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伟
7月7日,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下称《意见》),这是我国资本市场历史上第一次以中办、国办名义联合印发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专门文件,足见监管层对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重视程度。
《意见》以体制机制改革为主线,明确了2022年和2025年分阶段任务,目标、路径清晰。这对建设“愿意来、留得住”的市场生态,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九字方针至关重要。《意见》明确将“九字方针”作为资本市场执法司法的指导思想,为打击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活动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切实提高违法成本,提高执法司法效率,才能更好地落实“零容忍”,彰显“九字方针”对资本市场的意义。如何解决“零容忍”落实过程中的“肠梗阻”、“绊脚石”,《意见》皆有针对性“方案”。笔者认为,其中有三条尤其值得强调:
其一,取消民事赔偿诉讼前置程序。新证券法创新民事诉讼制度,设代表人诉讼制度条款。从证券市场实践看,民事索赔是提高违法成本、打击违法行为的“重拳”,但这一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也遭遇了一些烦恼。2003年最高法出台的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对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诉讼设置了前置程序,这主要是由于当时法院专业力量有限等因素限制。此次《意见》明确要“修改因虚假陈述引发民事赔偿有关司法解释,取消民事赔偿诉讼前置程序”,无疑是顺应市场呼声,踢开“绊脚石”、打通“肠梗阻”。此外,《意见》还要求修改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加快制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开展证券行业仲裁制度试点等。
其二,从严从快从重查处欺诈发行。在依法严厉查处大案要案条款中,《意见》明确把“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欺诈发行”放在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违法案件的前面。欺诈发行从源头上扭曲了市场制度,使得市场配置功能大大削弱。由于欺诈发行涉及公开发行,往往会对投资者造成较大伤害。欺诈发行行为更主观、更直接,必须对其“零容忍”。对欺诈发行,《意见》要求坚持分类监管、精准打击,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唯有如此,才能快速形成震慑效应。
其三,有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效率”“效能”等有着速度内涵的词汇在《意见》中被多次重点提及,足见效率对于严打证券违法活动、进一步强化“零容忍”的重要性。随着新技术不断迭代,违法案件查处难度加大,相关执法司法等工作面临新形势新挑战。《意见》明确提到要丰富证券执法手段,有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建立相应的预警体系、监管执法新模式,做到有效预防、及时发现、精准打击。拥抱新科技,也是《意见》的显著特点。
《意见》出台,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制度、体制、机制会更加成熟,“零容忍”有了更强有力的法治体系保障,将会极大地利于高效顺畅、崇法守信、规范透明、开放包容的良好资本市场生态全面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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