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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821       证券简称:东岳硅材   公告编号:2021-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持股5%以上股东长石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9,000万股首发前限售股将于2021年7月9日10时至2021年7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10/09,户名: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

  2021年7月11日,公司查询了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获悉上述9,000万股拍卖已流拍,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石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公司9,000万股股份本次被司法拍卖已流拍。

  二、本次司法拍卖结果

  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显示,本次拍卖已流拍,流拍原因:无人出价。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长石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长石投资有限公司除直接持有公司7.50%股份外,通过间接持有东岳集团有限公司27.27%的股份,东岳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东岳氟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7.75%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受新冠肺炎疫情及不可抗力因素等影响,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发行的部分债券等业务未能按期足额兑付本息,现正积极协调,努力解决上述事项中,如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及相关方不能有效缓解资金压力,逾期债务大幅增长,公司可能面临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

  3、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股权拍卖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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