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 远
商务部日前发布的《“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简称《规划》)中,“消费”被提及72次。
这并不令人意外。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国消费潜力正加快释放,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之一,并且后续还要继续发力:未来五年,我国商品消费大国地位要更加巩固,消费结构持续优化,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也将进一步增强。
同时,《规划》给出了具体目标:到2025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要从2020年的39.2万亿元增加到50万亿元,年均增长5%;全国网上零售额要从2020年的11.8万亿元增加到17万亿元,年均增长7.6%。
目标已定,如何实现?其中一个方面,是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顺应消费升级趋势,促进消费提质扩容,推动流通现代化,建设需求旺盛的强大国内市场。具体看,包括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升级消费平台、优化流通网络、壮大流通主体、创新流通方式等六个方面。
笔者认为,在促进消费的同时,更要采取相应的举措,把强大的购买力转化成生产力。而最为重要的一点,是就业的支持。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一直以来,政府部门对就业问题高度重视,推出了包括“减负、稳岗、扩就业”等在内的一套政策“组合拳”,促进各类群体稳定就业。在这过程中,新就业形态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亟待解决。7月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给出了进一步的解决方法:确定了“适应新就业形态,推动建立多种形式、有利于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劳动关系”等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若干政策措施。
这让新型就业者吃下了“定心丸”,同时,对于促进消费也大有裨益。因为收入是消费的前提,就业是收入的最重要来源。
在稳就业的同时,政策面也注重加大对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量大面广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帮扶。因为总数超过4400万户(截至4月末)的小微企业和9586.4万户的个体工商户,是我国经济韧性、就业韧性的重要支撑。
近年来,政府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普惠性政策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并且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是,鉴于当前环境依然复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仍面临一些困难,有必要继续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加以支持,确保他们燃起的“星火”可成“燎原之势”,为我国经济发展助力。
就业稳定、收入增长、消费结构持续升级,这是三者之间最和谐的关系。而要让消费持续保持热度,必然离不开就业的大力支持,这是毋庸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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