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年7月7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98.44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的相关规定,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1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1年6月18日为授予日,向99名激励对象授予298.4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79元/股。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1年6月18日

  2、授予价格:人民币10.79元/股

  3、授予人数:99人

  4、授予数量:298.44万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授予对象: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下同。

  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24号)。经审验,截止2021年6月21日止,公司已收到99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出资额32,201,676.00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为人民币2,984,4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9,217,276.00元。

  四、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298.44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1年7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于2021年7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298.44万股,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七、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授予的298.44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3,027.42万元,具体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验成果的影响仅以目前信息测算的数据,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由于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相关会计期间的业绩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可控。此外,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效激发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因此,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虽然会产生一定的费用,但能够有效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24号)。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4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前述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的相关决策程序、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详细内容见公司2021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一、 本次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前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汇利丰”2021年第5175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7月7日到期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二、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3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现金管理合计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产品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21年第5576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产品期限:35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的相关决策程序、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详细内容见公司2021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一、 现金管理概述

  (一) 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资产回报率,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 资金来源

  部分自有资金

  (三) 现金管理产品基本情况

  

  (四) 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财务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需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合同主要条款

  1、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21年第5576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1)产品代码:HF215576

  (2)产品起息日:2021年7月9日

  (3)产品到期日:2021年8月13日

  (4)投资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

  (5)挂钩标的:欧元/美元汇率

  (6)产品资金投向:银行存款,收益部分与外汇期权挂钩获得浮动收益。

  (7)本金及收益支付:银行提供到期本金担保,100%保障本金安全。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购买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公司将和产品发行方保持紧密联系,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1、2021年1-3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上表中2021年1-3月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净额为负数,主要系本期原材料采购同比大幅增长及本期销售收入同比大幅增长,期末信用期内应收账款余额增加所致。

  (二)本次委托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将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列报,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购买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合理地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

  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