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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已质押股份 被司法标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1-09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柏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23,691.97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质押被司法标记的基本情况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柏兴先生质押的本公司股票被司法标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本次被司法标记的基本情况

  

  注:王柏兴先生所持公司股份3500万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 2016年7月18日,质押期限自2016年7月18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6年7月2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标记及冻结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标记及冻结的情况如下:

  

  二、其他情况说明

  王柏兴先生持有公司223,527,33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64%,为公司控股股东,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标记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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