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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21-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公司将根据股票价格波动及市场整体趋势审慎确定具体回购价格。上述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2021年6月24日和2021年7月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相关公告。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7月6 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42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912,370,038股的0.0465%;其中,最高成交价为23.3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0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830,253.8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424,100股,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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