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基金业务发展的需要,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定于2021年7月8日对分红方式的业务规则进行调整,现将业务规则变更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1、本次分红方式业务规则调整所涉及的基金为:本公司旗下由本公司作为注册登记机构,且分红方式包括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的开放式基金。分红方式固定或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基金产品不受此次分红方式业务规则变更的影响。
2、本次分红方式业务规则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
(1)自2021年7月8日(含)起,本公司将取消账户级别分红方式,即对于历史上曾经设定过账户分红方式(即通过开户业务、登记基金账号业务在账户资料中设定账户分红方式)的投资者,不再通过账户分红方式来约定投资者新申购基金的分红方式,而是根据投资者设置的单只基金分红方式或基金合同默认分红方式来确定;
(2)本次分红方式业务规则调整对投资者现持有或曾经持有的基金产品的分红方式没有影响,其原有分红方式均保持不变;
(3)投资者在业务规则调整后购买的基金,若之前在该基金销售机构已持有或曾经持有该基金,分红方式以该基金之前记录的分红方式为准;若之前未持有过该基金但曾对该基金提交过分红方式变更申请的,则以投资者提交的且已经获得确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为准;若之前未持有过该基金且未提交过分红方式变更申请的,则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红利”(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重要提示:
1、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敬请投资者务必及时查询、核对所持有基金的分红方式,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查询到的分红方式可能与实际的分红方式存在差异,投资者持有基金的分红方式需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进行查询,并可在销售机构设置或变更持有基金的分红方式。
2、投资者如需了解详情,请致电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3-8088进行咨询。
三、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七月八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