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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 被司法划转暨被动减持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1-070

  

  股东安徽盾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7月7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安徽盾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化工”)通知,获悉盾安化工所持有本公司的38,245,760股股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被司法划转,导致被动减持。

  一、 本次司法强制执行情况概述

  2020年7月8日,盾安化工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35,798,400股股票为宣城润合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权人为方形军,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2020年9月24日,经盾安化工与质权人方形军协商,解除了其中8,480,000股股票的质押[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

  根据盾安化工提供的《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皖18执135号】,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申请执行人方形军与被执行人宣城润合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盾安化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于2021年5月18日作出的[(2021)皖18民初98号]调解书已生效,由于宣城润合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盾安化工未能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方形军于2021年6月3日向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同日立案执行,立案标的额为112,440,000元。由于宣城润合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盾安化工未能按期履行义务,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如下:

  冻结、划转被执行人盾安化工持有的本公司股票38,245,760股及红利1,502,512元。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注:本报表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上述股份司法划转已执行完毕,盾安化工所持本公司股份由140,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01%)被动减少到101,754,24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82%)。

  2、盾安化工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并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所持公司股份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的正式公告为准。请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皖18执135号】。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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