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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1-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7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7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东晓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出席会议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通讯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路漫漫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1-057】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路漫漫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路漫漫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7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相关要求,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董事会召开前,路漫漫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71-3291630

  传    真:0471-3291625

  电子邮箱:jinhe@jinhe.com.cn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84号鼎盛华世纪广场写字楼22层

  邮政编码:010000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12日

  附件:路漫漫先生简历

  路漫漫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董事长助理、高级管理人员,历任公司驻京办事处主任、董事长秘书。

  截至日前,路漫漫先生持有公司股票7,599,64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0%。路漫漫先生与公司董事长王东晓先生,副董事长李福忠先生和董事、副总经理王志军先生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路漫漫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四位实际控制人王东晓先生、路牡丹女士、王晓英女士和王志军先生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与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持股5%以上股东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路漫漫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1-058】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7月12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高婷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高婷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高婷女士在任职期间严谨务实、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高婷女士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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