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6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经事后审核发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部分内容未能完整准确披露,现将有关内容补充更正如下:
一、“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7、存货 (1)存货分类”
更正前:
按下列格式披露“开发成本”主要项目及其利息资本化情况:
单位:元
更正后:
按下列格式披露“开发成本”主要项目及其利息资本化情况:
单位:元
(二)“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嘉兴晟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我公司全资子公司,现将该公司披露在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里的财务数据予以删除。
(三)“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6、其他应收款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更正前: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更正后: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不影响主要财务数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造成影响。更新后的2020年年度报告详见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更新后)》。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出现。公司董事会对于上述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4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30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7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债权债务抵销的议案》(详见公司2021-055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5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债务抵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务重组概述
2020年12月21日,嘉兴焜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焜昱”)与中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城建设”)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中城建设受让嘉兴焜昱对嘉兴晟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晟昱”)享有的690,000万元的债权。2020年12月21日,嘉兴焜昱向嘉兴晟昱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通知嘉兴晟昱其已将享有的嘉兴晟昱的全部债权转让给中城建设,中城建设为嘉兴晟昱的合法债权人。
中城建设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禾集团”)的总包施工单位,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中城建设有预付债权638,042.10万元。
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与嘉兴晟昱、中城建设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书》,三方同意中城建设对公司的债务638,042.10万元与公司应付给中城建设的690,000万元予以等额抵销638,042.10万元,剩余51,957.90万元由公司继续向中城建设履行清偿义务。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偿还剩余的51,957.90万元。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债务重组能有效缓解公司债务压力,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流动性风险,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形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债权债务抵销暨债务重组事项。
本次债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债务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债务重组事项已事先征得相关当事人同意。
二、债务重组对方的基本情况
1、嘉兴晟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27室-31
成立日期:2018年06月22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执行事务合伙人:嘉兴晟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2BAKBL1E
有限合伙人情况:嘉兴焜昱出资占比80%、泰禾集团出资占比20%(泰禾集团合并报表)
基本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2、中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礼钦
住所:福建省闽清县梅城镇南北大街122号
成立日期:1994年06月27日
注册资本:15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415478387XW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房地产开发
股东情况:福州正同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
基本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中城建设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债务重组方案
2020年12月21日,嘉兴晟昱全体合伙人签署《合伙人决议》,依据该决议,嘉兴晟昱应付有限合伙人嘉兴焜昱690,000万元减资款。
2020年12月21日,嘉兴焜昱与中城建设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双方同意将嘉兴焜昱对嘉兴晟昱的债权690,000万元转让给中城建设,由此嘉兴晟昱对中城建设形成应付债务690,000万元。
嘉兴晟昱自成立以来,收到各合伙人的注资款862,578.125万元,已全部划转至公司,由此公司对嘉兴晟昱有应付债务862,578.125万元。
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与中城建设按2020年度实际工程量进行总体结算,对中城建设尚未结算的预付账款为638,042.10万元,中城建设同意向公司归还。
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与嘉兴晟昱、中城建设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书》,三方同意嘉兴晟昱应付中城建设的690,000万元,由公司在应付嘉兴晟昱的减资款中向中城建设支付690,000万元;中城建设对公司的债务638,042.10万元与公司应付给中城建设的690,000万元予以等额抵销638,042.10万元,剩余51,957.90万元由公司继续向中城建设履行清偿义务。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偿还剩余的51,957.90万元。
四、债务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嘉兴晟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晟昱”)
乙方:中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城建设”)
丙方: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集团”)
1、嘉兴晟昱应付中城建设的人民币690,000万元,三方同意由泰禾集团在应付嘉兴晟昱的减资款中向中城建设支付人民币690,000万元。
2、中城建设对泰禾集团的债务638,042.10万元与泰禾集团上述应付给中城建设的690,000万元中予以等额抵销638,042.10万元。剩余51,957.90万元由泰禾集团继续向中城建设履行清偿义务。
3、泰禾集团依约向中城建设支付剩余51,957.90万元后,嘉兴晟昱应付中城建设的690,000万元款项予以结清,各方对此再无任何争议。
五、债务重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务重组是基于公司当前的资金状况做出的合理选择,能有效缓解公司的债务压力,降低公司财务流动性风险。本次债务重组对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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