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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1-067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基金”)持有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5,91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2%。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21年2月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公告披露日起(不含公告日)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大基金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418,491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30%,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4,168,070股。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大基金承诺如下:

  1、自瑞芯微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所持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前,本公司无减持瑞芯微股票意向;所持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将根据商业投资原则,在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前提下,确定后续持股计划。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的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

  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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