎光辉先生持有公司102,071,718股股份,其一致行动人王萍女士持有公司56,053,012股股份。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交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其相关承诺的情形。

  4.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涉及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控股股东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仍为郎光辉先生。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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