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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21-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为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楼忠福先生、楼明先生为广厦控股的一致行动人,其分别持有326,300,000股、14,591,420股、15,950,000股公司股份,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38.65%、1.73%、1.89%。上述股份本次均被冻结/轮候冻结。

  一、本次冻结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8日收到通知,广厦控股、楼忠福先生、楼明先生合计持有的公司356,841,420股无限售流通股被执行冻结/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冻结申请人为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冻结原因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此次冻结起始日为2021年7月7日,冻结期限为3年。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注:广厦控股、广厦建设、楼明所持股份均被执行轮候冻结;楼忠福先生被轮候冻结股份为1,459万股。

  三、其他说明

  1、东阳市东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在“广厦控股持有的21,805万股浙江广厦股票”项目公开竞价中胜出(详见公告:临2021-036)。若本次拍卖后续最终成交,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可能发生变更。

  2、经了解,除本次冻结事项涉诉情况外,广厦控股因债务纠纷涉及的重大诉讼、逾期及仲裁有深圳前海艾普瑞诉讼、重庆润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案件、池汝雄等诉讼、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诉讼、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执行案件、东阳市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保物权执行案件、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案件等。

  3、截止本公告日,广厦控股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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