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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公告编号:2021-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浙江美迪凯光学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迪凯光学半导体”,曾用名“浙江嘉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增资金额:募集资金20,000万元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1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号)同意,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333,334股,每股发行价格10.19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22,396,673.46元,扣除发行费用80,331,479.18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42,065,194.28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2月25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77号《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已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3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美迪凯光学半导体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嘉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新潮路15号

  法定代表人:葛文志

  注册资本:增资前50,800万元,增资后70,8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2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5G通信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学玻璃制造;光学仪器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情况: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2021年3月31日,浙江美迪凯光学半导体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9,507.09万元,净资产为51,208.56万元,2021年1-3月实现净利润835.92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四、本次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2021年7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美迪凯光学半导体增资,其中人民币19,714.99万元用于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人民币285.01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次增资,浙江美迪凯光学半导体有限公司将新增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浙江美迪凯光学半导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50,800.00万元增至70,8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浙江美迪凯光学半导体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美迪凯光学半导体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主要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和用途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本次增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主要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浙江美迪凯光学半导体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主要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实施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1、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出具的《关于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公告编号:2021-021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7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浙江美迪凯光学半导体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特此公告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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