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0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三期)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 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已于2021年2月1日,完成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宜,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85,300股。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52,492,921股,其中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1,985,300股,该等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50,507,621股。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21年6月23日刊登了《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21年6月29日刊登了《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7月9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雷州路169号公司研发大楼四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由于董事长王建祥先生出差,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副董事长姚其胜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7、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大会的公司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计14人,代表股份49,415,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9.7261%。
(1)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股份48,97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9.5515%。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1人,代表股份437,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174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9,0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50%;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5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814%;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18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情况:同意49,0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50%;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5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814%;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18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2、发行规模
表决情况:同意49,0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50%;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5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814%;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18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情况:同意49,0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50%;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5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814%;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18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4、债券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49,0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50%;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5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814%;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18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5、债券利率
表决情况:同意49,0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50%;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5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814%;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18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49,0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50%;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5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814%;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18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7、转股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49,0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50%;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5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814%;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18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49,0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50%;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5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814%;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18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情况:同意49,0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50%;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5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814%;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18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49,0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50%;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5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814%;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18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11、赎回条款
表决情况:同意49,0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50%;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5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814%;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18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12、回售条款
表决情况:同意49,0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50%;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5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814%;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18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表决情况:同意49,0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50%;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5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814%;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18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情况:同意49,0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50%;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5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814%;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18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49,0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50%;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5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814%;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18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49,0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50%;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5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814%;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18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49,0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50%;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5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814%;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18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18、担保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49,06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35%;反对34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6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512%;反对34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48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19、评级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49,0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50%;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5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814%;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18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20、募集资金存管
表决情况:同意49,0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50%;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5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814%;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18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21、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49,0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50%;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5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814%;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18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所有子议案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9,0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50%;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5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814%;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18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9,0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50%;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5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814%;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18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9,0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50%;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5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814%;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18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9,0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50%;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5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814%;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18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9,41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07%;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9,41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07%;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9,0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50%;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5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814%;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18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9,41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07%;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9,41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07%;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靳明明、陈文娜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代表的股份数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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