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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时误 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21—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金帆达”)《关于减持股份时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1)。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浙江金帆达因自身资金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不超过22,377,853股,减持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为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12月30日,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为2021年6月14日至2021年12月14日,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二、本次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情况

  2021年7月9日,浙江金帆达工作人员在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过程中,因操作失误,将“卖出”误操作为“买入”,买入公司股票10,000股,成交均价为20.768元/股,全天交易情况如下:

  

  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系误操作造成,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

  三、本次误操作采取的补救措施

  1、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浙江金帆达本次买卖公司股票系操作失误造成,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目的,但本次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行为,公司及浙江金帆达已充分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就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2、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浙江金帆达于2021年7月9日卖出公司股票3,610,020股,成交均价为20.827元/股,因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10,000股,成交价格20.768元/股,以当日减持卖出成交均价为20.827元/股作参考,本次误操作行为产生收益为590元,浙江金帆达将全数上交公司。

  3、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下简称“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管理,要求公司大股东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20—045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7月8日、7月9日、7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7月8日、7月9日、7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公司于2021年7月10日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公司预计2021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000万元-115,000万元,同比增长692%-72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3)。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询问核实,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股份增持/减持计划、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1年7月8日、7月9日、7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其它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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