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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证监局监管关注函整改报告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步森          公告编号:2021-09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7月1日,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浙证监公司字(2021)73号《监管关注函》,要求公司对下列事项作出书面整改报告,内容如下:

  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2021年4月15日,你公司披露《2020年度业绩快报》显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为-19,309.82万元;2021年4月30日,你公司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显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为-15, 343.86万元,较业绩快报中披露的金额差异较大。你公司未对2020年业绩快报及时进行修正,存在业绩快报信息披露不准确、修正不及时的情况。

  公司收到函件后高度重视以上问题,深刻反思公司在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可行的整改计划。并成立专项整改小组,积极落实各项整改要求:

  1、加强对财务人员专业能力的培训,提高基础会计核算水平,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加强对财务报告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全过程的管理,落实责任制,确保定期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对于未经审计的数据,本着谨慎性原则慎重披露。加强公司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对财务数据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及时与业务部门取得充分沟通,清晰准确反映业务实质,以提高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加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信息的审核,提高内部审计对财务信息进行审核的要求,责成内部审计重点审查业绩预测的依据和合理性,重点关注影响业绩预测准确性的重要事项,提升对财务信息的审计效果。

  3、加强与外部审计师的沟通联系,对于存在不确定性的重要事项提前与审计师进行充分沟通交流,以提高业绩预测的准确性。

  4、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提高规范运作意识,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出现。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整改部门:财务部、内部审计部、证券部等。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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