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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7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7月2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工业大道一段(工业集中发展区内)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7月28日

  至2021年7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中国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

  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 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1年7月23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到公司证券事务部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7月23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 登记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工业大道一段(工业集中发展区内)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 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 票账户卡原件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

  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的方式登记,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联系人:文发胜 余啸海

  联系电话:028-88203615

  传    真:028-88203668

  电子邮箱:snkj@snbiopharm.com

  (二)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请参会股东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7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6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6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并于2021年7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德志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净额,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对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内部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的正常使用。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该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眉山汇龙药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 7 月 13 日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1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7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7.90元,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2,801,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5,198,500.0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44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8,519.85万元,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4,851.49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予以解决。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以上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用自筹资金补足。本次对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系公司基于实际经营需要,针对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而做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 实质性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1年7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 董事会意见

  由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8,519.85万元,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4,851.49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净额,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对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内部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8,519.85万元,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4,851.49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2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7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7.90元,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2,801,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5,198,500.0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44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8,519.85万元,低于《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4,851.49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拟对各募集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风险可控。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审议程序

  2021年7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七、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负面影响,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该行为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该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3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眉山汇龙药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眉山汇龙”)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公司募投项目“年产395千克多肽原料药生产线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眉山汇龙的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变更为6,000万元,公司对眉山汇龙的持股比例为100%,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7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7.90元,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2,801,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5,198,500.0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44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8,519.85万元,低于《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4,851.49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拟对各募集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情况

  鉴于“年产395千克多肽原料药生产线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眉山汇龙,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眉山汇龙进行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本次增资完成后,眉山汇龙的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变更为6,000万元,公司对眉山汇龙的持股比例仍为100%,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将同时修订眉山汇龙的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由眉山汇龙实施上述募投项目。眉山汇龙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募集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本次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眉山汇龙成立于2015年11月26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经营范围为:“多肽原料药、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转让与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直接持有眉山汇龙10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眉山汇龙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182.15万元,净资产为837.65万元,净利润为-47.6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眉山汇龙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眉山汇龙将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及专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相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审议程序

  2021年7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眉山汇龙增资5,000万元以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具体实施。本次增资完成后,眉山汇龙的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变更为6,000万元,公司对眉山汇龙的持股比例仍为100%。

  八、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眉山汇龙药业科技有限公司增资5,000万元用于实施“年产395千克多肽原料药生产线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建设发展,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该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眉山汇龙药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眉山汇龙增资5,000万元用于实施“年产395千克多肽原料药生产线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建设发展,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上述事项经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则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九、上网公告文件

  (一)《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4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

  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将经营范围予以变更,具体如下:

  公司原经营范围:研究、开发、销售生物医药中间体(不含药品、易制毒物品、危险化学品、血液制品),及相关技术转让和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现拟变更经营范围为:研究、开发、销售生物医药中间体(不含药品、易制毒物品、危险化学品、血液制品),及相关技术转让和技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7号)同意注册,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7.90元,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2,801,5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5,198,500.0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44号)。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1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变更为8,00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6,000万股变更为8,000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三、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际情况,及此次变更经营范围的情况,拟将《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结合法律法规进行相应修订,同时将《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草案)》的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变更、备案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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