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1-040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龙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为:2021-030),公司股东北京龙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龙晟”)因经营周转需要自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含)13,847,0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4,615,6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9,231,3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具体内容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7月12日,公司收到北京龙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日,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00,000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00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本公告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股东北京龙晟严格遵守其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2、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数量在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日,预披露的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北京龙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07月13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