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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海航科技   海科B     编号:临2021-08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1年7月9日,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科技集团”)合计持有公司602,006,6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6%,累计质押公司股份418,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69.43%,占公司总股本的14.42%;截至2021年7月9日,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华物流”)合计持有公司251,436,5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7%,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38,948,38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5.03%,占公司总股本的8.24%

  一、公司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2021年7月9日,公司分别收到控股股东海航科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大新华物流的通知:

  (一)获悉海航科技集团将其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84,006,689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将其被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司法轮候冻结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0,000股办理了解除司法轮候冻结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二)获悉大新华物流将其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2,392,656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及冻结情况

  

  根据海航科技集团、大新华物流的通知,本次解押股份后无再质押的计划,若后续存在股份质押计划,海航科技集团、大新华物流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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