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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ST兆新       公告编号:2021-08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披露了《关于与东莞瑞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和解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2),于2021年1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孙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于2021年4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于2021年7月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东莞中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公司因与东莞瑞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瑞禾”)的借款纠纷一案,东莞瑞禾申请冻结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2021年7月7日,公司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莞中院”)(2020)粤19执1975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公司与东莞瑞禾借款纠纷一案已达成和解,东莞中院裁定解除对公司母公司6个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

  2021年7月7日晚间,公司发现5个银行账户解除冻结,具体如下:

  

  上述银行账户解冻金额合计12,570,839.30元(截至2021年7月7日),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75%。

  截至2021年7月8日,公司尚未偿还东莞瑞禾债务合计47,765.69万元,其中:本金46,160.42万元,违约金1,605.27万元,利息0元。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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