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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基本情况涉案金额(万元)是否形成预计负债诉讼(仲裁)进展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披露日期披露索引江苏琦衡农化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公司货款情况21,513否本次重大诉讼事项于2016年1月26日立案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在审理过程中,琦衡农化以银行承兑汇票形式偿还所欠公司货款0.45亿元。经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20日出具《民 事调解书》【(2016苏06民初字13号】,调解结果如下:1、琦衡农化尚欠必康股份1.68亿元,于2017年12月底前分期给付完毕(自2017年1月起,双方自行协商给付金额、时间和方式,每月不少于500万元)。2、领航工程对琦衡农化上述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3、必康股份放弃其他诉讼请求。4、案件受理费 881,800元,减半收取440,900 元,由琦衡农化负担(必康股份已垫付,2017年12 月底前由琦衡农化给付必康股份)。5、各方就本案再无其他纠葛。6、本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不会对必康股份造成不利影响。2021年4月30日,琦衡农化已还清所欠所有款项。2016年12月22日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重大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16-190)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原告)与临沂思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8否2018年9月25日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出具(2018)第0623民初3224号《民事判决书》,判定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后十日内给付公司货款28万元,如未按指定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但因被告临沂思泉公司已停产且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目前无履行能力。南通市天时化工有限公司(原告)与潍坊润农买卖合同纠纷案162.99否9月28 日前付清。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被告执行还款中,截至2020年12月30日尚欠款1129929.25元。截至目前尚欠款929929.25元,公司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原告)与杉杉新材料(衢州)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7,416.12否该合同纠纷案于2020年12月30日立案,2021诉讼标的为74161231.08元,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杉杉新材料(衢州)有限公司分期给付所欠货款,案件已审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被告执行还款中。截至目前执行情况良好,被 告尚欠公司货款 22,765,231.08 元。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原告)诉广水市金骑仕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买卖合同纠纷案37.69否诉讼标的为376900.00元。该案目前已经审结,待法院执行。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结案江苏九九久特种纤维制品有限公司(原告)诉郑州中远防务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990.75否诉讼标的额为9907459.92元。目前一审法院判决公司胜诉。被告已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待二审法院判决。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待二审判决。徐州市今日彩色印刷有限公司与安徽国森药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31.4否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2020)苏0381民初4039号民事裁定书,冻结被申请人安徽国森药业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存款33万元或查封其他等值财产。目前公司与安徽国森药业有限公司已调解,2020年7月15日前付款15万,8月底前付清尾款,如任一期违约金申请强制执行并违约金3万元。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正在履行中必康百川医药(河南)有限公司(原告)与鄢陵县天济堂大药房(被告)买卖合同纠纷案14.48否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2020)豫1402民初6679号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欠原告货款14.4835万元履行完毕;被告刘向奇对上述欠款及违约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江苏北松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原告)青岛特利尔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建设施工合同纠纷1,500否案件号:(2017)苏0381民初字9004号二审已判决:(7月21日徐州中院已发回重审)8月20调整套案件卷宗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发回重审必康百川医药(河南)有限公司与洛阳齐瑞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票据纠纷案50否2019年4月20日河南伊川县人民法院作出(2019)豫0329民初2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被告必康百川医药(河南)有限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交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管辖。对方已撤诉案件结案。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对方已撤诉,案件结案上海风神环境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432否案件号:(2019)苏0381民初6446号,因多个合同不可合并起诉,新沂人民法院驳回起诉。上海风神环境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提起上诉至徐州中级人民法院,徐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发回重审。发回重审案件号:(2020)苏3081民初7462号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一审审理中湖南正中制药机械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6.69否案件号:案件号:(2019)苏0381民初6189号,必康新沂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2019年12月5日)偿还湖南正中货款255000元及逾期损失11921.25元,合计266921.25元,并承担案件 受理费5304元。已于2020年10月申请强制执行。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结案未履行(执行中)员工包金玲与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劳动纠纷2.17否2019年11月27日开庭审理待法院判决。案件已判决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已按照判决书执行完毕。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已结案员工张尼与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劳动纠纷2.11否2019年5月30日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高新)【2019】697号《裁决书》,判决我公司作出经济补偿并交纳期间社保。双方均不服本裁决,上诉于长安区人民法院,接受案件后,裁定合并审理,暂未开始审理。案件已判决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已按照判决书执行完毕。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已结案员工穆艳武与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劳动纠纷2.21否2019年5月29日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高新)【2019】830号《裁决书》,判决我公司作出经济补偿并交纳期间社保。双方均不服本裁决,上诉于长安区人民法院,接受案件后,裁定合并审理,暂未开始审理。案件已判决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已按照判决书执行完毕。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已结案庆阳神州同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154.48否2019年9月24日,(2019)甘10民初72号,庆阳神州同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撤诉,后又起诉。目前二审审理中,等待判决。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二审判决再审裁定西安环普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587.25否2019年12月4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已按照判决书执行完毕。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已结案陕西庆华民爆集团讼西安必康嘉隆制药有限公司支付房租及占用费34.2否庭审已宣判,正在协商中。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协商中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与西安捷森科学发展有限公司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2.2否2020年9月19日陕西省山阳县人民法院法院作出(2020)陕1024民初1109号《民事调解书》,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节。作出的《民事判决书》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已结案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与庆阳神州同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4.6否2021年4月27日甘肃省庆阳县人民法院法院作出(2021)甘1021民初2046号《民事判决书》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诉讼中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浙江折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98.87否2019年4月19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2018)鄂0103民初4820号《民事判决书》,发回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重审,目前重审判决下达,判决驳回浙江折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一审改判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胜诉不负任何责任;对方上诉,已收到上诉状,等待二审。二审公司胜诉,驳回了对方的全部上诉请求。作出的《民事判决书》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已结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徐州市今日彩色印刷有限公司与李换、王珍等15人民事案件28.46否已调解作出的《民事调解书》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已结案徐州市今日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执行的案件吕言玲、徐晓春等11人15.28否已调解作出的《民事调解书》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已结案徐州市今日彩色印刷有限公司经济补偿金纠纷的案件陈静1.2否已调解作出的《民事调解书》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已结案孙玉孝与徐州市今日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11.5否2021年2月24日已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庭审理,目前正在等待庭审判决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已结案徐州市今日彩色印刷有限公司与王媛媛民事案件13.9否2021年3月2日将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庭审理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已结案孙毅与徐州市今日彩色印刷有限公司民事案件5.6否2021年3月1日将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庭审理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已结案程爱玲与徐州市今日彩色印刷有限公司民事案件0.8否2021年3月1日将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庭审理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已结案徐州市亚东装饰建材城有限公司与徐州市今日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案案件119.5否徐州中级人民法院待开庭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已结案徐州市亚东装饰建材城有限公司与徐州市今日彩色印刷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件159.2否徐州中级人民法院待开庭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已结案徐州市香山装饰建材有限公司与徐州市今日彩色印刷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案件64否已调解作出的《民事调解书》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已结案新沂市尚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江苏新安松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30否案件号:(2020)苏0381民初4565号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已结案新沂市神州物业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30.2否案件号:(2020)苏0381民初4559号、(2020)苏0381民初4560号,于7月16日开庭,已调解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已结案南通市中南建工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330否案件号:(2020)苏0381民初4353号,一、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南通市中南建工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尚欠工程款 3369491.25元及利息【自2020年12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为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RP)计付】,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负连带责任。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二审审理中新乡市天丰振动机械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否案件号:(2020)苏0381民初3965号,分10期支付。保质期延长一年(2020年7月28到2021年7月28日,最后一期质保期到期支付)。2020年8月28日到2021年4月28日每月支付2万元(共9期),剩余24120元于2021年7月28日还清。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已结案南京祥胜达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37否案件号:(2020)苏0381民初2204号 7月21日已收到判决书:判决生效10日内支付货款271407.5元及违约金+案件受理费3439元。已于2020年10月申请强制执行。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结案未履行(执行中)中建东方装饰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271否案件号:(2020)苏3081民初2995号 判决结果:一、《建设施工合同》于5月22日解除;二、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中建东方装饰有限公司尚欠工程款2266820.0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三、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中建东方装饰有限公司设计费20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四、必康新沂承担连带责任;五、案件受理费32160徐州嘉安承担。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已结案江苏华夏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苏必康新阳医药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40否案件号:(2020)苏0381民初3865号 8月17日收到一审判决书:15日内支付41万元。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已结案上海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设计合同纠纷13否案件号:(2020)徐仲调字第010号已调解。2020年6月14日前支付6万元,2020年7月14日前支付4万元,2020年8月14日前支付3万元,仲裁费6872随最后一笔支付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已结案江苏住友建设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69否案件号:(2020)苏0381民初2025号。已调解。2020年12月30日之前支付25万,1月30日之前支付25万,2月10日之前支付60989元。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已结案江苏住友建设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江苏新安松建设工程安装有限公司58否案件号:(2020)苏0381民初2027号。已调解。已调解。2020年10月30日之前支付25万元,11月30日之前支付220991元。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已结案震坤行工业超市(上海)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6.64否案件号:(2020)苏0381民初2546号、(2020)苏0381民初2547号。已调解。共欠款166441元,诉讼费2006元。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6万元,7月30日前支付6万元,8月30日前支付尾款及诉讼费共计48447元。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已结案上海金日冷却设备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86否案件号:(2020)苏0381民初1771号。已调解。总支付:576350元,分7期,从6月30日起每期还款80000元,最后一期还清所有余款和诉讼费已于2020年7月申请强制执行。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结案未履行(执行中)邳州天宇印刷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9否案件号:(2020)苏0382民初3919号。已调解。利息扣除,分2期支付本金:87228.23元。支付诉讼费:1.第一期8月30日4万元。2.第二期9月30日支付余款47228.23元和诉讼费1028元。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已结案南通市中南建工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8.2否案件号:(2020)苏0382民初7191号 2021年2月19日再次开庭,目前因为对方申请司法鉴定,一审还在审理中。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结案未履行(执行中)上海风神环境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432.57否案件号:(2020)苏3081民初7462号 2021年2月26日再次开庭,目前一审审理中。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一审审理中安徽振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江苏北松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1,230.2否案件号:(2020)苏3081民初7929号2020年12月15日已开庭一审已判决,判决如下:必康新沂、徐州北盟、江苏北松、徐州嘉安共向原告支付工程款12302005.87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49120元、保全费5000元。对方已申请强制执行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结案未履行(执行中)徐州市彭城五交化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苏绍舜贸易有限公司、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1.22否案件号:(2020)苏3081民初8655号2020年12月11日已开庭,目前一审审理中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一审审理中江苏力通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与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456.07否案件号:(2020)苏3081民初8961号2020年12月22日已开庭,目前一审审理中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一审审理中南京音飞存储设备有限公司与江苏必康新阳医药产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57否案件号:(2020)苏3081民初7523号12月21日收到判决书,判决结果江苏必康新阳医药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10日内支付原告货款57万及利息,如未在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则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4750元。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二审审理中中航宝胜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81.2否案件号:(2020)苏3081民初7727号12月8日开庭,二审已判决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二审已判决山东宏达科技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9.18否案件号:(2020)苏0381民初4633号 2020年8月14日达成调解,于9月30日、10月30日、11月30日每月给付5万元,下余41800于12月30日前付清,如有一期未足额支付,原告有权就未给付的款项及违约金8200申请强制执行。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结案未履行(执行中)新沂市志诚物流有限公司与江苏必康新阳医药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35否案件号:(2020)苏3081民初8031号 达成调解,运输款共计300000元,2020年11月起每月20日前支付50000元,付清为止,并承担3000元案件受理费,最后一期支付原告。已于2021年3月申请强制执行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结案未履行(执行中)新沂尚辉服务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江苏新安松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6.9否案件号:(2020)苏3081民初8318号;(2020)苏3081民初8319号;(2020)苏3081民初8320号 11月23日已调解:一、新安松自愿支付新沂市尚辉25万元,①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5万元(12月30日已支付),②2021年1月30日前支付5万元③2021年3月30日前支付5万元④2021年4月30日前支付5万元⑤2021年5月30日前支付5万元+3184元案件受理费。二、新安松于2020年11月30日前向新安松开 5744.075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于2021年3月申请强制执行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结案未履行(执行中)江苏梦之缘建设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13否案件号:(2020)苏3081民初7385号11月23日已调解:必康新沂自愿支付工程款13万元,①2021年1月31前支付3万元②2021年3月31日前支付5万元③2021年4月31日前支付5万元+案件受理费2150元。已于2021年4月申请强制执行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结案未履行(执行中)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必康新阳医药产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87.8否案件号:(2020)苏3081民初8745号 已达成调解:货款本金878000元。2020年12月30日付78000元,余款自2021年3月起每月支付160000元,直至7月最后一笔付清。已于2021年4月申请强制执行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结案未履行(执行中)上海凯泉泵业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69否案件号:(2020)苏3081民初9063号 已达成调解,共欠货款41221.3元,于2021年1月31日前支付清,如为按时足额支付则有权申请强制执行。已被申请强制执行。已于2021年2月申请强制执行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结案未履行(执行中)无锡零界净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6否案件号:(2020)苏3081民初9250号 已达成调解:一、经双方确认,由无锡零界净化设备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前完成剩余两台负压称量室的安装工作,必康新沂应予以协助;二、必康新沂于无锡零界完成上述安装工作7日内,支付无锡零界剩余货款156000元;三、双方按照合同继续完成合同约定的培训、调试等附随义务;四、无锡零界自愿放弃要求必康新沂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五、案件受理费2195元,随上述货款一并支付无锡零界。已于2021年3月申请强制执行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结案未履行(执行中)新沂市红火包装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3.7否案件号:(2021)苏0381民初1049号 已达成调解:2021年3月20日前给付5万元+案件受理费1525元,4月20日前给付5万元,下余37535.25元于5月20日前付清,如有任意一期未足额支付,则有权就剩余金额申请强制执行。已于2021年4月申请强制执行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结案未履行(执行中)江苏力通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50否案件号:(2020)苏3081民初8957号 一、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江苏力通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尚欠工程款926097.79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二、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江苏力通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已于2021年4月申请强制执行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结案未履行(执行中)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芜湖美特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18否案件号:(2020)苏3081民初6832号 驳回必康新沂诉讼请求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已结案徐州市彭城五交化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1.07否案件号:(2020)苏3081民初8650号 一、必康新沂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向徐州彭城五交化支付设备价款159000元;二 、必康新沂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向徐州彭城五交化支付违约金47700元;三、案件受理费4032元减半收取2016元,保全费 2020元,共计4036元,由必康新沂承担。如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金钱义务,则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已于2021年3月申请强制执行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结案未履行(执行中)南京金日轻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66.2否案件号:(2020)苏0381民初4407号 9月9日收到判决书。12月3日签订执行和解协议:2021年1月30日前支付145000元及 案件受理费5480元及执行费2200元。已于2021年3月申请强制执行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结案未履行(执行中)杭州蓝天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与江苏北松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300否案件号:(2018)苏0381民初8994号 判决如下:1、判决生效10日内向支付工程款2960211.56元及利息(分别已2210211.56元、750000元为基数,分别自2018年7月15日、10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再以2960211.56位基数,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寄付利息);2、原告于判决生效30日内协助被告进行工程竣工验收;3、案件受理费68514元,江苏北松必康新沂承担3048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江苏北松必康新沂承担,鉴定费146000元由江苏北松必康新沂承担。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已结案新沂市志诚物流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43.2否案件号:(2020)苏3081民初8032号 11月24日收到判决书: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432289元+3892元案件受理费。已于2021年3月申请强制执行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结案未履行(执行中)江苏菲达宝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必康新阳医药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60否案件号:(2019)苏1023民初7958号 已调解:一、共欠货款1312000元,于2020年1月20日前支付22万,2月起每月支付22万元,直至2020年6月份付清;二、若未按上述期限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则自愿承担原告利息损失20万元;三、原告自愿解除对必康新阳的诉讼保全措施;四、本案案件受理费9337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4337元,由必康新阳与最后一期一同支付给原告。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已结案新沂市神州物业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2否案件号:(2020)苏0381民初4559号 必康新沂就本合同款项已付清,7月20日原告已撤诉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已结案中航宝胜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320否案件号:(2019)苏0381民初8797号 8月20日已支付202万元给新沂法院,反担保解除必康新沂银行账户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已结案马计红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6否案件号:(2020)苏0381民初4928号 驳回上诉,新沂必康与马计红无合同关系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已结案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无锡天捷自动化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600否案件号:(2018)苏0381民初9760号 2020年8月5日,二审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合同,在庭审中无锡天捷表示不会继续履行合同,要求我们支付一笔款项提货。合同总价款为1698万元,必康已支付509.4万元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已结案新沂市尚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与江苏新安松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31否案件号:(2020)苏0381民初4569号8月16日判决:驳回尚辉起诉(三个合同一并起诉,需要分开,欠款属实)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已结案新沂市双仁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2.3否案件号:(2020)苏0381民初5452号已调解,本金:115339.97元1380(案件受理费)元 本金115339.97元分三期支付:第一期4万,8月30日;第二期4万,9月30日第三 35339.97+1380(案件受理和保全费)元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已结案单宏青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31否案件号:(2020)苏3081民初7563号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已结案北京长青升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0.71否案件号:(2020)苏0381民初5319号 9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7119.96元。(9月30日已付清)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已结案南通市中南建工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8否案件号:(2020)苏3081民初7193号 已调解,11月13日前支付28150元。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已结案邳州市天宇印刷包装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9否案件号:(2020)苏0382民初3919号 已调解。利息扣除,分2期支付本金:87228.23元。支付诉讼费:1.第一期8月30日4万元。2.第二期9月30日支付余款47228.23元和诉讼费1028元。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已结案马力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9.5否案件号:(2020)苏3081民初8614号 我司无责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已结案北京长青升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9.75否案件号:(2020)苏0381民初5317号 自2020年9月起至11月于每月30日前偿还原告2.5万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还清剩余款项22514.81。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已结案苏州聚盛信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与江苏北松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江苏嘉萱智慧健康品有限公司、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717否案件号:(2020)苏0381民初9060号 一审驳回对方起诉。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已结案江苏力通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与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272.88否案件号:(2020)苏3081民初8960号 案件一审审理中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一审审理中山东友联工程有限公司与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徐州北松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86.2否案件号:(2020)苏3081民初9059号 案件一审审理中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一审审理中济南丰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53.8否案件号:(2020)苏3081民初6940号 必康新沂共欠货款53.8万元,1、2020年11月15日偿还13.45万元,2020年12月15日前偿还13.45万元,2021年1月15日前偿还13.45万元,2021年2月15日前偿还13.45万元+案件受理费4732元,若为按期足额支付,则有权申请强制执行,并主张违约金3万。2、若必康新沂在2020年12月15日前按期足额支付26.9万元,应在2021年10月19日前书面要求原告进行安装调试,逾期未要求视为2021年10月20日已安装验收完毕。已于2021年2月申请强制执行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未履行已上诉广东大为医药有限公司与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1.7否案件号:(2019)陕1024民初1314号 驳回广东大为医药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已结案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樟树支行与江西康力药品物流有限公司、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赣州佳景贸易有限公司、郭丁丁、陈蕾、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李宗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879.34否(2020)赣09民初169号一审各方调解后结案,现进入执行程序。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执行程序中金丰环球装饰工程(天津)有限公司与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330.6否案件号:(2020)陕1024民初746号 一审审理中,等待法院鉴定。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一审审理中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7,416.3否案件号:(2020)浙01民初677号 经过一次开庭审理,正在等待判决中。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一审审理中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陕西开林家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7.4否案件号:(2020)陕01民终15476号 公司正在申请对产品质量进行鉴定,将视鉴定结论决定是否申请再审。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已结案西藏舜风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与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5,217.2否案件号:(2020)鲁民终2838号 最高人民法院已受理公司再审申请,目前正在审理过程中;执行程序进行中。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再审+执行中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彭咏松不当得利纠纷28.8否案件号:(2021)鄂0203民初123号 将于3月16日开庭审理本案。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一审审理中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德盛嘉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3,055.9否案件号:(2020)陕01执恢102号 执行程序中双方进行和解:1、双方确定执行标的以本息合计1800万元起算,陕西德盛嘉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剩余部分利息及其他费用自愿放弃;2、2020年5月19日前支付500万元,2020年9月19日支付500万元,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800万元。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已结案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李海峰、李银生、广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纠纷3,257.1否案件号:(2020)陕10民初12号 一审审理中,等待开庭。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一审审理中北京舜风国际广告有限公司与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62.3否案件号:(2021)鲁01民终1809号再审申请中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再审申请中海南强泰药业有限公司与陕西和兴医药有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42.1否案件号:(2020)陕1024民初1229号 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海南强泰药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已结案十堰君琪安药业有限公司与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39.6否二审已判决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二审已判决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庆阳神州同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903.2否案件号:(2020)甘10民终327号 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支付庆阳神州同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药材购买价款5726550元、利息损失537397元、案件受理费46360元、律师代理费356852元,驳回庆阳神州同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已结案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王曙光劳动争议纠纷41.7否一审审理中,等待判决。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一审审理中江苏通艺家具有限公司与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0否案件号:(2020)苏0381民初4008号。徐州嘉安有限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民事责任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不承担责任上海精星物流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苏必康新阳医药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28否案件号:(2019)苏0381民初9869号,已达成调解协议,12月19日、1月19日、2日19日前分别支付90,000、90,000、100,000元。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结案,已履约付款完毕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陕西必康、西安海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必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1,500否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与西安海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必康、西安必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正在执行,现因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将本案债权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2018年8月31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与陕西德盛嘉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将本案债权转让给了第三人陕西德盛嘉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支持其主张,第三人陕西德盛嘉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交了变更执行主体申请书。2020年3月29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执行裁定书》,变更第三人陕西德盛嘉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申请执行人。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结案吴泽宏与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47.9否案件号:(2020)陕1024 民初276 号驳回吴泽宏的起诉。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已结案徐州市今日彩色印刷有限公司与张维、马晓伟、马建、陈令艳、闫趁、朱春京、朱林7人劳动纠纷58否云龙区仲裁委员会以证据不足驳回仲裁,起诉至云龙区人员法院,一审未出判决。作出的《民事调解书》不会对必康股份造成不利影响。已结案芜湖美特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38否案件号:案件号:(2019)苏0381民初8023号,已达成调解协议,1月20日前支付343,976元。5月15日已支付10万,已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9月10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支付完毕。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结案杭州粤盛包装有限公司与江苏嘉萱智慧健康品有限公司、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83否案件号:(2020)苏03民终1584号。法院驳回我公司上诉,维持原判。1.嘉萱支付杭州粤盛货款831236.84元及利息;2.嘉萱支付杭州粤盛货款132500元,杭州粤盛依嘉萱向粤盛发送的订单(订购单号为JX-201900307-002)交付货物;3.新沂必康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0年6月10日前支付)。杭州粤盛包装有限公司与2020年6月份申请强制执行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结案未履行苏州康欧净化科技有限公司和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健康产业有限公司75.8否2020年9月10日收到判决书,判决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支付75.8万元,2020年12月份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结案中铁建工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和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健康产业有限公司561否2020年7月11日:1.(已开2次庭,双方庭下已进行核量,但仍未确定)有虚报工程量。2.对方已申请工程量鉴定(工程质量现无法鉴定)。3.正在等待第三方鉴定结果。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一审审理中陕西西科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麟游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54.55否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2020)陕0112民初8918号裁定下达,并与2020年6月19日开庭审理此案,双方同意调解,目前已调解完毕,法院已出具调解书。截至目前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结案徐海梅与江苏健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伤纠纷案件58.95否诉讼标的为589462.03元,法院于2020年9月8日下发判决书(2020)苏09民终2881号,已案判决书结果支付,赔偿63100.39元。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已结案浙旅盛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有限公司8,789否2021年4月7日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有限公司提交执行情况说明书,目前已停止执行措施。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执行中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7,165.54否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于2020年9月29日起诉陕西必康、延安必康,请求法院判令陕西必康向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支付债权金额7,165.54万元。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一审审理中重庆昊融睿工与延安必康、李宗松、谷晓嘉金融借款纠纷案33,918.12否重庆昊融睿工因金融借款纠纷案于2020年5月22日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调解书,请求法院判令延安必康向昊融睿工支付债权金额共计33,918.12万元。公司于2020年7月9日收到执行裁定书。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执行中济南丰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徐州北松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497.8否案件号:(2020)苏0381民初6945号,5月18日收到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徐州北盟于判决生效10日内向济南丰科支付货款320.2万元及违约金15.07万,合计335.27万元。 二、徐州北松对徐州北盟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33622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38622元由被告徐州北盟徐州北松共同负担。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未履行南通市中南建工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与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徐州北松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66否案件号:(2020)苏0381民初7195号;2017年10月15日,被告向原告发送工作指令单,表示堆场办公楼强弱电工程、暖通工程、部分消防工程及给排水工程交付我司。2017年12月份,原告一直催促签订合同,被告一直未签订,切拒绝支付工程款,根据结算,该工程造价662132.4元,原告至今未支付。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一审审理中普洛斯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与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199否案件号:(2020)苏0381民初7807号;2021年2月份收到判决书;一、确认原告普洛斯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与被告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2019年5月23日签订的资产管理服务合同及补充协议于2020年8月14日解除。二、被告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起十日内向原告普洛斯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支付如下款项:1.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管理服务费48000元及滞纳金6480元(按每日万分之三,从2020年7月1日起计算至2020年8月14日,此后滞纳金计算至被告实际支付之日止);2.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管理服务费720000元及滞纳金3024元(按每日万分之三,从2020年8月1日起计算至2020年8月14日,此后滞纳金计算至被告实际支付之日止);3.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8月14日管理服务费631486.45元及滞纳金14019元(按每日万分之三,从2020年6月1日起计算至2020年8月14日,此后滞纳金计算至被告实际支付之日止)4.租赁佣金73914.49元及滞纳金219937元(按每日万分之三,从被告收取每笔租金后的三日起计算至2020年8月14日,此后滞纳金计算至被告实际支付之日止)三、驳回原告普洛斯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徐州北盟承担10790案件受理费。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结案未履行(执行中)徐州杭叉叉车销售有限公司与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18否案件号:(2020)苏0381民初8747号;调解方案如下:本金及质保金,合计166000元。2021年1月31日前付5万,3月30日前付5万,4月30日前付6.6万。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结案未履行(执行中)烽火云科技有限公司与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徐州北松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161.5否案件号:(2020)苏0381民初9415号;调解方案如下:1、徐州北盟尚欠烽火云工程款1252422元,自3月至8月每月30日前支付178000元,余款184422元于2021年9于30日前付清,并承担案件受理费9670元+保全费5000元,共14670元;2、徐州北松、延安必康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结案未履行(执行中)江苏梦之缘建设有限公司与徐州北松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235否案件号:(2020)苏0381民初7386号;判决如下:徐州北盟在江苏华夏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十日内支付尚欠工程款462457.22元;二、徐州北盟于判决生效10日内日赔偿江苏华夏购买风机损失330000元,案件受理费6052及保全费4770元由徐州北盟承担。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结案未履行(执行中)江苏华夏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83否案件号:(2020)苏0381民初9301号;判决如下:徐州北盟在江苏华夏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十日内支付尚欠工程款462457.22元;二、徐州北盟于判决生效10日内日赔偿江苏华夏购买风机损失330000元,案件受理费6052及保全费4770元由徐州北盟承担。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结案未履行(执行中)青海省新绿洲药业集团有限公司(5553)与南京兴邦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547.85否(2020)青0105民初5553号,一审已判决。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一审已判决青海省新绿洲药业集团有限公司(5551)与南京兴邦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997.5否(2020)青0105民初5551号,一审已判决。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一审已判决青海省新绿洲药业集团有限公司(5552)与南京兴邦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551.46否(2020)青0105民初5552号,一审已判决。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一审已判决新沂市尚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江苏新安松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72.63否案件号:(2020)苏0381民初4568号 2020年9月18日判决 徐州嘉安于判决生效10日内给付新沂尚辉尚欠工程款719676.69元及案件受理费6540元。新沂尚辉已于2021年1月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号(2021)苏0381执326号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执行中
(十三)“第五节重要事项”之“十六、重大关联交易”之“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部分数据有误,对2020年度部分数据更正如下:
更正前:
应收关联方债权
应付关联方债务
更正后:
应收关联方债权
应付关联方债务
(十四)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之“五、公司员工情况”之“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更正前:
更正后:
(十五)“第十一节公司债券相关情况”之“四、公司债券信息评级情况”
更正前:
1、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出具《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0年跟踪评级报告》显示,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继续列入评级观察名单。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18必康01”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继续列入评级观察名单。
2、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出具《关于下调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18必康01”信用等级的公告》显示,联合资信决定将公司及“18必康01”移出信用评级观察名单,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和“18必康01”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BB,确定公司评级展望为“负面”。
更正后:
1、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出具《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0年跟踪评级报告》显示,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继续列入评级观察名单。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18必康01”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继续列入评级观察名单。
2、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出具《关于下调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18必康01”信用等级的公告》显示,联合资信决定将公司及“18必康01”移出信用评级观察名单,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和“18必康01”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BB,确定公司评级展望为“负面”。
3、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出具《关于下调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18必康01”信用等级的公告》显示,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和“18必康01”信用等级由BB下调至C。
(十六)“第十一节公司债券相关情况”之“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更正前: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2020年为-11337.92,较上年133200.40变动幅度为-108.51%,主要系公司利润总额大幅下降。利息保障倍数2020年为-2.77,较上年1.87变动幅度为-248.13%,主要系公司息税前利润大幅下降。EBITDA利息保障倍数2020年为-2.77,较上年2.36变动幅度为-217.37%,主要系公司息税前利润大幅下降。现金利息保障倍数2020年为1.05,较上年0.53变动幅度为98.11%,主要系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
更正后: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2020年为-9,929.16,较上年106,120.70变动幅度为-109.36%,主要系公司利润总额大幅下降。利息保障倍数2020年为-0.79,较上年1.92变动幅度为-141.15%,主要系公司息税前利润大幅下降。现金利息保障倍数2020年为-0.65,较上年0.53变动幅度为-222.64%,主要系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EBITDA利息保障倍数2020年为-0.18,较上年2.64变动幅度为-106.82%,主要系公司息税前利润大幅下降。
(十七)“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二、财务报表”之“1、合并资产负债表”部分数据有误,对2020年度部分数据更正如下:
更正前:
更正后:
(十八)“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二、财务报表”之“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部分数据有误,对2020年度部分数据更正如下:
更正前:
更正后:
(十九)“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二、财务报表”之“3、合并利润表”:
更正前:
更正后:
(二十)“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二、财务报表”之“4、母公司利润表”:
更正前:
更正后:
(二十一)“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二、财务报表”之“5、合并现金流量表”:
更正前:
(下转D5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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