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4 证券简称:爱婴室 公告编号:2021-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共计人民币11,553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兴业银行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海通证券投融宝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委托理财期限:短期、中长期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04月0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4月26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1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本次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自上一公告日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采取的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主要投资标的的产品。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兴业银行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1)理财产品详细购买清单
(2)产品收益计算方式: 每万份理财产品已实现收益=当日理财产品份额已实现收益÷当日理财产品份额×10000。
(3)支付方式:网上自主申购及自主赎回。
(4)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本产品不收取超额业绩报酬、认购费、申购费和赎回费用。
(5)流动性安排:不涉及
(6)清算交收原则:不涉及
(7)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8)交易杠杆倍数:无。
(9)违约责任:a.由于本协议一方当事人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双方同时负有过错,则应由双方各自按照过错程度承担责任。b.双方同意,发生下列情况造成损失时,按以下约定承担责任:对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变化,监管机构管理规则的修改、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而导致的相关风险及损失,双方当事人互不承担责任;本协议书中涉及的相关终止日期或兑付日期如遇节假日,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由此产生的风险及损失双方当事人互不承担责任;如甲方违反本协议所做的声明和保证,或本产品甲方所涉及的资金被有权机关全部或部分冻结或者扣划,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且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如因此给乙方或产品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0)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2】海通证券投融宝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产品名称:海通投融宝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管理人: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4)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基本情况:本集合计划推广期规模不超过50亿份。推广期规模上限不含参与资金利息转增份额。存续期不设规模上限。集合计划的总参与人数不超过200人。
(5)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1.投资范围:本计划主要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证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型基金、银行存款、现金等以及其它具有明显固定收益特征的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 本计划可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及期收益权。管理人有权代表本计划向第三方转让及回购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所形成的收益权,所得计入本计划财产。2.投资比例:固定收益类资产占计划0-100%;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公司债(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保证收益及保本浮动收益商业银行理财计划、超过7日的债券逆回购、优先股以及其它具有明显固定收益特征的证券等;股权类资产:融入资金余额不超过计划资产净值的40%,若未来监管部门相关法规对该比例限制予以修改或取消,管理人经公告后将按照新的监管标准予以调整,无需再征得持有人同意 ;现金类资产占计划的0-10%,开放日,不低于计划资产净值的5%;现金类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期限在1年内(含1年)的国债、期限在1年内(含1年)
(6)管理期限:本集合计划无固定管理期限,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公告终止本集合计划。
(7)份额结构:本集合计划份额包括优先级和风险级份额,每期优先级份额享受预期收益,预期收益率由管理人确定并于当次开放期之前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在指定网站上披露。优先级份额预期收益率并不是管理人向委托人保证其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保证其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优先级份额可能出现净值损失;风险级份额以其份额资产为限承担风险,享有全部剩余收益。
优先级份额分类发售,管理人可以设置不同的运作期,包括但不限于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24个月等多个分类,优先级各分类产品的开放期由管理人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并披露本次发行的期限分类。
(8)推广期、开放期及流动性安排:推广期:本集合计划的具体推广期以管理人的推广公告为准。开放期:开放期安排由管理人根据本集合计划的运作情况在集合计划存续期间灵活设置并确定,于当次开放期委托人参与之前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由管理人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并披露集合计划优先级份额的期限分类。
(9) 集合计划份额面值:人民币1.00元。参与本集合计划的最低金额首次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追加参与的最低金额为1万元。 首次参与指提出参与申请的委托人在参与之前未曾持有过本集合计划相应份额的情形。
(10) 集合计划客户资产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权限: 管理方式:管理人与不少于2个委托人统一签订资产管理合同,设立本集合计划,通过专门账户对客户资产进行集中运营管理。管理权限:管理人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11) 集合计划的估值: 管理人应当制订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并定期对其执行效果进行评估,保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估值的公平、合理。A.资产总值:集合计划资产总值是指股票质押式回购、现金管理类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B资产净值:集合计划资产净值是指集合计划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余额。C单位净值:集合计划单位净值是指集合计划资产净值除以当日集合计划份额总数计算得到的每集合计划份额的价值。单位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D估值目的:客观、准确地反映集合计划资产的价值。经集合计划资产估值后确定的集合计划单位净值,是进行信息披露、计算参与和退出集合计划的基础。E估值对象:集合计划所拥有的股票质押式回购、现金管理类资产及其它投资等资产。F估值日:估值日指本集合计划成立后的每个工作日,即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G估值方法:估值应符合本合同、《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范》中的估值原则、《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估值方法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法律法规未做明确规定的,参照行业通行做法处理。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的估值数据应依据合法的数据来源独立取得。对于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的估值应依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的指导意见及指导价格估值。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购买标的以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低为主要考量。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较低,符合公司资金管理需求。受托金融机构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期间将与受托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受托方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2、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受托方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二)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同受托方保持着理财合作业务关系,未发生未兑现或者本金和利息损失的情况。公司查阅受托方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理财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128,015,185.28元、交易性金融资产584,470,000.00元,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115,530,000.00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比例为90.25%,通过适度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理财收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为浮动收益型产品。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分别于2021年04月0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4月26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1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案例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 元
特此公告。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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