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5 证券简称:三七互娱 公告编号:2021-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7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位,实到董事8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卫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向共青城沸点鸿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西藏泰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泰富”)拟向共青城沸点鸿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沸点基金”、“本基金”)进行增资,沸点基金由海南沸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沸点基金公司”)发起设立,沸点基金的管理人为海南沸点基金公司。
沸点基金暂定的总认缴规模为人民币2亿元,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泰富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增资不超过2,5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卫伟拟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增资1,500万元,海南沸点基金公司拟作为普通合伙人增资90万元,其余有限合伙人共拟增资12,900万元。本基金目前尚处于增资募集出资阶段,除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泰富、公司关联自然人李卫伟,以及原合伙人海南沸点基金公司、嘉兴雨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外,其他合伙人尚未确定。
沸点基金成立后,沸点基金将投资于主基金广州沸点鸿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沸点鸿璟基金”),主基金广州沸点鸿璟基金将主要对中国大陆设立或运营的信息、传媒、新消费和科技领域的非上市企业直接或间接地股权投资及其他与股权投资相关的活动。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卫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与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泰富同时参与本次增资,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李卫伟回避表决。
《关于拟向共青城沸点鸿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西藏泰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泰富”)已于2021年4月6日以自有资金认缴注册资本133.5386万元投资了浙江一起优加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起优加公司”),占一起优加公司的持股比例为12.2825%。
李卫伟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系公司关联自然人,李卫伟先生拟于近日出资500万元人民币购买一起优加公司5%的股份,其中以309.88万购买华梦绮持有的一起优加公司3.0988%,以190.12万人民币的价格购买钱程红持有的一起优加公司1.9012%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关联自然人李卫伟将持有一起优加公司5%的股份。
基于公司自身以及一起优加公司经营现状、发展战略角度考虑,公司拟放弃本次对参股公司一起优加公司股权的优先购买权。鉴于本次交易的受让方李卫伟先生为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构成关联交易。
董事会认为,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李卫伟回避表决。
《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55 证券简称:三七互娱 公告编号:2021-041
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7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向共青城沸点鸿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西藏泰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泰富”)拟向共青城沸点鸿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沸点基金”、“本基金”)进行增资,沸点基金由海南沸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沸点基金公司”)发起设立,沸点基金的管理人为海南沸点基金公司。
沸点基金暂定的总认缴规模为人民币2亿元,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泰富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增资不超过2,5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卫伟拟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增资1,500万元,海南沸点基金公司拟作为普通合伙人增资90万元,其余有限合伙人共拟增资12,900万元。本基金目前尚处于增资募集出资阶段,除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泰富、公司关联自然人李卫伟,以及原合伙人海南沸点基金公司、嘉兴雨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外,其他合伙人尚未确定。
沸点基金成立后,沸点基金将投资于主基金广州沸点鸿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沸点鸿璟基金”),主基金广州沸点鸿璟基金将主要对中国大陆设立或运营的信息、传媒、新消费和科技领域的非上市企业直接或间接地股权投资及其他与股权投资相关的活动。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卫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与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泰富同时参与本次增资,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向共青城沸点鸿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拟向共青城沸点鸿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西藏泰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泰富”)已于2021年4月6日以自有资金认缴注册资本133.5386万元投资了浙江一起优加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起优加公司”),占一起优加公司的持股比例为12.2825%。
李卫伟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系公司关联自然人,李卫伟先生拟于近日出资500万元人民币购买一起优加公司5%的股份,其中以309.88万购买华梦绮持有的一起优加公司3.0988%,以190.12万人民币的价格购买钱程红持有的一起优加公司1.9012%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关联自然人李卫伟将持有一起优加公司5%的股份。
基于公司自身以及一起优加公司经营现状、发展战略角度考虑,公司拟放弃本次对参股公司一起优加公司股权的优先购买权。鉴于本次交易的受让方李卫伟先生为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构成关联交易。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55 证券简称:三七互娱 公告编号:2021-042
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向共青城沸点鸿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1、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三七互娱”)之全资子公司西藏泰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泰富”)拟向共青城沸点鸿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沸点基金”、“本基金”)进行增资,沸点基金由海南沸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沸点基金公司”)发起设立,沸点基金的管理人为海南沸点基金公司。
2、 沸点基金暂定的目标总认缴规模为人民币2亿元,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泰富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增资不超过2,500万元。公司关联自然人李卫伟拟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增资1,500万元,海南沸点基金公司拟作为普通合伙人增资90万元,其余有限合伙人共拟增资12,900万元。
本基金目前尚处于增资募集出资阶段,除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泰富、公司关联自然人李卫伟,以及原合伙人海南沸点基金公司、嘉兴雨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雨树”)外,其他合伙人尚未确定。
沸点基金成立后,沸点基金将投资于主基金广州沸点鸿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沸点鸿璟基金”),主基金广州沸点鸿璟基金将主要对中国大陆设立或运营的信息、传媒、新消费和科技领域的非上市企业直接或间接地股权投资及其他与股权投资相关的活动。
3、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卫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与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泰富同时参与本次增资,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如合伙企业的其他合伙人涉及关联方,公司将按照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此外,若未来投资基金投资项目中出现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以自有资金出资,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1年7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全体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共青城沸点鸿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卫伟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共青城沸点鸿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 公司将按照本次对外投资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就本次对外投资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主要拟合作方及主基金基本情况介绍
(一)主要拟合作方基本情况介绍
1、普通合伙人:海南沸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海南沸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孵化楼三楼400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姚亚平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5J55E5P
成立日期:2016-03-14
股东情况:于光东,持股比例33.34%;姚亚平,持股比例33.33%;陈千千,持股比例33.33%。
经营范围:私募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资产管理。(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海南沸点基金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经查询,海南沸点基金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有限合伙人:嘉兴雨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嘉兴雨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3号楼108室-10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海南沸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28AG831E
成立日期:2016-06-27
股东情况:海南沸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09%;陈千千,持股比例36.36%;于光东,持股比例36.36%;姚亚平,持股比例18.18%。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嘉兴雨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经查询,嘉兴雨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有限合伙人:李卫伟
李卫伟先生,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身份证号:51080219******2016;李卫伟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经查询,李卫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其他合伙人
本次基金募集资金规模暂定为人民币2亿元,目前尚处于增资募集出资阶段,其他合伙人尚未确定,如合伙企业的其他合伙人涉及关联方,公司将按照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二) 主基金基本情况介绍(尚未注册,相关信息以最终工商注册为准)
企业名称:广州沸点鸿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海南沸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21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投资策略:将主要对中国大陆设立或运营的信息、传媒、新消费和科技领域的非上市企业直接或间接地股权投资及其他与股权投资相关的活动。
广州沸点鸿璟基金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主基金目前尚处于募集出资阶段,其他合伙人尚未确定。
沸点基金成立后,沸点基金将投资于主基金广州沸点鸿璟基金,公司通过投资沸点基金间接投资广州沸点鸿璟基金,从而扩大公司在信息、传媒、新消费和科技领域企业的投资布局。
三、拟增资基金的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伙企业名称:共青城沸点鸿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执行事务合伙人:海南沸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基金规模:目标总出资额为2亿元人民币,西藏泰富拟认缴出资不超过2,500万元。
4、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5、出资方式:人民币现金出资。
(1)增资前各投资方出资及比例
(2)本次增资后,暂定的合伙人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表所示:
注:本基金目前尚处于增资募集出资阶段,拟确定的总出资额为2亿元人民币,目前除本次增资的西藏泰富、关联自然人李卫伟,以及原合伙人海南沸点基金公司、嘉兴雨树外,其他有限合伙人尚未确定。
6、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沸点基金于2021年3月31日成立,尚未开展经营业务。
7、出资进度:执行事务合伙人将根据主基金进行项目投资、支付合伙费用或根据本合伙协议的约定履行其他支付义务等资金需求计划随时向各有限合伙人发出缴款通知。除执行事务合伙人和相关有限合伙人另有约定,执行事务合伙人一般应提前十五日向有限合伙人发出缴款通知。
8、基金经营期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成立日起至主基金解散并清算完毕之日止。主基金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七年,自首次交割日起算;主基金经营期限届满后,为实现投资项目的有序清算,普通合伙人可自主决定延长主基金的经营期限两次,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
9、退出机制:所投项目按照市场化方式退出。
10、上市公司对基金的会计核算方式: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在法定期间内维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反映合伙企业交易项目的会计账簿。合伙企业应于运营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开始,在该完整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由独立审计机构对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年度审计报告。
11、基金投向:执行事务合伙人应使合伙企业投资于主基金,通过主基金实施投资活动以实现合伙企业的目的。“主基金”指合伙企业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合伙企业全体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总和所投资的、由管理人所管理的一支以信息、传媒、新消费和科技领域企业为主要投资方向的私募创业投资基金,即广州沸点鸿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为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关联方。
12、管理模式:本基金为有限合伙制基金,本基金采取受托管理的管理方式,本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为海南沸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不参与执行有限合伙事务。
13、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及权利义务:普通合伙人享有管理、控制、开展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权利,为了履行其有限合伙协议项下职责以及管理有限合伙企业事务,而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实施必要、适宜或方便的任何及所有行为,并且应定期向有限合伙人提供基金的财务报表,提供有关基金投资组合情况和年度经营活动的报告。
有限合伙人有权根据有限合伙协议获得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收益。同时,有限合伙人对基金的经营状况有知情权,有权查阅基金的会计账簿。有限合伙人应按照各自认缴的基金份额按时履行出资义务。
14、分配形式:合伙企业的项目处置收入和投资运营收入应当首先在各合伙人之间按照投资成本分摊比例进行初步划分,按此划分归属每一有限合伙人的金额,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实际分配:
(1)首先,实缴出资额返还。百分之百向该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截至该分配时点该有限合伙人累计分配的金额等于其届时缴付至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总额;
(2)然后,80/20分配。如有余额,百分之八十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百分之二十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和/或特殊有限合伙人。
15、上市公司对基金拟投资标的无一票否决权。
16、其他情况: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卫伟参与合伙企业份额认购,在该合伙企业中无任职,除此以外,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17、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未经普通合伙人事先书面同意,有限合伙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全部或部分合伙权益,也不得将该等合伙权益直接或间接质押、抵押或设定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给任何第三方。拟转让合伙权益的有限合伙人应至少提前四十日向普通合伙人提出全部或部分转让其持有的合伙权益的申请并委托普通合伙人通知其他有限合伙人。
四、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目的是通过投资信息、传媒、新消费和科技领域企业为主要投资方向的私募创业投资基金,以达到公司对信息、传媒、新消费和科技领域企业的布局,推动公司产业经营和资本运营的良性互补。
2、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拟设立的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拟参与增资合伙企业的合作各方尚未实际履行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义务,未来存在募集资金不到位或募集失败的风险;同时,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受到宏观经济、资本市场、内部管理、风险控制、投资与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战略决策、目标选择、信息不对称、资金财务操作、投后管理等多种风险。此外,由于投资决策委员会由普通合伙人设立,公司在投资决策委员会中不占有席位,对合伙企业投资决策无表决权。因此,尽管公司拥有一定可变回报,但公司无法主导被投资方的主要活动,无法控制被投资单位。
公司已充分认识到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所面临的风险及不确定性,将密切关注后续基金日常运作情况,以合伙人会议等形式积极参与基金管理及投资决策,做好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3、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有利于扩大公司在信息、传媒、新消费和科技领域的投资布局,推动公司产业经营和资本运营的良性互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4.00亿元,同比增长8.86%;利润总额32.49亿元,同比增长20.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6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56%。本次交易金额占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五、本次合作事项是否可能导致同业竞争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投资信息、传媒、新消费和科技领域企业为主要投资方向的私募创业投资基金。未来可能会出现投资基金所投资或收购的项目与公司在部分业务领域相近甚至相竞争的情形,如未来该投资基金所投资或收购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公司和该投资基金将采取合理措施予以解决。
六、年初至公告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关联交易及同日披露的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外,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卫伟未发生关联交易。
七、公司承诺及说明
1、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2、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后续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子公司西藏泰富为本基金有限合伙人。公司不存在为西藏泰富提供财务资助或提供担保的情形。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有关本次关联交易的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拟向共青城沸点鸿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长期的战略发展,有利于公司对信息、传媒、新消费和科技领域企业领域的布局。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原则,符合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当期业绩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鉴于本次交易对方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综上,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对信息、传媒、新消费和科技领域企业的布局,符合公司多元化的战略发展。本次交易定价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原则,相关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当期业绩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也没有受其他董事委托行使表决权,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额未超过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拟向共青城沸点鸿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九、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拟向共青城沸点鸿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2、本次交易金额占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三七互娱本次拟向共青城沸点鸿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合伙协议》;
6、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55 证券简称:三七互娱 公告编号:2021-043
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三七互娱”)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概述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西藏泰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泰富”)已于2021年4月6日以自有资金认缴注册资本133.5386万元投资了浙江一起优加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起优加公司”),占一起优加公司的持股比例为12.2825%。
李卫伟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系公司关联自然人,李卫伟先生拟于近日出资500万元人民币购买一起优加公司5%的股份,其中以309.88万购买华梦绮持有的一起优加公司3.0988%,以190.12万人民币的价格购买钱程红持有的一起优加公司1.9012%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关联自然人李卫伟将持有一起优加公司5%的股份。
基于公司自身以及一起优加公司经营现状、发展战略角度考虑,公司拟放弃本次对参股公司一起优加公司股权的的优先购买权。鉴于本次交易的受让方李卫伟先生为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全体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卫伟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事项。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受让方基本情况
李卫伟先生,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身份证号:51080219******2016;李卫伟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 出让方基本情况
1、出让方1:华梦绮
华梦绮,住所:江苏省靖江市,身份证号:32128219******0040;非公司关联方,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出让方2:钱程红
钱程红,住所:浙江省嵊州市,身份证号:33062319******0026;非公司关联方,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企业名称:浙江一起优加文化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新桥镇神雕侠侣城襄阳路4号,6号115室(自主申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铃
注册资本:1087.2301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25MA2J5XR235
成立日期:2021-04-06
本次交易前的股东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股东情况: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文艺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咨询策划服务;电影摄制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摄影扩印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知识产权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文化用品设备出租;服装服饰出租;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版权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演出经纪;电影发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一起优加公司于 2021年4月6日成立,尚无财务数据。
经查询,一起优加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放弃权利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由交易各方遵循自愿原则经共同协商确定。
五、 放弃权利的原因、影响
放弃优先购买权是公司从自身以及一起优加公司的经营现状、发展战略角度考虑,交易完成后公司之子公司西藏泰富对一起优加公司持股比例不变,未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对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六、年初至公告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关联交易及同日披露的关于拟向共青城沸点鸿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外,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卫伟未发生关联交易。
七、董事会意见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有关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是公司基于自身以及一起优加公司经营现状、发展战略角度考虑,符合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当期业绩产生重大负面影响。鉴于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综上,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之子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是公司从自身以及一起优加公司的经营现状、发展战略角度考虑,交易价格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拟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2、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三七互娱拟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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