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1-0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长沙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731.04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及质保金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该事项已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已将首次公开发行中关于“长沙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及理财账户的注销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36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8.31 元,募集资金总额33,2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3,271.5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968.4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9月6日对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110ZC03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2017年9月30日,公司、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召开了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长沙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湖南赛隆药业(长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赛隆”)变更为公司和长沙赛隆共同实施。公司和长沙赛隆于2017年12月25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西部证券重新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 年12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集中管理,实行专项存储和专款专用制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注1]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海滨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方为其上级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关于“长沙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的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海滨支行的节余资金已全部划转至公司的基本账户,并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和理财账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和理财账户注销后,公司与该专户存储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1.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特此公告!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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