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83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乐叶”)。
??担保金额:为隆基乐叶在银行申请的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等值美元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截至2021年6月18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提供的融资类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9.94亿元和美元6.32亿元(如无特别说明,以下金额币种为人民币),履约类担保余额为美元7.60亿元,供应链金融类担保余额为1.51亿元,对外担保余额为3.46亿元。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申请调整综合授信额度,由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美元调整至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等值美元。公司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共享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隆基乐叶在恒生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新增融资类担保预计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决定为全资子公司2021年提供新增融资类担保额度不超过18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上新增担保金额在预计总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5年2月27日
3、注册地点: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尚苑路8369号
4、法定代表人:钟宝申
5、注册资本:20亿元(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隆基乐叶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将变更为30亿元,本次增资尚未完成工商变更)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电子产品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隆基乐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与银行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协议金额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6月18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提供的融资类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9.94亿元和美元6.32亿元,履约类担保余额为美元7.60亿元,供应链金融类担保余额为1.51亿元,对外担保余额为3.46亿元。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4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财务中心负责人刘学文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205,8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根据公司2021年6月12日披露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刘学文女士计划自上述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215,331股(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转增4股,减持计划数量相应调整为不超过301,463股),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减持价格按照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2021年7月12日,刘学文女士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0,000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其他方式取得的股份包括历次送转股、股权激励获授股份和参与公司配股认购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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