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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浦银安盛日日盈货币市场基金调整 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及 新增E类基金份额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投资理财服务,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浦银安盛日日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1年7月12日起对浦银安盛日日盈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托管费率进行调整,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浦银安盛日日盈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同时增加本基金的E类基金份额类别。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托管费率

  1、本基金托管费率由原0.10%调整至0.05%,对《基金合同》“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的如下内容进行修改:

  原“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修改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

  为确保本基金调整托管费率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并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基金合同》修改的内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属于《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修改的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基金管理人因本基金调整托管费率事宜对《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

  四、增加E类基金份额类别

  自2021年7月12日起增加本基金的E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7961),该类份额不适用基金份额自动升降级机制,即E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100万份时,注册登记机构不会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E类基金份额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若E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100万份时,注册登记机构不会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E类基金份额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支持在指定的销售渠道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并且仅E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余业务规则及基金费率与浦银安盛日日盈货币市场基金D类份额相同。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请遵循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及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电子交易平台的相关规定。

  五、重要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于公告日在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上披露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于2021年7月12日起生效。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投资人可访问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y-axa.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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